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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2-09
    20:56

    谈宪法,习近平这些话历久弥新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在习近平总书记心中,宪法始终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他多次强调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指出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12月1日至7日是我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2月4日还将迎来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在此,央视网《联播+》同您一起梳理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一起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2018年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

      ——2014年12月3日,在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宪法作为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

      ——2018年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我们党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

      ——2018年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我们要通过不懈努力,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我们要把宪法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我国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

      ——2018年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完善宪法,就是要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要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维护宪法尊严,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水平。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018年12月4日,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

  • 2019-12-09
    20:56

    山东举行“宪法宣传周”检察开放日活动

      12月6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举行“宪法宣传周”检察开放日暨新闻媒体恳谈会。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中央驻鲁媒体、省级媒体及各大主流媒体、网络平台负责人等参加。

      “开放”“便捷”“高效”,参加人员先后参观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大厅、新媒体工作室和视频指挥中心,详细了解新时代山东检察工作。

      座谈中,参加人员对检察工作如何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宣传产品提出意见建议。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宣传检察职能、强化检务公开,更好地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悉,今年以来,山东检察机关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总基调,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扎实推进“十大业务”,各项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国检察公信力测评中,山东检察机关在全部12项指标中,9项排名第一;总分继续排名全国第一。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依盟 报道)

  • 2019-12-09
    20:56

    山东省司法厅举行“宪法宣传周”开放日活动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12月6日讯(记者 李立红 通讯员 陈海峰 郝俊平) 今天,山东省司法厅以“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司法行政70年”为主题举办开放日活动,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与社会各界进行互动,进一步扩大交流,增进共识,共谋发展。

      活动中,共计30余位全国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法官、检察官、法学专家、派出所民警、社区干部、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在山东省司法厅指挥中心观看了司法行政专题片,通过信息化系统观看部分监狱戒毒场所。在济南市章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家现场感受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的快捷和便利,多主体、多层次、多渠道为公民提供法律服务。在省济东强制隔离戒毒所,一行人参观了戒毒人员医疗、教育、生活等等设施,观看了戒毒人员的教育成果展示,全方位感受科学戒毒成果,对山东司法行政戒毒机关的戒治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

      山东省司法厅厅长解维俊介绍,重组一年来,省司法厅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推动出台一大批服务发展、反映民意的地方性法规,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加快构建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建成运行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山东法律服务网,着力提升监狱、戒毒和社区矫正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解维俊表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和支持。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畅通联系渠道,自觉接受和支持人民群众监督,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工作;愿与社会各界一道,积极弘扬宪法精神,培树法治观念,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为打造享誉全国的平安山东、法治山东金招牌贡献力量。

  • 2019-12-09
    20:56

    山东省暨济南市2019年“宪法进社区主题日”宣传活动今天举行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12月5日讯(记者 孙杰)12月5日,在全国“第六个宪法日”来临之际,山东省暨济南市2019年“宪法进社区主题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小区社区东广场举行。本次活动由山东省民政厅、司法厅,济南市民政局、司法局主办,济南市历下区民政局、历下区燕山街道办事处承办。

      启动仪式结束后,各参展单位进行图板展示、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品等,进行宪法法律宣传。

  • 2019-12-09
    20:56

    推进全民普法 让宪法信仰根植人心

      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安排,以及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的有关情况。

      据了解,今年的“宪法宣传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突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突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形成整体联动。同时,还举办了2019年度法治人物评选、司法系统公众开放日、漫微视频展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宪法精神活起来,落下去,走进人民群众日常生活。

      宪法始终不断完善发展

      宪法作为我国法律之根基,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

      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先后五次对1982年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修正,这充分表明,在新中国的历史进程中,宪法始终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完善,同社会发展的节奏保持统一脉动,同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和美好未来紧密相连。“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把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十分突出的位置,围绕宪法提出一系列重大论断,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引领新时代依宪治国新实践,开创新时代依宪治国新局面。

      让宪法深入每个人心中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平等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劳动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社会保障权……如今,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可以说,宪法伴随着我们的一生,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无论我们走到哪里,身边都有宪法的保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那么,如何让宪法——人民权利的“保证书”更加深入人心呢?据了解,目前,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共有25个。在全国3500多个公园、1.2万多个广场、3.4万多个长廊中,有机嵌入法治文化元素,使人民群众“出门有法、抬头见法、休闲学法”。与此同时,“智慧普法”平台建设现已正式运行。

