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黑恶“保护伞” 山东检察机关移送310多条职务犯罪线索

2018-09-13 21:3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贺辉

  大众网济南9月13日讯 在今天下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布的相关信息显示,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与省公安厅联合对11件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同时,与省法院、省公安厅会签恶势力犯罪案件指导意见,强化检纪衔接,结合办案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发现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311条。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会同省公安厅先后挂牌督办3批11件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经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协作沟通,确定挂牌督办的案件,检察机关及时组建专案组,确定不少于2名员额检察官组成案件指导组,并有具体承办案件的检察机关调配骨干力量组成办案组。

  在案件办理中,省检察院案件指导组会同办案组,严格审查证据,及时提出补充完善证据的建议,确保补充侦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针对性,加固强化案件证据体系。同时,形成审查报告意见和起诉书,案件提起公诉之前还将研判制定出庭公诉预案,确保庭审效果。案件办结之后,省检察院指导承办单位总结办案经验做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办案启示和体会等,以便指导全省其他涉黑涉恶类案件的办理。

  除了与省公安厅建立协作会议、联合挂牌督办、重大案件通报、联合调研、联合培训等5项机制,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还与省法院、省公安厅会签恶势力犯罪案件指导意见,统一执法尺度,建立长效机制。

  为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检察机关注重结合办案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对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发现的收受贿赂、渎职侵权等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发现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311条。其中,省检察院受理审查后提请省扫黑办督办5条,移交省纪委监委3条。(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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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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