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09-14

    10:41

    综述:管窥国企改革海外经验

      新华社北京9月14日专电新华社记者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开启国有企业发展的新篇章。这也是中国国企改革发展史上的新里程碑,受到海外广泛关注。

      从国际上看,不少发达国家也有过国企改革问题,一些经验和教训值得借鉴。虽然各国国情不同,但从总体上仍有一些可以明确的原则和思路。

      首先,推动改革先要明确权责。

      在新加坡,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较大比重,经营管理效率较高。其中,淡马锡控股公司在政企委托代理机制的开拓实践上拥有成功经验。

      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学者顾清扬告诉新华社记者,淡马锡是新加坡的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新加坡财政部拥有其100%股权。而淡马锡除直接拥有40多家公司股权外,还通过其他投资方式控制500多家公司。淡马锡在上层管理上具有“政府-控股集团-企业”三层模式的特点,这种安排一方面将政府和被投资企业隔离开,尽量避免企业经营导向受政府意志干扰,另一方面通过股权收益及董事会监督下属企业管理层,实现股东(国资)利益最大化。

      韩国通过“自律责任经营”管理模式,赋予企业自主经营权,同时使其承担“事后受评责任”,形成较好约束激励机制。韩国监察院评价委员金秀宗受访时说,“自律责任经营”模式包括经营目标确定、经营评价、董事会制度、监事制度、高管人员任命等,这些制度设计兼顾了对国企的监管和国企活力的保持。

      其次,改革实施要控好节奏。

      英国的国企改革在节奏控制上值得学习。自1979年以来,英国一直遵循由浅入深、由边缘到核心的国企改革次序,并坚持分阶段、分类型、系统化、延续性改革思路。

      第一阶段主要针对竞争性行业,时间跨度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涉及航空、铁路、酒店、计算机等行业。其中,业绩好的企业公开上市,业绩不佳、不适合上市的企业则整体出售给私人部门或转为职工内部持股。

      第二阶段主要针对公用事业和自然垄断行业,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持续到90年代初期,涵盖电信、石油、天然气行业以及钢铁、煤矿、甚至供电等要害部门和企业。近年邮政、金融等部门也在完全私有化或股权多元化方面持续取得进展。

      经过30多年改革,目前英国政府控股或者持股的企业约20家,主要集中于气象、航空等公共服务部门,以及核能安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等私营部门无力或不愿参与的领域。

      再次,隐性担保必须谨慎防范。

      在借鉴海外国企改革一些成功做法的同时,也要注意吸取一些国家国企改革不顺利的教训,例如隐性担保问题就应尽量避免。

      日本政府与大型企业间长期存在“约定俗成的指导和保护关系”。目前,日本财团中以三井、三菱、住友、富士、劝银、三和等六大财团实力最雄厚,它们与日本政府在多层级保持共融互通,还通过组建联合会、民间智囊、游说机构以及参与官方调研项目等方式,对政府各项决策发挥重要乃至决定性作用,形成所谓“企业国家”的特殊形态。 这种政企关系容易导致官商勾结、非法献金、政府包庇企业、牺牲公众利益的情况。

      另外,在美国,有些享受政府资助,又按私有企业形式运作的企业。这种企业亏损和经营风险由纳税人买单的模式,被分析人士称为“隐性国企”,其往往经营效率低下,耗费国家财政资源。美国邮政就是这类企业的典型。过去8年,美国邮政累计亏损500多亿美元,目前退休员工福利资金缺口达200多亿美元。(完)(参与记者:芮晓恒、张滨阳、许缘、乐绍延、傅云威)

  • 2015-09-14

    07:09

    国企改革吹风会今举行 10条看点解读改革重点

      中新网北京9月14日电 (记 者 李金磊)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今日上午10时举行吹风会,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张喜武、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介绍《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

      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外公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一千呼万唤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终于面世,为新一轮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中新网记者梳理10条干货,带您看懂新一轮国企改革。

      看点一

      国企改革时间表:2020年取得决定性成果

      【内容】

      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 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 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解读】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有企业在持续的改革中不断发展壮大,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但同时垄断腐败、低效高薪等争议也为外界诟病。随着方案的公布,国企改革的时间表和主要目标均已明确,上述问题有望在新一轮国企改革寻得突破。

