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465户企业纳入省属经营性国资统一监管 资产达766亿元

2016-01-21 18:15:00来源:大众网作者:王宗阳

  大众网济南1月21日讯记者 王宗阳)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张新文,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时民,省国资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樊军,鲁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汲斌昌介绍我省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据介绍,山东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是省委、省政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的重要决策部署,纳入统一监管的50个省直部门所属一级企业(不含文化类企业)共有465户。

  据悉,纳入统一监管的50个省直部门所属一级企业(不含文化类企业)共有465户,资产总额766.15亿元,所有者权益316.7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88.67亿元;企业职工41479人,其中在岗职工39031人,离休人员534人,退休人员8427人。

  根据调研核实情况,除宣传文化口外,省直 44个部门、单位共有所属一级企业530多户,企业资产总额800多亿元。部门企业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资产规模小,资产质量低。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的占90%;所有者权益1亿元以下的占95%;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超过50%。二是经营效益不佳,盈利能力差。亏损企业占60%。三是“僵尸企业”户数较多。严重资不抵债、停业停产、吊销营业执照等不具备正常经营条件的企业有150多户,需要清理注销。四是部分企业经营业务与主管部门或单位的行政职能相关性大,独立经营能力差,市场竞争力不强。五是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现象比较普遍,存在企业为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负担人员和运行经费、以及企事业人员混岗使用等情况。六是公司制企业不到200户,而且多数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市场化水平低。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146号)要求,山东制定了《统一监管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与省直部门沟通过程中。

  根据《工作方案》,拟按“三个一批”的方式推进实施统一监管。一是按照省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要求,对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质量较好的企业,列入“整合发展一批”范围,以其为主体重组整合其他企业,分别组建或改建企业集团。二是对具有一定资产和经营能力,未列入整合发展范围的企业,按照产业相近、业务相关、优势互补的原则,将其国有产权划入省管一级企业,由省管一级企业进行重组整合或按市场化原则进行资本运营。三是对严重资不抵债、停业停产、吊销营业执照等不具备正常经营条件的企业,其国有产权不再划转,由主管部门另行提出处理意见,进行清理、关闭、注销。

  针对部门企业公司化程度低、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省国资委将在统一监管后,结合组建集团公司及省管企业内部结构调整要求,制定公司制改建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具体方案和时间步骤,有序推进实施,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孙华飞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