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付:坚守学术诚信是知识分子的庄严责任

2014-10-27 13:08:00来源:大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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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时期以来,学术诚信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学术诚信是知识分子的学术良心之所在,是知识分子道德人格的集中表现。在科研活动中是不是讲学术诚信,涉及的是知识分子的起码道德底线,体现着是否能把做人、做事与做学问有机统一起来。

坚守学术诚信是当代知识分子的庄严责任

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陈家付

  一个时期以来,学术诚信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学术诚信是知识分子的学术良心之所在,是知识分子道德人格的集中表现。在科研活动中是不是讲学术诚信,涉及的是知识分子的起码道德底线,体现着是否能把做人、做事与做学问有机统一起来。坚守学术诚信不仅是个人的品格修养问题,而是涉及社会发展进步的大问题。学术诚信是推进高校原始创新和人才培养的基点,是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基础。知识分子必须把坚实学术诚信作为自己的庄严责任,以坚实学术诚信引领社会诚信,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带头人。

  从总体上来看,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我国知识分子能够坚持科学研究与为人处事的有机统一,做到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潜心研究、锐意创新、献身真理,体现了作为知识分子的高尚品德和优良学风。但同时也应当清醒地看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经济和社会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学术诚信和学风建设方面越来越多地出现了一些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热点问题。最近几年,我们经常看到许多学术失信的现象。有些人抄袭、剽窃、侵吞和篡改他人的学术成果,有的在科学研究中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和结果,有的在学术职称评定、科研课题申报和学术成果评审中用不正当的手段谋取利益,有的不参加科研创作而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有的以项目申请骗取和套取国家科研经费。这些学术不端行为,反映出在在学术诚信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

  学术诚信的缺失不仅损害知识分子自身的声誉,也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知识分子是社会的精英,是人民群众最为尊敬的社会成员,其思想行为具有引领社会的重要功能。对于知识分子来说,学术不诚信问题会给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危害。如果作为社会良心和为人师表的知识分子丧失了起码的学术诚信,道德人格堕落,只想投机取巧,不愿进行艰苦扎实的研究工作,那么知识分子起码的独立性和创造力就会逐步丧失,从而严重损害自身的声誉,也会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严重危害。

  学术诚信问题的屡屡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既与知识分子自身的道德水平和学术自律意识有关,也与目前我国职称评定、学术水平评价机制及学术监督缺失有关。学术诚信问题所折射出的到德危机,首先反映出一些知识分子经不住利益诱惑和自律能力的缺乏。从更深层次讲,学术诚信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一个缩影。一些知识分子经不起科研成果所带来的利益诱惑,急功近利、心浮气躁,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倾斜,期望靠侥幸造假和剽窃他人成果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当然,学术诚信问题也反映着知识分子道德建设的体制机制和对知识分子业绩的评估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目前我国的学术评价机制,既有推动和促进科研创新,鼓励多出成果、快出成果的一面,也有偏重数量、追求短期效益的一面,一些知识分子在缺乏深入扎实研究的同时又想获得相应成果,就必然会出现学术不端行为。解决以学术诚信为核心的知识分子建设问题,需要从多方面入手,既需要教育,也需要严格的制度机制,要把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惩戒结合起来,真正做到综合治理。

  加强道德建设是解决学术诚信问题的基础性环节。学术诚信不仅体现着知识分子的才智与创新,更体现着知识分子的道德和人格。一些知识分子在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中道德人格发生扭曲,丧失应有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在名誉和利益面前必然地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与道德教育不到位不无关系。比如,在高校,现在许多高校对学生的科学道德教育抓得较紧,甚至开设相关的课程对学生实施引导教育,但却忽视对教师队伍的教育。有些人以为知识分子掌握知识,精神境界比较高,主要靠自觉自律,没必要再进行专门的道德观价值观教育。实践证明,仅仅依靠知识分子自己的自觉是不够的,还必须加强经常性的道德和学风教育。要通过各种途径对知识分子进行系统规范的道德学风和行为规范教育,加强科学道德,增强自律意识,使广大知识分子真正将学术诚信和科学道德视为学术研究和作人之本,提升内在道德修养,强化自我约束能力,自觉维护学术研究和知识分子自身的尊严,做一个重操守,有良心、讲诚信的科学研究工作和知识传播者。在对知识分子的道德教育中,还要重视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作用。科技界和学术界不断地涌现出大批的先进典型,是广大知识分子学习的榜样。比如,钱学森热爱祖国、尊重科学、追求真理、不计名利的奉献精神。再比如,我国航天人艰苦奋斗、默默奉献、勇于创新的拼搏精神。这些先进典型,应该成为知识分子学习的楷模。通过对照学习,使广大知识分子不断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树立诚信为本的意识,认清自身肩负的社会责任,做到严格要求自己,坚守学术道德,坚持爱国奉献,不断求实创新,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惑,为人人立楷模,为社会做表率。