      看点二

      分类推进改革:国企分为商业类、公益类

      【内容】

      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解读】

      这是官方首次正式明确将国企分公益类、商业类进行改革。这也意味着,新一轮国企改革将首先给国企分类。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中新网记 者表示,分类改革有助于提高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避免了过去“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弊端,不同类型国企有着不同的目标和考核方式,也有助于提升 国企的活力。在分类基础上,预计商业类国企将进一步向民企等多种所有制资本敞开大门,国企的并购重组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看点三

      国资监管由“管企业”转向“管资本”

      【内容】

      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

      【解读】

      “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这被外界视为本轮国企改革最大的亮点之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资改革专家李曙光对中新网记 者表示, “以管资本为主”是国资监管思维的一大变化和进步,表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将更多扮演“老板”的角色,而不是“婆婆”的角色,原来“管人、管事、管资产” 管理风格将会改变,不再过多干预企业经营的事务,而是主要关注国有企业增值保值、做强做大做优,强调国有资本功能的放大。

      看点四

      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内容】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按照责权对应原则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开展政府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试点。

      【解读】

      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实现“管资本”的重要组织形式。专家表示,以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将主要管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然后由国有资本 投资、运营公司出面对国有企业履行股东职责。这其实是类似于新加坡淡马锡模式。在这种组织形式下,原来的“国资委—国有企业”的两层结构将转为“国资委—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的三层结构。

      看点五

      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

      【内容】

      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

      【解读】

      李曙光表示,当前很多大型国企面临“两张皮”的问题,上市的大多是核心优良资产,没有上市的资产往往存在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在实现整体上市后,才可能把历史债务等问题慢慢消化掉,而这是一个更艰难的改革。

      看点六

      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设时间表、不搞拉郎配

      【内容】

      对于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解读】

      李曙光认为,由于混合所有制比较复杂,此次改革更加强调 “稳步进行”,向外界释放出这种信号:不要为了混改而混改,不要盲目追求混改数量,要做就做质量高一点、好一点。 而且,最重要的是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所以要有序进行,不设时间表。

      看点七

      员工持股坚持试点先行

      【内容】

      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坚持试点先行,在取得经验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通过实行员工持股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

      【解读】

      李曙光认为,员工持股是混改的突破口,涉及到劳动者、知识产权拥有者的权益如何实现的问题,以及如何更好鼓励企业创新、建立国企激励机制的问题,这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所以强调要试点先行,这同样体现出谨慎推进的态度。

      看点八

      国企高管实行差异化薪酬

      【内容】

      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对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 其部门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

      【解读】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表示,改革的目的,就是要防止国企高管既享受体制内的行政级别,又拿体制外的高薪。而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打破了薪酬“一刀切“的做法,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将打破“大锅饭”,建立比较好的激励机制。

      看点九

      企业负责人薪酬等要及时准确披露

      【内容】

      设立统一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和监管、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以及管理架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建设阳光国企。

      【解读】

      长久以来,国企高管薪酬畸高、不公开的问题一直饱受诟病。按照改革方案,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将及时披露,这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看点十

      国企红利上缴比例2020年提到到30%

      【内容】

      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解读】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在接受中新网记 者采访时表示,国有资本的性质是全民所有,其产生的收益应该全民共享,但目前国企红利上缴比例偏低,应该逐步提高。上缴更多红利对于提升老百姓幸福感、扩 大内需和消费、保障国家财政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形成倒逼机制,倒逼国企优化盈利模式,提升盈利能力,增强竞争力尤其是研发创新能力,从而加快国企 改革和发展步伐。(完)

  • 2015-09-13

    20:10

    一张图看国企改革顶层设计

      国企改革指导意见今日出台,共分8章30条。如何从总体上把握这次国企改革的要求?如何把国企打造成为独立市场主体?如何理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如何加强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企改革如何惠及于民?