      一张张宣传条幅和宣传资料,一个个咨询台和开放日,一次次生动的讲解和视频展播,一场场文艺节目,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让宪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走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更加贴近人民群众,促进宪法入居入户、入脑入心,最终促进形成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不断凝聚起法治共识、强化法治信仰,让人们更加充分享受民主与法治的阳光。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

      目前,宪法实施的途径和方式不断健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这对于新形势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充分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提出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无疑将会进一步促进宪法的全面实施。

      随着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的社会氛围的不断加强,宪法将会更加深入人心,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将会进一步增强,促进遵守宪法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为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强大推动力。(中国西藏网 文/吴建颖)

  • 2019-12-09
    20:56

    新华社评论员:弘扬宪法精神 完善国家治理——写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

      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题:弘扬宪法精神 完善国家治理——写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

      新华社评论员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我们迎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也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治国理政规律,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运用法治力量有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历史和现实深刻昭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完善宪法,就是要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把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落实到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去,在宪法统领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从设立国家宪法日,到实行宪法宣誓制度;从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党中央出台一系列重大举措,切实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推动宪法的实施和监督工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有力的宪法保障。

      “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进一步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决策部署,着力在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等方面下功夫,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真正让文本上的宪法“活起来”“落下去”,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以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让领导干部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丰富宪法宣传教育形式,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贴近人民群众,不断凝聚法治共识、强化法治信仰,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厚植法治根基。

  • 2019-12-09
    20:56

    依宪治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宪法有着国家根本法和治国安邦总章程这一根本特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重要作用。

      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权威首先表现为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从宪法的角度来论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是要把“依宪治国”的各项制度要求落到实处。2019年10月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提出了“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的要求。其中,对“依宪治国”价值理念的坚守是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根本法作用的思想基础和理论依据。

      “依宪治国”的根本价值要求就是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过程中要把宪法视为可以约束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行为的法律规范,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一切法律、法规和规章赖以产生的依据。因此,宪法对治国理政的重要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法规和规章,把宪法的各项规定具体化,从而实现宪法的价值主张;二是宪法可以对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行为起到直接的规范作用,宪法具有直接法律效力。

      治国理政涉及到社会生活和国家生活方方面面的关系,要保证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井井有序,必须要建立起健全的法律制度。而要通过法律实现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就必须要尊重和维护作为根本法的宪法权威。国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法规和规章时要重视立法在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才可在实践中有效发挥约束人们行为的作用。

      我国业已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括了法律、行政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部委规章等在内的法律形式,其中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规范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或不一致,违宪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无效的。宪法在实际生活中对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人们的行为既有直接的法律效力,也有间接的法律效力。不论宪法以何种方式作用于人们的行为,宪法都必须有最高权威,必须得到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尊重和遵守。由于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所以,宪法对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起到了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作用。为此,宪法可以通过纠正违宪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违宪行为,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性和尊严。

      总之,把宪法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保证来破解国家治理中的一系列难题,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法治的力量,可以根据依宪治国的价值要求,构建科学和合理的国家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治理能力,通过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来最终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莫纪宏(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 2019-12-09
    20:56

    关注国家宪法日 争做守法好公民

      关注国家宪法日 争做守法好公民

      12月4日是我国第6个国家宪法日,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从12月1日至7日在全国开展了“宪法宣传周”活动。一周以来,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切关注。

      截至12月5日8时,微博话题“国家宪法日”阅读量已达到4亿,讨论次数超过20万。网友们不仅尊崇宪法、学习宪法,还加入到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中,正如微博网友“猪猪小兔子”做出的承诺:“宪法铭记于心,做一个知法懂法不犯法的公民。”

      宪法宣传“活”起来

      12月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安排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布会”的图文直播。据了解,今年“宪法宣传周”采用了主场活动加分设主题日的形式,从12月1日至7日,分别由不同的中央国家机关牵头负责,安排了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七个主题日。

      网友纷纷为如此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安排点赞。微信用户“余谏” 留言,“宣传形式为群众所喜,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提法很好!” 微信用户“高士”说,“活动举办得好,掀起了全民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的高潮。”

      七个主题日相应的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展开,网络媒体和网友给予了高度关注。

      如围绕“宪法进企业”主题,多地相关部门结合企业的法治文化建设情况,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12月4日,四川新闻网发布了《全国工会“宪法进企业”主题日活动暨“宪法宣传周”四川启动仪式举行》的报道。文中呼吁将普法宣传活动与法律服务行动结合,要在教会职工法律知识的基础上运用法律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网友“偏冬”评论道,“方案很棒,普及面很广,更为公司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提供了新点子、新思路,点赞!”

