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四大检察” ⑤:惩治虚假诉讼,山东将有大动作

2019-06-01 14:03: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李立红

  编者按:为了适应人民群众新时代的司法需求,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根据中央、省委和最高检部署,山东省检察机关进行了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内设机构改革。

  这次改革带来了哪些新调整、新变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将如何开展?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大众网·海报新闻推出《机构改革后,山东检察各部门都干些啥?——聚焦“四大检察”》网络系列访谈,邀请新成立的十个检察部和案件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负责人,介绍主要职责、履职重点和工作开展情况,并与网友在线交流。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6月1日讯记者 李立红 见习记者 崔雅伦) 提起检察机关,很多人首先联想到的是刑事案件,其实,检察机关还负有监督民事诉讼案件的职能,而这一职能就由第六检察部承担。今天,在做客大众网·海报新闻《机构改革后,山东检察各部门都干些啥?——聚焦“四大检察”》网络系列访谈节目时,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杨红光、四级高级检察官刘燕,介绍了第六检察部的相关情况。记者了解到,为有效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联合起草了《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并将于近日下发。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大众网·海报新闻推出《机构改革后,山东检察各部门都干些啥?——聚焦“四大检察”》网络系列访谈。

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杨红光

四级高级检察官刘燕

  “我们第六检察部的主要职能,就是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杨红光介绍,民事检察部门把以人民为中心融入每项工作之中,聚焦监督主业,完善监督机制,实施精准监督,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自去年以来,全省共审查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4700件,其中,提请抗诉483件,提出抗诉30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75件,法院再审改变率为79.7%。省检察院还坚持开展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并将监督贯穿于法院立案、审理、执行等民事诉讼全过程,共受理民事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223件,提出检察建议1143件,法院采纳1080件。

  虚假诉讼扰乱正常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严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针对法治建设中的这一毒瘤,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的作用,通过提办、督办、参办、联办和指定异地办理等方式,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全省共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65件。“目前,为有效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我们已联合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起草了《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近日将会签下发。”杨红光说。

  针对执行难问题,检察机关重点对法院不当查封扣押、明显超标的执行、消极执行等情形加强监督,全省共审查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060件,提出检察建议1684件,法院已采纳1581件。例如,某区检察院就姜某善案所涉判决未生效即进入执行程序的问题,向当地法院发出检察建议,问题得以整改。

  围绕精准监督和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检察机关注重健全制度机制,坚持规范监督程序,完善案件信息公开、案件流程监控、质量评查、办案绩效考核等监督评价机制,积极保障各方当事人和律师的诉讼权利。建立智慧借助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主动听取相关领域专家和学者的意见,积极寻求智力支持。

  谈到下一步工作,杨红光说,要在做强做精民事检察监督、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提升监督素能上下功夫,努力构建新时代全省民事检察工作新格局,推出更多更优质的民事检察产品。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孙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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