     

     

     

     

     

  • 2015-09-13

    20:23

    图解:国有企业改革“路线图”

      国企改革一直在路上,加快发展不停步。在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发布之际,国资小新独家制作《国有企业改革“路线图”》,一起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的“大事记”,初步梳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路线图”。

  • 2015-09-14

    07:12

    国企改革方案6亮点:提高上缴红利 试点员工持股

    中新网北京9月13日电  记者 李金磊中共中央、国务院今日对外公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一千呼万唤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终于面世,为新一轮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

      中新网北京9月13日电 (记者 李金磊)中共中央、国务院今日对外公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一千呼万唤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终于面世,为新一轮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

      这份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总体方案,不仅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即"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而且呈现出不少亮点:国企首次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监管要由"以管企业为主"转向"以管资本为主";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设时间表,不搞"拉郞配";员工持股试点先行;国企高管实行差异化薪酬;国企红利上缴比例到2020年要提高到30%……随着方案的出台,国企改革将掀开新的篇章。

      亮点一:国企分为公益类、商业类

      --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

      《意见》提出,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并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

      根据意见,不同类别的国企其主要目标、考核方式也不一样。商业类国企的主要目标是"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益类国企的主要目标是"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记者注意到,这是官方首次正式明确将国企分公益类、商业类进行改革。这也意味着,新一轮国企改革将首先给国企分类,但是,如何对于目前十几万个国企进行科学分类,是摆在监管者面前的第一道难题。

      对于如何分类,《意见》提出,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所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和分类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划分并动态调整本地区国有企业功能类别。

      事实上,目前各地对国企的分类并不一致。据统计,目前已有22个省区市出台国企改革方案,大部分省份将国有企业分为3类。其中,最早出台改革意见的上海将国企分为竞争类企业、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三种,北京、甘肃、湖北、江苏等省份也是此种分法;宁夏则将国企分为公益类、营利类、功能类三种类型。

      "分类是国企改革的基础,很重要。"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对中新网记者表示,不同的国企其主业、功能定位也不一样,是以经济效益为主,还是以服务民生为主,这都要正确分类。在分类后,不同国企其面临的改革、调整、考核和监管都不一样,这也决定了国企下一步生存发展的状态。

      "分类监管有助于提高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避免了过去"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弊端,不同类型国企有着不同的目标和考核方式,也有助于提升国企的活力。"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在分类基础上,预计商业类国企将进一步向民企等多种所有制资本敞开大门,国企的并购重组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亮点二:由"管企业"转向"管资本"

      --"婆婆"要变身"老板"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本轮国企改革的关注焦点之一。《意见》明确,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

      "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这被外界视为本轮国企改革最大的亮点之一。而之所以要转向"管资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资改革专家李曙光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原来国资管理体制和方式更多陷入到资产的管理,存在越位、错位等问题,而现代企业制度更多要求去管资本。

      李曙光认为,"以管资本为主"是国资监管思维的一大变化和进步,表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将更多扮演"老板"的角色,而不是"婆婆"的角色,原来"管人、管事、管资产" 管理风格将会改变,不再过多干预企业经营的事务,而是主要关注国有企业增值保值、做强做大做优,强调国有资本功能的放大。

      《意见》还要求,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国有企业。

      在业内人士看来,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就要跳出过去的"管资本"过粗、"管人"过死、"管事"过细的怪圈,而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实现"管资本"的重要组织形式。

      根据《意见》要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按照责权对应原则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专家表示,以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将主要管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然后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出面对国有企业履行股东职责。这其实是类似于新加坡淡马锡模式。在这种组织形式下,原来的"国资委-国有企业"的两层结构将转为"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的三层结构。

      亮点三:混改不设时间表

      --不搞拉郞配,民企避免成陪衬

      "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本轮国企改革的重点之一。《意见》要求,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在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

      事实上,在石油领域,中石化已打响了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一枪"。2014年7月份,中石化正式公布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引资方案,确定将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

      然而,对于混合所有制,民营企业家心中既有热情,但也有不少疑虑,担心会剥夺民营企业家独立经营机会,使民营企业成为国有企业的附庸。

      对于这种担心,《意见》规定,稳妥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于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郞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行同股同权,切实维护各类股东合法权益。

      为何不设时间表?李曙光认为,由于混合所有制比较复杂,此次改革更加强调 "稳步进行",向外界释放出这种信号:不要为了混改而混改,不要盲目追求混改数量,要做就做质量高一点、好一点。

      "混改有两种方式,一是民企混改国企,二是国企混改民企,两种方式处理不一样,未来的操作方式、基本原则都有差别,而且最重要是的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所以要有序进行,不设时间表。"李曙光说。