      “宪法进农村”活动在多地举行。12月4日,人民网发表了《新疆若羌县开展“宪法进农村”宣传活动》,新疆若羌县各“访惠聚”工作队充分利用周一升旗、入户走访、农牧民夜校等方式,积极组织各族人民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送法进农村活动。

      “宪法进校园”活动也开展得热闹非凡。12月4日,新华网图片频道刊发了题为《合肥:宪法日活动进校园》的图片报道。当日是国家宪法日,安徽省合肥市翡翠学校举办主题宣讲活动,老师在课堂上讲解宪法知识,对学生开展法治教育,帮助孩子们了解宪法知识。网友纷纷点赞这组图片,并表示“从小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可以帮助他们在今后的道路上,走得直又走得远。”

      宪法条文“落”下来

      在微博上,“一起读宪法”“法治中国建设有我”等话题阅读量位居高位,在热切关注和积极参与相关活动的过程中,不少网友明白了,宪法对于我们为何如此重要。

      “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让宪法更加深入人心》一文中写道:“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网友“陈陈”留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咱们老百姓指望宪法,遵守宪法。”网友“柳春荣”的评论不仅点出了宪法的地位,还涉及了宪法与依法治国的关系:“要坚持宪法根本法的地位,为依法治国打好基础。”网友“宋越”留言说:“应宣传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定海神针,同时,宪法与普通百姓又是密切相关的。通过此次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活动,网友们进一步了解到宪法就像空气,与你我息息相关。

      “央视新闻”官方微博于12月4日发布了一条微博,以九张图形式简洁明了地概括了在上学上班、结婚生子、买房安家到退休养老的人生中,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和规定的义务。举个例子,从我们出生的那一刻,宪法便开始保护我们了。《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条中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微博用户“安室结绿”评论道:“做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网友“努力为明天爱旅行”也发出了自己的衷心期盼:“遵纪守法,希望人人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此外,通过歌曲、公益短片、微视频等形式,宪法精神融入了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学习强国”客户端上发布了《国家宪法日·阳光的远方》歌曲专辑,精选了6首歌曲。其中《宪法伴我们成长》歌词中写道:“聆听宪法雄壮的声响/我们自立/我们自强/是她伴随我们成长/生活中再多的磨炼/社会里再多的挑战/别怕/乘着宪法的翅膀/我们一同飞翔。”

      网友“陈北leslie”被真挚的歌曲打动,感慨万千:“《宪法伴我们成长》听得人心潮澎湃。宪法支撑着我们的日常生活,保障着我们的基本权利,陪伴着我们出生、成长和老去。我们要爱它,运用它,保护它。”

      宪法精神“传”下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以宪法条例为内容的一句话海报既醒目又时尚,在朋友圈热传。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方式与时俱进,趋向多样化、创新化,被越来越多人所认可,让人们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学习。

      对于宪法,网友“高冷大橙儿”说出了自己的心路历程:“以前我对法律毫不关心,认为宪法是很虚很空的一件事。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时,周围了解的人还不多。但是现在到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活动形式丰富了,也有趣了,如法治漫画宣传、宪法知识竞赛、还有一些趣味游戏。我们普通人不仅了解了宪法,而且愿意参加到相关的活动之中去。宪法真正走进了我们的生活。”

      中国人大网发布的《尊崇宪法:正化为行动自觉》一文指出,每到国家宪法日,全国各地各行各业都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让宪法更加深入人心。“应该说,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对于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截至12月4日,新华社客户端上发表的《弘扬宪法精神 完善国家治理——写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一文,浏览量高达43万。

      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也是加强宪法法治教育的重点人群。我国现在大中小学的在校生达到2.7亿,加强青少年的宪法法治教育,责任重大,也至关重要。12月4日,教育部新闻办在“微言教育”公众号上发文《第六个国家宪法日,2000多万中小学生参加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这场由教育部组织开展的活动,有2000多万中小学生通过网络连接与主会场同步参加。

