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第二季度“新时代好少年”候选人公示

2018-08-02 13:35:00 来源: 淄博文明网 作者:

  根据中央、省文明办工作安排,今年3月份,市文明办、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在全市部署开展了“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每季度推选出一批事迹突出的青少年典型,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见贤思齐,争当新时代好少年。目前,第二季度经过组织申报、层层推荐、严格筛选和组织评审,已评选出5名新时代好少年候选人。现将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1、刘芮瑄,女,11岁,张店区莲池学校2014级7班学生,现担任学校少先大队副大队长、七班班长。自上小学以来,她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队干部。她是文明礼仪“小标兵”,积极组织全校广大少先队员开展“珍爱红领巾”“标准队礼我展示”等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同学们爱护红领巾,敬好标准队礼。她大力宣传文明礼仪,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为建设文明校园做出了积极贡献。作为指挥队的负责人,她积极组织队员们开展训练,使同学们顺利完成每一次升旗仪式和指挥任务,引导同学们充分接受仪式教育的洗礼。她是热心公益的“小使者”,在自己的社区组建了“德坤”经典诵读小队,每个周末都会把同学们聚集起来诵读中华经典,在诵读中传承中华美德;策划组织“张店凌晨四点半”社会调查,让同学们深入体会“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深刻涵义;建立“芮瑄爱心书屋”,号召同学们为贫困山区的小朋友捐赠图书2000余册;在假期,她积极参与“小手拉大手 共筑碧水蓝天”环保行动、爱老敬老、为清洁工人送清凉等志愿服务活动,诠释了新时代好少年的责任担当。

  2、周奕含,女,14岁,博山中学初二九班班长,级部学生会主席、校学生会副主席。她是老师的“好助手”,处理班级事物、级部事物、学生会事物有条不紊;她是同学们的“知心人”,经常积极主动为同学们提供各种服务和学习帮助;她勤奋刻苦,多次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十佳学生”“十星标兵”“最美少年”。她多才多艺、爱好广泛、刻苦努力,荣获全国音乐考级山东考区展演大赛钢琴类一等奖、山东省青少年才艺大赛钢琴类一等奖,并多次参加主持、长跑、爵士舞、羽毛球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丰富的才艺技能与展示,让她拥有了克服困难的勇气、战胜自己的自信和永不放弃的坚持!

  3、昃凡越,男,博山区实验小学三年级二班的体育委员。他性格开朗、活泼阳光,立志在公益的道路上播撒爱与奉献。2016年至今,他参加志愿服务活动50余次,累计服务时长超过100小时,用自己的爱心感染着越来越多的人支持公益、参与公益。他是爱洒藏区的“小志愿者”,在父母的带领和支持下,他小小年纪不畏艰苦,深入藏区与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申藏乡小学的孩子们结成了帮扶对子,连续三年为贫困孩子捐献衣物和学习用品。他是践行孝爱之心的“好少年”,每年春节、端午等传统节日,都会和家人带上花生油、米、面等帮扶物资,到博山区的桃花泉、池上等偏远山区,探望孤寡、残疾、困难老人。他是全面发展的“好榜样”,小学一至三年级各科学习达到了全A的好成绩,先后荣获山东省“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三等奖、博山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学校三好学生、美德少年、优秀班干部等荣誉。

  4、夏宇航,男,15岁,高青县实验中学八年级三班学生。他是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小才子”,从小对传统文化有着浓厚兴趣,喜读诵读国学经典,并且热爱诗词创作,认为诵读经典就像在领略中华几千年的历史文化。2017年,凭着对国学的热爱,他参加淄博市“国学小名士”经典诵读电视大赛,并一举夺冠,还先后荣获山东省国学小名士、全市第六届青少年艺术特长电视大赛金奖、全市第十五届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一等奖、全市“小手拉大手 平安六加一”活动一等奖等多项荣誉。夏宇航不仅自己喜欢中华经典,还带动身边的同学一起学,被老师和同学称为“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小使者”。在学校,他主动做老师的小助手,是大家公认的“国学小老师”。他积极践行中华传统美德,热心参加社区志愿服务、保护母亲河志愿服务等多项活动,做到了知行合一、学以致用。

  5、徐子涵,女,10岁,沂源县埠村希望小学四年级二班学生。徐子涵是一个自强阳光的“向日葵女孩”。四年前,她的父亲因车祸经抢救不治身故,她的家庭也因此欠下了巨额债务。一边是失去父亲的痛苦,一边是债台高筑给家庭带来的经济压力,还有年迈的爷爷奶奶需要照顾,给这个家庭带来了重重压力。但是徐子涵从未被生活的困难打倒,她自强自立,学习刻苦,勤奋上进,小小年级就多次荣获学校三好学生、优秀标兵、艺术之星、优秀少先队员等各项荣誉,16张亮闪闪的荣誉证书是家中墙壁上最美的装饰。生活中,懂事的徐子涵每天帮妈妈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翻地种菜、料理果园,还学会了烙煎饼、包水饺,会做的抢着做,不会做的学着做,小小的身影,天天忙碌穿梭。生活虽然艰苦,但她自立自强、乐观向上,时常露出灿烂的笑容。

  如对上述候选人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市文明办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告知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18年6月28日至7月3日(不含有双休日)

  联系电话:3178917(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通信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3号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科

  邮政编码:255000

  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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