      亮点四:员工持股试点先行

      --体现谨慎推进态度

      中国著名法学家江平表示,混合所有制要真正取得成功,一是不能够强迫,也不能够变相强迫;二是既然民企和国企是混合所有,那就不能仅仅把民企作为陪衬,作为一种点缀,因此要有合理的股份比例;三是权利要做到真正的平等。民企既然入股了,至少应该保证享有管理和分红这两个主要权利;四是在执行混合所有制时同时施行员工持股制。

      对于员工持股,《意见》提出"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要坚持试点先行,在取得经验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通过实行员工持股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

      江平指出,员工持股制可以对国有企业机制里一些腐败和落后现象给予更多牵制,同时也可以增加经营管理方面更多的动力。

      李曙光认为,员工持股是混改的突破口,涉及到劳动者、知识产权拥有者的权益如何实现的问题,以及如何更好鼓励企业创新、建立国企激励机制的问题,这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所以强调要试点先行,这同样体现出谨慎推进的态度。

      亮点五:国企高管薪酬"差异化"

      --不吃"大锅饭",不搞"均贫富"

      长久以来,国企高管薪酬畸高、不公开的问题一直饱受诟病。一些高管薪酬增长过快,与职工收入差距过大,甚至在企业巨亏的情况下仍然可以拿高额年薪。此外,由于之前薪酬结构设计与企业业绩挂钩不紧密,导致央企高管薪酬制度无法体现行业、企业功能差异。

      《意见》对薪酬问题进行了定调,要求实施"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

      具体来看,《意见》提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对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和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上述改革内容与《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精神相一致。也就是说,未来国企高管的薪酬将实施差异化,并且强调"与经营业绩相挂钩",对于行政任命的高管来讲,其薪酬结构由此前的基本年薪加绩效年薪,改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加任期激励收入";而市场化选聘的高管,其薪酬将与市场看齐。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此前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打破了薪酬"一刀切"的做法。在现行的薪酬制度下,虽然亏损央企高管的薪酬比盈利央企的高管要低,但相对来说还是"大锅饭",也没有低多少,这样就缺乏激励,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也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李曙光指出,差异化薪酬意味着不能搞"均贫富",否则就没有激励性。不同岗位、不同重要性、对于企业不同的贡献都要在薪酬体系中体现出来,这样才能建立比较好的激励机制,使得企业能留住人才,并得以在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亮点六:国企红利上缴比例2020年提到30%

      --倒逼国企提升盈利能力

      这份《意见》提出,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国有资本收益,俗称"红利"。对于国企红利上缴比例的提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国有资本的性质是全民所有,其产生的收益应该全民共享,但目前国企红利上缴比例偏低,应该逐步提高。

      事实上,社会中"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呼声已久。2014年5月,财政部曾发布通知,决定从2014年起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需缴纳红利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收取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调整后,第一类企业红利上缴比例为25%,这一类只包括中国烟草总公司一家;第二类企业为20%,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移动等14家;第三类企业为15%,包括一汽、宝钢、中粮、华润等70家;第四类企业为10%,包括中国邮政、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等;第五类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目前仅涉及中储粮和中储棉两家企业。

      李锦表示,1999-2007年,国有企业遇到困难,几千万人下岗,国家没有要求它们上缴收益。2007-2010年,国企日子好过了,开始上缴收益,国家还会予以返还。所以,相比于历史数据,30%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还是很高的。

      刘尚希表示,上缴更多红利不是直接分给每一个人,而是用于资助政府的社保和养老开支,用于建设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的提高,这对于提升老百姓幸福感、扩大内需和消费、保障国家财政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刘尚希进一步指出,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还有利于形成倒逼机制,倒逼国企优化盈利模式,提升盈利能力,增强竞争力尤其是研发创新能力,从而加快国企改革和发展步伐。

      作者:李金磊

  • 2015-09-13

    21:06

    国企用人改革新动向:明确国企用人机制市场化去行政化

      新华网北京9月13日电(记者何欣荣、杨毅沉、赵晓辉)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对外公布。这一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文件,明确地表达了未来国企用人机制市场化、去行政化的总体思路。公众关注,新出台的意见将如何有效改善国企的用人制度?