      网友“三个趣多多”评论道,“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今天,在少年的心中撒下热爱宪法、维护宪法的正义种子;明天,在中国的土地上将盛开公平公正、秩序井然的法治之花。”

      叶 子 陈 铭 任妍妍

  • 2019-12-09
    20:56

    国家宪法日,看新时代依宪治国新局面

      冬日暖阳,普照大地。12月4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如约而至。

      同步展开的全国“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制度自信,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十分突出的位置,围绕宪法阐明一系列重大论断,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引领新时代依宪治国新实践,开创新时代依宪治国新局面。

      △2018年3月17日,新当选的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进行宪法宣誓。

      宪法权威 更加彰显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

      2018年3月17日上午,人民大会堂,新当选的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举起右手,进行宪法宣誓。这是人民共和国历史上首次国家领导人宪法宣誓。

      75字的铮铮誓言,凝聚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庄严承诺,是国家领袖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直接体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执政之基,治国之本。

      我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强调了宪法的权威地位。

      △宪法宣誓活动在各地展开。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这样做,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习近平总书记对宪法宣誓作出了深刻阐释。

      宪法实施 更有保障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切实在宪法实施和监督上下功夫。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继续承担统一审议法律草案工作的基础上,增加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职责。这是我国成立的第一个宪法方面的人大专门委员会,名称和职责的变化凸显和强调了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为更好实施宪法提供了保障。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投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在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方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明确目标,采取了一系列扎实举措,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维护宪法尊严,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水平。

      宪法精神 深入人心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019年12月3日,江苏淮安,法官走进校园给小学生讲宪法知识。

      12月1日,由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举办的全国“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在北京、上海同时启动。对于今年“宪法宣传周”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题,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上海虹桥街道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上海虹桥街道形成的意见建议可以直达全国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以来,上海虹桥街道提出了一批公共协商议题,成功推进了多个社区服务项目。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连接立法机关与基层群众的连心桥,在建设法治城区和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在宪法的引领与保障下,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完成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监制 | 王姗姗 张鸥

      主编 | 陈剑祥 汪洁

      编辑 | 宁黎黎

      美编 | 王少华 于江 张亚楠

  • 2019-12-09
    20:56

    弘扬宪法精神没有“局外人”

      今天(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12月1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题,共同举办2019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

      有的人也许认为宪法高高在上、遥不可及,但实际上宪法与每个人的学习、生活和工作都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从制定宪法到落实宪法,从尊重宪法到遵从宪法,宪法在公众心中的分量,直接决定着依法治国的质量。所以,弘扬宪法精神,没有“局外人”,人人都要当好“主人翁”。

      当好“主人翁”,就要高度尊崇宪法,自觉弘扬宪法精神。宪法是国之大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一切法律的“母亲”。宪法适用于国家领土的全境及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经济和政治文化综合作用的产物。从我们一出生,宪法就和我们在一起,呵护着我们健康成长,规定了我们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治国安邦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每个人都要高度尊崇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

      当好“主人翁”,就要认真学习宪法,自觉涵养法治意识。学习宪法,有助于我们“知从何来,明向何去”,有助于我们更深入了解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助于我们积极投身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每一个中国公民,都要做到学深学透,通过学习,要了解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要知道国旗、国徽、国歌等国家载体的象征意义,要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从而更好地涵养法治意识。

      当好“主人翁”,就要坚决维护宪法,自觉参与国家治理。维护宪法法律权威,首要的内容就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其次就是保障国家机关之间维持宪法法律确定的职权关系。法治水平正是国家治理水平的衡量标准,看国家治理水平怎么样,就是要看有没有把法治当回事。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出了科学的定位,能使国家治理落到实处,每个人都要自觉参与国家治理,保证宪法和法律成为最高权威。

      当好“主人翁”,就要严格遵守宪法,自觉树牢法治理念。《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作为一名公民,我们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要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我们必须树牢法治理念,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承担社会责任。

      当好“主人翁”,就要善于运用宪法,自觉磨砺法律武器。作为一个公民,学习宪法、掌握宪法是对自己最大的保护。只有懂法知法,才能明辨是非,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比如,运用好宪法,面对只招录男性的招聘启事,面对随意辞退怀孕、生育女性的情况,面对因为各种原因辍学的儿童,我们就有了更坚实的“盾牌”,就有了保护自身权利的“武器”,在运用宪法的过程中,能够提升法治获得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国家宪法日”为我们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提供了丰富的载体,只有每一个人都自觉行动起来,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当成一种习惯,才能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南方网郭雪营)

