中编办严控财政供养人总量 行政区划调整防攀比

2013年11月18日 07:05作者:来源:京华时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等作出部署。王峰: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重点是转变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说到底就是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等作出部署。围绕行政体制改革的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峰。

  行政体制改革直接关系政府部门权力格局的调整,某种程度上也是部门利益的调整,各种利益矛盾和复杂问题交织,许多时候绕不开、躲不过。

  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要解放思想,下决心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同时,改革也要坚持稳中求进,胆子要大、步子要稳。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全会提出的诸多领域的重大改革举措和要求,都直接间接地涉及政府的管理体制、管理职能、管理方式,甚至包括一些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调整。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经济管理

  实现政府和市场共同驱动

  记者:《决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如何理解和把握这两个作用?

  王峰: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重点是转变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说到底就是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三中全会提出发挥“两个作用”的观点,直接关系政府职能定位,对政府职能怎么转、向哪里转具有根本性指导意义。一方面,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就是要求政府把市场能够发挥作用的事项一律放给市场,切实做到不干预。另一方面,还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按照这一要求,就是要把政府该管的事管住管好,把政府缺位的地方要补上去。这就好比行驶在马路上的车辆,一般情况下靠一组车轮去驱动即可正常行驶,但如果遇到坑坑洼洼或泥泞湿滑的路段,就需要另一组车轮也驱动起来,四轮驱动才能保持车辆的平稳行驶。

  >>改革突破口

  增加取消审批事项含金量

  记者:转变政府职能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我们如何抓住这个核心来推进这项改革?

  王峰:转变政府职能要抓关键、抓突破口,这个关键和突破口就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是大力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简政放权。本届政府已经在此方面迈出坚实步伐。到目前为止,国务院已经取消和下放了300多项行政审批等事项,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前不久,中央对地方政府改革工作也已作出部署,摆在首位的一条就是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三中全会“两个作用”的要求,我认为还要持续不断推进这项改革,进一步加大这方面的改革力度。关键是要增加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含金量,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真正让企业、让社会、让老百姓感受到、享受到这项改革的成果,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创业活力。

  但需要强调的是加强市场监管。国务院将抓紧研究如何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如何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的措施。

  >>优化组织结构

  行政区划调整防相互攀比

  记者:《决定》提出了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等,这些改革有哪些指向?

  王峰:转变政府职能必然要求深化机构改革,因为机构是行使职能的平台,是行政体制的载体。实践证明有时候如果不下决心动机构,职能转变必然受阻。这就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大部制改革,进一步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解决职能关系不顺、机构设置不科学不合理、运行不顺畅、效率不够高等问题。还要理顺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关系,明确中央事权、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以及地方事权的范围,完善政府职能体系,强化责任落实。

  同时,要按照新型城镇化的要求,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省直管县改革等。当然,改革要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特别是在行政区划调整、县改市等方面,防止发生相互攀比和失序行为。

  >>控制机构编制

  最大限度提高编制利用率

  记者:编制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决定》提出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请您谈谈如何管理好编制资源?

  王峰:《决定》指出,“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新一届中央编委已经提出明确要求,关键是下决心先控制住增量,强调向改革要编制,向管理要编制,向信息技术要编制。

  当前编制管理面临的状况是机构偏多,人员总量偏多,结构不太合理,有的部门和地方人员比较宽裕,甚至一些部门人浮于事,有些地方和部门却人手偏紧。改变这种状况,各地各部门应严格按规定设置机构、配备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在核定的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内配备人员。严格控制和减少机构编制增量,最大限度提高机构编制资源效用。改变以往一增加某一方面的职能或工作就要机构、要编制的做法。严禁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混用。据新华社

初审编辑:刘宝才
责任编辑: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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