      双轨: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实行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和层级,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选人用人方式。董事会按市场化方式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

      “这个改革方案直指国企用人制度的弊端。”上海天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祝波善说,现在绝大多数国企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人员,都是上级政府部门直接任命的,而非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方式。此次改革直面问题,首先厘清了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并且赋予董事会关键的用人权,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

      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说,用人制度改革可以有效激发国企经营者的积极性:组织任命的出资人代表——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有相应的行政级别应该拿政府规定的报酬;由董事会向市场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包括总经理在内可以拿市场化的薪水。

      目前,国企中市场化选聘的高管占比还非常小。有统计显示,自2003年以来,央企公示的高管人选中,来自于本系统内部的占42%,来自具有国资背景的占47%,只有11%左右的人选来自于外部。

      上海华谊集团一位高管认为,市场化选聘国企高管可以先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做起,如首席财务官、首席信息官等。“这些岗位在不同企业是通用的,市场上有成熟的薪酬体系供参考。”

      薪酬: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部分央企今年已跟进落实

      指导意见提出,国企将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对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这样的表述,与去年年底公布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形成有力呼应。“改革的目的,就是要防止国企高管既享受体制内的行政级别,又拿体制外的高薪。”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说。

      今年1月1日起,央企薪酬改革已经在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和中国移动等72家央企中实施。改革大半年来落地情况如何?记者查阅最新公布的上市公司年报,发现改革使央企负责人薪酬呈整体下降效果,部分企业负责人的降幅还不小。

      比如,中国石油主要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从去年上半年的611万元下降至今年上半年的460万元,降幅达到25%。中国建筑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从579万元降至382万元,降幅为34%。中国中铁从250万元降至213万元,降幅为15%。

      在央企的带动下,地方国资纷纷跟进。记者统计发现,目前至少有广东、浙江、山东、湖北、贵州等5个省市,均公布了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这些方案普遍借鉴央企的思路,将负责人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两段式”结构改成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分式”。其中,基本年薪按照上年度省属国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内确定。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改革后将部分薪酬改为任期激励收入的形式发放,可以促使国企负责人更注重企业中长期发展。

      浙江省表示,改革后省管国企负责人平均薪酬水平将下调31.5%。广东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广东省属企业负责人平均薪酬与职工的差距将缩小到6.5倍左右,降幅超过30%。

      除了较为常见的20-30%降幅,也有部分例外情况。如新上市的中国核电,上半年高管薪酬从215万元降至205万元,降幅约5%。由于煤炭行业不景气、利润大幅下滑,上半年中国神华的关键管理人员报酬从600万元降至300万元,降幅达到50%。

      此外,部分省份还加强了对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全口径监管。贵州省规定,国企负责人按照1人1车或多人一车配备公务用车,主要负责人配备标准为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28万元以内。四川省规定国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租用商务机,不得乘坐头等舱,不得选住高档宾馆豪华套房。

      转换:体制内也可以跳到体制外,加强后端考核

      指导意见提出,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的身份转换通道。这意味着,用人制度改革对不少体制内的国企高管而言,将带来一个再次选择的机会。

      李锦表示,要力争通过3到5年的时间,使绝大部分国企都按照职业经理人制度选聘负责人,用市场化的考核来制定相应的薪酬。“到那时,职业经理人的薪酬比行政任命的董事、监事高出数倍,也是很自然的事。”

      一位央企二级子公司高管表示,畅通身份转换通道的新提法,将影响一些有着“官本位”思想的国企领导。“为了防止一些没有能力的国企领导‘变身’职业经理人,需要在后端加强对其身份转换后的业绩考核。”这位高管说。

      周放生告诉记者,在身份转换方面,比较典型的案例是中集集团总裁麦伯良。这位56岁的中国集装箱工业的第一代工程师,在放弃招商局集团的体制内身份,成为职业经理人后2013年的年薪高达869.7万元,位居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负责人榜首。

      “真正具备管理能力、有自信的国企高管,只要转换通道畅通,他们敢于放弃行政级别,跳进去参加市场化竞聘。”周放生说,“不过,参加市场化竞聘后,将来如果董事会对你不满意,把你换掉了,个人要自谋出路,为此必须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

  • 2015-09-13

    20:49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新华网北京9月13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开启国有企业发展的新篇章。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国人民的热切期盼。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导意见》提出,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指导意见》共分8章30条,从改革的总体要求到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条件等方面,全面提出了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

      《指导意见》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为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指导意见》提出,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并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商业类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所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和分类方案,划分并动态调整本地国有企业功能类别。