  • 2019-12-09
    20:56

    环球网评:弘扬宪法精神 厚植社会主义法治根基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指出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部署在全国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也就是要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创新方式,让法治教育接地气有灵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进一步推进法治教育,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需要从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出发,注重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生动活泼的语言,努力把宪法讲准、讲透、讲活。要通过宣传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涉及的法律法规,让普法贴近群众、融入群众、被群众所接受。

      普法工作,一直在路上。近年来,国家先后开展了“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评选活动,新颖的形式充分调动了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为助力脱贫攻坚,相关部门还编写了包括《宪法简明手册》在内的八册《助力脱贫攻坚普法丛书》。通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热情高涨,“信访不信法”矛盾得到缓解,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已经渐成习惯。

      再接再厉,谱写法治教育新篇章。今年的宪法宣传周具有突出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突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突出提高群众参与度和覆盖面三个特点,包括宪法进企业主题日、宪法进农村主题日、宪法进机关主题日、宪法进校园主题日、宪法进社区主题日、宪法进军营主题日、宪法进网络主题日等活动。多样化、接地气的方式,相信也更能达到普法效果。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也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才能用法、守法,依法治国才能有广泛、坚实的社会基础。这就需要我们全面推动宪法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寰平)

  • 2019-12-09
    20:56

    【地评线】在弘扬宪法精神中塑造法治信仰

      作者:王石川

      今天(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迎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共同举办的2019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日前在北京、上海两地主会场启动。昨天(12月3日),国新办就2019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安排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举行发布会。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无论设立国家宪法日还是举行“宪法宣传周”活动,深刻意义无需赘言。

      与以往相比,今年的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更有时代气质——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因如此,今年宪法宣传周的主题正是“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弘扬宪法精神,可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其中一大优势,就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弘扬宪法精神,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内涵。宪法获得尊崇,就能更好地发挥出我国的制度优势,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在法治轨道中稳步行进。

      弘扬宪法精神,可更好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受尊重,依法治国才有保障,弘扬宪法精神,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就能不断提高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水平,为建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提供最强大的法治力量和支撑。

      弘扬宪法精神,可更好地保障公民权利。有人说,“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一方面,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另一方面,我们的宪法不只是“纸上宪法”,更是“现实宪法”,能够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把文本上的宪法变成实践中的宪法,让公民的各项权利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也有助于提升公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为此,就需要加强宪法监督,维护宪法尊严,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水平。在这个过程中,尤需推进宪法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让每周都是宪法宣传周,每天都是宪法宣传日。同时,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卢梭说过,“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归根到底,要塑造法治信仰,需要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全体人民都会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王石川)

      [ 责编: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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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2-09
    20:56

    今日香港,更要读懂《宪法》这本“教科书”

      今日香港,更要读懂《宪法》这本“教科书”

      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由香港励进教育中心主办、香港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支持的“国家宪法日”大型座谈会12月4日在港举行。座谈会主题为“宪法与国家发展”,着重讨论宪法变迁与国家发展、宪法与“一国两制”等议题。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香港特区政府主要官员、中央驻港机构代表、法律界、教育界等约700位各界人士参会。

      宪法是香港特区及基本法的“根”和“源”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座谈会上致辞表示,宪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及基本法的“根”和“源”,为香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针政策提供了坚实的法理基础和宪制依据,社会各界一定要了解及尊重宪法。

      她说,自今年6月以来,香港面对前所未有的冲击,社会出现极大的纷争及暴力行为;特区政府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止暴制乱,尽快恢复秩序。香港市民须明白“一国两制”在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中拥有特殊的重要地位,各界应共同维护“一国”之本、尊重“两制”差异,清楚了解“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

      林郑月娥表示,香港必须加强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完善相关的法治制度,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国家意识和民族认同,同时更积极地参与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令香港在国家新时代发展中继续发挥独特作用。

      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主任王志民致辞时说,近6月来,“太平山下不太平”,香港似乎不再是我们过去熟悉的香港;在这样的时间节点举办“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他表示,坚定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是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的根本要求,是香港繁荣稳定与市民安居乐业的根本保障,是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根本遵循。

