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立食品安全“三安联动”监管机制

2016-01-20 16:39:00来源:大众网作者:赵兵

  大众网济南1月20日讯记者 赵兵)20日,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日,山东省出台了《关于建立食品安全“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体系,并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建政在发布会上介绍,按照国务院和省领导的指示要求,省食安办牵头,会同省公安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林业厅、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兽医局共同研究起草了《省食安办等八部门关于建立食品安全“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

  《意见》明确,农业、海洋与渔业、林业、畜牧兽医部门(以下统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意见》明确各部门依职责加强食用农产品收贮运活动监管,规范农产品贮存、运输和装卸行为,加强对贮存、运输农产品设备设施的管理,实施农产品贮存、运输的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

  《意见》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建立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相应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并优先将生猪和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登记的食用农产品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的食用农产品纳入追溯范围,推动一部分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追溯试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做好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追溯体系的有机衔接。同时对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条件作出明确要求。

  《意见》对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三品一标”产品认证登记、生产自查、委托检验等措施,把好产地准出质量安全关。落实对生猪、牛、羊、禽类等动物产品凭规定检疫合格等证明上市销售的制度,做好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的对接,加强对入市农产品相关证明的监督检查。

  《意见》还提出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制度,加强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和风险交流合作。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合作和经验交流。建立研讨、宣传和培训合作机制,各部门根据需要就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领域重大问题开展联合调研。

  《意见》明确,各部门在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管过程要加强统筹协调、统一调度和统一行动,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各部门与公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小组,定期组织开展相关投诉举报和情报信息研判,建立健全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各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督查,督促市县两级政府要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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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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