      针对国有企业存在的制约不足的问题,《指导意见》提出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针对一些国有企业董事会形同虚设、“一把手”说了算等问题,提出完善治理结构的重点是推进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一方面,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职权,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另一方面,加强董事会内部的制衡约束。针对一些国有企业激励约束不足、活力不够的问题,提出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同时继续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比例,真正形成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合理流动机制。

      针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按照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的要求,《指导意见》提出:一是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三是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国有企业。四是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指导意见》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目标是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提出试点先行,健全审核程序,规范操作流程,严禁暗箱操作,防止利益输送。

      为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指导意见》提出,一是强化企业内部监督,突出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二是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整合出资人监管、外派监事会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监督力量,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统筹,减少重复检查,提高监督效能;三是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四是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严厉查处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和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

      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指导意见》强调,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切实承担好、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尤其是主要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领导人员。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努力构筑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条件,《指导意见》提出,一是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二是要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三是形成鼓励改革创新的氛围,要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改革的典型案例和经验,营造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良好舆论环境;四是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督促落实,确保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 2015-09-13

    20:16

    国资委主任张毅答记者问: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充分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

      新华网北京9月13日电(记者赵晓辉、华晔迪)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张毅就《指导意见》制定和实施有关问题,回答新华社记者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指导意见》的起草背景。

      答: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广大职工付出了不懈努力,成就是突出的。但也要看到,国有企业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布局结构等方面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面向未来,国有企业面临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肩负的使命和责任更加重大。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对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对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对于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我国经济实现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对于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国有企业改革,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专门作出重大部署,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在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国务院国资委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听取意见,起草了《指导意见》。文件稿经多次研究修改后,先后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公布实施。

      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指导意见》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效率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指导意见》明确了改革要坚持的五项原则。一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根本要求。二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三是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重要关系。四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五是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采用的科学方法。

      问:请您谈谈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答: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围绕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要抓好六项重点任务。一是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二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三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四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五是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六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落实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

      问:对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提出了哪些改革措施?

      答: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和释放企业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指导意见》强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一是依法落实企业自主权。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依法落实法人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转变国资监管机构职能,由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法无授权任何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二是推动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三是促进企业公平参与竞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

      问:围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出了哪些改革措施?

      答: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方向和重点。为此,《指导意见》提出:一是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准确把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的转变。该管的要科学管理,决不缺位,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二是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按照责权对应原则切实承担起保值增值责任。三是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四是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稳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问: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出了哪些要求和措施?

      答:《指导意见》明确,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以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目标;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要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实行同股同权,切实维护各类股东合法权益;在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加快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开展多类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逐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要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通过市场方式,以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保、战略性产业为重点领域,对有发展潜力、成长性较好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等多种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在试点取得经验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要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公开公正,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问:请您谈谈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如何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答:国有企业要先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条做不好,国有企业其他改革难以取得预期成效,这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一条重要经验和工作要求。为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指导意见》强调:一是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二是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强化出资人监督,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制度,加强审计、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工作,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工作的闭环。三是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坚决遏制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等腐败现象,严厉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问: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答: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指导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一是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企业党组织对群众工作的领导。二是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企业改革发展需要,明确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创新选人用人方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企业党组织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管理监督中的责任,支持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领导人员。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三是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企业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机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党性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案双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巡视工作,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反“四风”规定,努力构筑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问:国资委如何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国资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部署,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动摇,按照“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标准,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一是认真学习文件,确保吃透精神。我们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指导意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实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信心、勇于担当、努力作为。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整体谋划。国资委和中央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将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亲自部署协调、亲自督察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既要统筹好改革的整体情况,协同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又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实现改革的突破;既要抓好当前,更要抓好长远;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好改革的次序、节奏和力度,有序有力有效推进改革。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在推进改革中,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问题抓起,从关系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要害抓起,从破除体制机制的障碍制约抓起,从职工群众的热切期盼抓起,精准把脉、精确制导,精准发力、精确落地,确保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试点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探索,发挥好试点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大力宣传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推动改革的良好氛围。同时,要优化政策环境,积极协调落实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政策措施,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条件。

  • 2015-09-13

    20:19

    一图回顾国企改革历程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支柱作用的国有企业也历经了多次改革。前行者的足迹,能为后来者提供方向。如今,再次站在改革的重要节点上,一图带你回顾“共和国长子”的改革史。