      王志民强调,近几个月来,香港持续发生的激进暴力犯罪行为严重践踏法治和社会秩序,企图挑战和撼动宪法与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广大香港同胞必须坚定支持“止暴制乱、恢复秩序”,尽快把香港从暴力沉沦的危险边缘拉回正轨。

      香港特区不能脱离统一的国家宪法体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韩大元发表《宪法与国家发展》主题演讲。他表示,宪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地位确立的最终依据,特别行政区制度的一切效力最终来自于宪法;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香港特区都不能脱离统一的国家宪法体制。

      韩大元认为,宪法是一部历史教科书,记载着民族的历史记忆;如果多读一读自己国家的宪法,回想与感悟宪法所承载的历史,就会找到自己的定位与方向。他表示,宪法对国家发展的重要贡献之一是为解决香港与澳门顺利回归祖国、为“一国两制”实践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正因为有宪法的授权,香港基本法才得以制定,“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才得以法律化、制度化。

      香港公开大学校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黄玉山也发表演讲,与参会人士分享体会。他引用基本法“序言”说,构建“一国两制”的体制及实施基本法的最重要目的,就是要体现国家统一及领土完整,保障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保持香港繁荣与稳定;任何违背这个最终目的的“自决”、“港独”都是违反宪法、违反基本法的非法行为,在政治上是错误的、在道路上是荒谬的,必须予以坚决反对。

      香港社会必须继续坚定推动法制教育

      香港会展中心的座谈会现场座无虚席,每位嘉宾获发由法律出版社特别订制的便携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本一份。在讨论环节中,与会的香港青少年学生及教职员纷纷提问,积极与现场嘉宾交流、互动。

      被问及2047年后“一国两制”是否会在香港继续实行,韩大元表示,“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成功实践是中国呈现于世界的制度楷模;根据基本法条文,“一国两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制制度及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47年后中央全面管治权与香港高度自治权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因此找不到任何理由要改变“一国两制”实践。

      黄玉山阐释国家宪法与香港基本法之间的关系时强调,香港特区政府的“依法施政”,必须以国家宪法为基础,不能将基本法孤立于宪法之外。他形容国家宪法是“母法”、香港基本法是“子法”,“子”派生于“母”,子法在母法之下,因此“一国两制”及基本法实践从根本上都要统一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前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为座谈会作总结发言时重申,香港社会必须继续坚定推动宪法及基本法教育,加深市民对国家发展的认识;宪法与基本法的实施,有赖于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这些努力决定了每个人的生活,也决定了香港的未来、中国的未来。

  • 2019-12-09
    20:56

    宪法宣传是全民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五个方面展开工作

      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傅政华

      央视网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3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傅政华,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司长宗锦耀介绍2019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安排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傅政华表示,宪法宣传一直是全民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高度重视宪法宣传,去年以来,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持续组织“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是从五个方面展开工作:

      首先,明确重点内容。以2018年宪法修正案为重点,着力宣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的重大意义,着力宣传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重大意义,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也就是所说的“宪法七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宪法进公交场所、进宾馆、进万家,以及“中国宪法边疆行”这些活动。比如去年“宪法宣传周”的启动仪式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行,就是考虑宪法宣传要进边疆。先后在2300个车站、2500趟高铁上播放宪法宣传片,让宪法宣传真正活起来、落下去。

      第二,抓住领导干部和青少年这两个重点,一个是“关键少数”,一个是祖国的未来。在人民大会堂先后举办了三场宪法学习宣传报告会,把讲座的内容制成光盘,全网推送,作为各地各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宪法的辅导材料。另外,充分发挥“七五”普法讲师团作用,组织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为领导干部举办宪法巡回宣讲,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和旁听庭审,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会同教育部把宪法学习纳入《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每年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在全国40万所中小学开展晨读宪法,增强青少年宪法意识。

      第三,建设宪法文化。分两批命名了“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苏州市宪法宣传教育馆等25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让宪法文化有形呈现。目前,全国有3500多个公园、1.2万多个广场、3.4万个长廊有机地嵌入了宪法元素。每年评选全国法治人物,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录制了即将播放的“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节目,在潜移默化当中引领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建设宪法文化。

