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捷委员:调整进境税率 敞开文物回流渠道

2013年03月21日 14:34作者:来源:本网综合

近年来,我国文物艺术品行业在经济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但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行业基础相对脆弱,亟需政府部门在引导、规范行业发展,并给予必要的政策和税收扶持,鼓励文物回流,促进行业发展。

雅昌集团董事长万捷

  提案:关于调整进境税率 敞开文物回流渠道

  促进文物艺术品市场繁荣发展的提案

  案由:近年来,我国文物艺术品行业在经济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但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行业基础相对脆弱,亟需政府部门在引导、规范行业发展,并给予必要的政策和税收扶持,鼓励文物回流,促进行业发展。

  问题:进口征税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内商品市场的发展于国际市场的平衡,而文物艺术品交易恰恰相反,其进境不但不会阻碍国内文物艺术品交易市场的正常交易,反而大大促进了国内文物艺术品交易市场的繁荣发展。

  分析:按照目前我国文物艺术品进口环节的纳税规定,属于100年以上的古物须缴纳17%的增值税,其它现当代艺术品除缴纳17%的增值税外,还须缴纳8%—14%不等的关税。据了解,我国台湾、香港地区和美国、加拿大、新西兰、韩国、德国、俄罗斯等国家对艺术品均实施零关税,即使是征收关税的国家,其税率也很低,比如摩洛哥王国的关税仅征收1.25%。对于文物艺术品进境环节的增值税,英国仅征收 5%、而德国是9.5%,其优惠税率为7%。上述国家的税率均比目前中国实行的税率要低很多。

  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恢复仅仅20年,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行业基础相对脆弱,亟需政府部门在引导、规范行业发展的同时,给予必要的扶持。在国家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今天,在鼓励文物回流的政策背景下,如何妥善解决海外文物入境征税问题是促进我国文物艺术品交易市场发展的首要任务。

  建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商定与世界各国家和国家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政策相符的回流文物艺术品进境税率,并制定明确的鉴定、评估和征税程序。为我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中华民族流失文物的回流打开国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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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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