  • 2015-09-13

    20:21

    中国出台国企改革顶层设计 以市场化路径做大做强国有经济

      新华网北京9月13日电(记者赵晓辉、华晔迪、袁军宝、许晟)备受关注的中国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13日落地。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并从分类改革、国资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改革的方向和措施。

      分析人士认为,这份纲领性文件坚定了国企改革市场化的方向,旨在通过系列而全面的改革举措释放国有企业的活力,做大做强国有经济。

      从改革的总体要求到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指导意见全面提出了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

      指导意见明确了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提出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中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提出,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和释放企业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国资委主任张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一系列相关重要措施在指导意见中得到体现: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推动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商业类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说,通过这一系列改革措施,充分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国有企业的内生活力,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主体,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在各方看来,增强活力是搞好国有企业的本质要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效率中心。

      指导意见提出一系列增强活力的重大举措,主要包括:依法落实企业法定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通过界定功能明确不同企业的战略定位,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激发企业的活力。

      同时,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董事会按市场化方式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

      对于指导意见提到的“建立健全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推进全员绩效考核”,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印象深刻。他说,只有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奖惩分明,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才能真正激发广大职工活力。

      李锦认为,文件中透射的推进资本专业化运作,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等,都将有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激发各类资本的活力。

      针对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指导意见提出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国有企业要先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条做不好,国有企业其他改革难以取得预期成效,这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一条重要经验和工作要求。”张毅说。

      他表示,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坚决遏制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等腐败现象,严厉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 2015-09-13

    16:37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从总体要求到分类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提出国企改革目标和举措。

      意见指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国资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意见提出,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并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

      李克强:要把国有企业改革和“双创”结合起来

      据新闻联播消息,李克强在辽宁考察时强调,集众智汇众力攻坚克难激发活力,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李克强表示要把国有企业改革和“双创”结合起来,抓住国家实施“中国制造2025”机遇,瞄准市场需求,努力推动装备制造业智能转型,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李克强说,当前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际市场相对萎缩,中国企业要担负责任,敢于走向全球去打拼,不断彰显中国装备性价比好的优势,在国际产能合作中努力闯出世界品牌。

      考察期间,辽宁省汇报了经济社会发展、装备制造和走出去等情况,李克强希望辽宁抓住东北新一轮全面振兴的机遇,新常态要有新作为,把稳增长保就业增效益作为紧要之务,迎难而上,锐意改革,真抓实干,推动经济平稳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杨晶、周小川陪同考察。

      国有企业改革“路线图”

      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至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国企改革一直处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的“路线图”如下:

      十一届三中全会:承包经营与放权让利(1978-1984年)

      十二届三中全会:政企分开与两权分离(1985-1992年)

      十四届三中全会:现代企业制度与抓大放小(1993-2002年)

      十六届三中全会:股份制与深化国资管理体制改革(2003年-2012年)

      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2013年—)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自2013年底以来,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一直在有序制定和推进过程中:

      2013:号角吹响之年 

      1.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

      2.11月13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专题会议响应《决定》作出的总部署。

      4.12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介绍深化国企国企改革有关情况,提出从五个方面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5.12月26日,国资委召开2014年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出部署。

      2014:全面深改元年 

      1. 1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首次会议。

      2.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与全国“两会”代表座谈时指出,“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改革关键是公开透明。”。

      3.上半年,国资委先后召开17次会议研究讨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4.7月15日,国资委启动“四项改革”试点工作,中粮等六家央企入选首试点名单。

      5.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9日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6.2014年10月底,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成立。

      7.201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推进国企改革要奔着问题去,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效率为中心,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2015:改革关键之年 

      1.2月10日,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十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及相关文件。

      2.2015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试点,打造市场化运作平台,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3.5月15日至16日召开的2015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将深化国企国资、重点行业、非公经济等改革议题放在突出位置。

      4.5月18日,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首次明确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1+N”方案。

      5.5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2015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对地方国企改革做进一步规范和指导。

      6.6月5日,中央深改组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

      7.7月中旬,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考察期间,提出了推进国企改革的“三个有利于”标准: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8.8月18日,中央深改组召开第十五次会议。会议指出,要在国企等领域集中推出一批力度大、措施实、接地气的改革方案。

      9.9月13日,《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