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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揭秘”民法总则编纂,核心价值观融入所有条文

2017-03-11 11:05: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编者按 

  2017年全国两会开幕,读者、网友最关心哪些问题?哪些问题是老百姓的切身之痛?大众网开设“两会有约”栏目,邀请住鲁全国人大代表做客北京演播室,就这些问题进行讨论。小切口、大问题;您来问,代表答,就在“两会有约”。 

  两会有约(15) 

  大众网北京3月11日讯特派记者 姜洋)备受关注的民法总则草案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审议。10日,曾参与草案编纂的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明芹做客“两会有约”,谈到了参与编纂民法总则草案的经历,草案吸纳了很多来自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民法总则的立法宗旨加以明确规定,并且融入了所有条文,比以前更具有指导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明芹做客大众网两会有约

  民法总则草案吸纳了不少代表建议

  我国民法总则的起草制定,拉开了民法典编纂的大幕。高明芹说,她以前就曾提过编纂统一的民法典的建议,全国人大把民法典编纂工作列入立法计划后,她也参与了民法总则起草工作。

  高明芹认为,从民法通则到民法总则,体现了很大的进步。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上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原来的民法通则就出现了一些与时代脱节的地方。变为民法总则后,对相应内容进行调整,特别是一些基本原则,更加明显、更便于操作。

  民法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高明芹说,生活中小到老百姓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都可以在民法中找到依据。而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第一编,规定民事活动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定,起着“龙头”的引领统帅作用。

  这次草案中,高明芹看到了不少自己建议中提到的问题。比如老年人、未成年的监护责任方面,高明芹建议,若没有合适的监护人,民政部门要挺在前面;根据徐玉玉电信诈骗案,她提出了有关个人隐私保护的建议;以及虚拟财产等方面的建议,这些建议都在民法总则草案中有所体现。

  不过对草案中的某些标准,高明芹也提出了调整的建议。草案下调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即从10周岁降为6周岁。高明芹建议调整为8周岁。她说,“这也是代表们在开会时争议比较大的点,因为8周岁的孩子入小学已经有2-3年的时间了,对社会已有认知和判断。以其智力和认知水平来看,调整为8周岁更为科学合理。”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明芹

  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所有条文中

  民法总则草案中增加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高明芹说,核心价值观在原来的民法通则中就有所体现,草案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民法总则的立法宗旨加以明确规定,而且融入到所有条文之中,强化规则意识,增强道德约束,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比如,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守法原则、绿色原则;草案规定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关系,强调家庭的监护责任,监护缺失的由民政部门来补;草案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等行为的效力也做出了否定性的规定等等,这些都更具有指导意义。

  高明芹说,民法总则草案还体现了治国理政的“三新”精神。“新”体现在很多方面,比如对法人划分盈利法人、非盈利法人、特别法人,体现了随着时代发展的新思路。高明芹说,以前很难具体把握法人的具体责任,这次草案中三个章节对法人进行界定,规定了不同法人承担法律责任不同。如非盈利法人,其资产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公益性质。因此规定其履行完法律责任、撤销法人资格时,相应的财产不得进行分配,而应由继续承接公益性质的组织去承接。

  高明芹说,总的来看,民法总则确定了一些基本原则,下一步民法典编纂过程中还要将所有单行法进行汇总,对与总则冲突的地方进行清理,不一致的地方进行调整。这对完善法律具有很好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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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