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城镇化:发展有条件的县镇成为中小城市

2014-10-17 12:34:00来源:大众网 作者:王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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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上午召开的解读《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新闻发布会了解到,《规划》提出推进“促进有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成为中小城市”等五项改革。

  大众网济南10月17日讯记者 王宗阳)大众网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解读《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新闻发布会了解到,《规划》提出推进“促进有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成为中小城市”等五项改革。

  《规划》提出,第一,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以居住证制度为载体,建立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第二,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行禁止、限制用地目录制度,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试点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第三,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公共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分担机制;加强银政企合作,构筑多层次城镇化投融资运作平台,研究设立省级城镇化发展基金。第四,健全城镇住房制度。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优化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力度。第五,调整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壮大中心城区规模,促进有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成为中小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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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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