  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是解决学术诚信问题的关键所在。学术诚信问题既涉及个人道德,也涉及制度安排。用制度机制的力量来保障诚信,是构建学术诚信长效机制的关键。目前,制度缺失是引发学术诚信问题的重要因素。解决学术诚信问题,既需要通过教育和引导提高知识分子的自觉自律意识,也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体系。制度建设的要义,就是要为学术活动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制度环境,使知识分子的基本权利得到切实有效保障。要加强学术诚信规范建设。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学术诚信的基本规范和要求,为学术不端行为划出清晰的界限,给学术侵权与被侵权以清晰的界定。要建立健全学术道德规范,明确知识分子的学术角色和社会责任,通过规范的引导,把外部规定内化为知识分子的学术道德修养。要完善学术论文和专著发表评价的制度,构建数量与质量相统一、短期评价与长期效益相协调、学术创新与社会贡献相结合的完善的评价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开放合作的科研机制,打破科研机构之间、高校之间以及科研团队之间存在相互封闭,建立合作、开放、共享的科研平台。要积极推动学术诚信的立法,把学术活动及其诚信问题纳入相关的法律体系,对现有的有关法律进行修改和完善,补充有关学术诚信问题的内容。制定切实促进落实《科技进步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和《知识产权法》等法律的具体措施和办法。通过坚持不懈地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学术诚信法律法规与制度体系,使学术诚信问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是解决学术诚信问题的必要措施。目前,在学术评价体系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带有共性的问题。在知识分子的科研评价方面重绩轻德,只注重对相关科研成果的统计和认定,而不重视对知识分子科学道德的评价。在科研成果的评价中,又以科研成果的数量作为重要标准,忽视学术科研成果本身的学术价值和使用价值,在评价中往往把学术成果进行量化,简单地以论文和专著的数量来衡量学术成绩,并且将之与职称评定和知识分子物质利益等挂钩。这种评价导向容易造成知识分子心态浮躁、片面追求数量,为快出成果,甚至不惜造假。片面追求数量的结果,就会导致不良学风,进而使道德建设方面出现偏差。因此必须完善学术评价机制,消除学术评价中的利益驱动,以净化学风。构建完善的学术评价体系,要坚持以学术创新和成果质量为核心,科学规划评价的指标体系和评价的方法体系,建立评价结果的公开透明机制,使学术评价公平公正,令人信服。特别是要去除以各级行政部门所进行的各种评比替代评价的现象,要弱化行政力量对学术评价的介入,强化专家的作用,建立非行政化的专家评价机制。通过建立完善的学术评价体系,减少学术腐败现象的发生。

  强化监督惩戒是解决学术诚信问题的基本途径。在加强教育和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的基础上,解决学术诚信问题更需要有严格的监督和惩戒措施。加强监督是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措施。当前在学术监督方面还比较松散、松懈,没有形成强有力的学术监督机制,许多学术不端行为不能及时揭露出来,以至于一些人心存侥幸。由于监督机制的缺失,很难从源头上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在加强监督方面,知识分子自身首先要确立权利意识,发挥主体作用,对学术侵权行为要勇于揭露。同时,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行政部门和管理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制度,在纪律检查部门要设立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接受和处理涉及学术诚信行为方面的举报,以加强对群众监督的鼓励和引导。对于勇于举报学术不端行为的检举人,要给予奖励和保护。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媒体舆论力量的作用,通过舆论的批评和监督,对学术欺诈进行充分的曝光,以促使良好学风的形成。要善于运用行政和法律两种手段实施对学术科研的监督管理,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戒力度,制定有关学术诚信的纪律条例和处分条例,对违纪者要毫不留情地处理,对于触犯相关法律的行为,要坚决地通过法律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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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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