      第四,创新方式方法。先后开展了“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评选活动,这个活动超出预想,群众参与非常踊跃。评选活动即将在全网推送和展播。将向全国12.6亿手机用户推送公益普法短信,将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编写包括《宪法简明手册》在内的八册助力脱贫攻坚普法丛书,以案释法。上线智慧普法平台,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第五,设立了“宪法宣传周”。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的基础上,创立了“宪法宣传周”。今年是第二个“宪法宣传周”,去年开始把“国家宪法日”(12月4日)前后扩到一周集中宪法的宣传,也就是所说的“宪法宣传周”,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今年继续采取这样的宣传办法,来加强宪法宣传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动宪法宣传制度化、常态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2019-12-09
    20:56

    “宪”在普法!2019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迎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共同举办的2019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昨天(1日)在北京、上海两地主会场启动。

      今年“宪法宣传周”的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活动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题,设置了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7个主题日。

      在陕西、山东、甘肃、吉林等地,各种宣传活动正在有序开展。在陕西宪法宣传活动现场,普法人员布置了内容丰富的展板,发放普法小册子,还以歌曲的形式传播宪法知识,引导市民与宪法宣传机器人互动,用形式多样的活动吸引了市民前来驻足观看。在甘肃,智慧普法走进校园,学生们在普法人员的带领下宣读宪法誓词,观看法治历史影片,聆听宪法故事。在全国多个地方,普法人员走上街头发放宣传手册,讲解法治知识,让市民真正感受到宪法的精神。

      据介绍,今年宪法宣传活动还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法治精神,讲好中国宪法故事。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要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广泛宣传宪法。(央视记者 李珺 李景芳)

  • 2019-12-09
    20:56

    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

      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这对于新形势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充分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取得的重大制度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我们愈加感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两个紧密相连”的重要论断,是认识当代中国宪法制度的关键。不了解、不联系中国近现代100多年来艰难曲折、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进程,就不可能正确认识、理解和把握当代中国宪法制度。

      现代意义上的宪法是西方国家先搞起来的,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为了民族复兴,无数仁人志士“以爱国相砥砺,以救亡为己任”,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抗争、探索和尝试。西学东渐之下,立宪救亡、变法图存,成为很多人孜孜以求的目标,他们寄希望于仿行西方宪政制度来改良改造中国。1898年,戊戌变法失败,谭嗣同等“六君子”血洒京城菜市口。1908年和1911年,清政府迫于压力先后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等,但根本不能取信于人,必然随着清王朝的终结而消失。

      1911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废除了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产生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具有历史进步意义。然而,限于历史条件,革命和约法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国家和民族的悲惨命运,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后来,又先后有“天坛宪草”(1913)、袁世凯的“袁记约法”(1914)、曹锟的“贿选宪法”(1923)、段祺瑞的“民国宪草”(1925)、蒋介石的“训政时期约法”(1931)、“五五宪草”(1936)、“中华民国宪法”(1946)等。各种版本的宪法文件先后推出,各种政治势力反复博弈。但究其实质,他们都不过是想用宪法、宪政、立宪等招牌和名义,装点门面、笼络人心,维护旧势力的反动统治,最终都逃脱不了失败的命运,为中国人民所唾弃。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斗争中,就开始对人民民主政权的总章程进行探索和实践。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制度文献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1)、《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1946)等,在局部地区取得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同时,我们党对未来政权建设也提出了基本构想和重要原则,具有代表性的理论文献是毛泽东同志的《新民主主义论》(1940)和《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这些重要实践和思想理论成果,对新中国国家制度、宪法制度的创建和发展,产生了深刻的、持久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新纪元。1949年9月,在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些宪法性文献,确认了近代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为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进行的英勇斗争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掌握国家权力的伟大历史变革,确立了新型国家制度和宪法制度的基本架构、根本原则和活动准则,为新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我国宪法是一部好宪法

      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指导思想上发生“左”的失误和偏差,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出现停滞、徘徊。特别是后来发生的“文化大革命”,给党和国家事业带来严重破坏和巨大灾难,宪法制度形同虚设。这个教训是极为深刻的。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历史性转折,拨乱反正,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并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我国现行宪法,是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的需要,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1982年宪法确立的许多重要制度、原则和规则,都源于1954年宪法和1949年《共同纲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它们的继承、完善和发展。

      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先后五次对1982年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修正。五次宪法修改,体现和反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体现和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通过宪法修改,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和奋斗目标,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爱国统一战线,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等等,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历程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我国宪法确立的一系列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和原则规则,确定的一系列大政方针和基本政策,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和强大生命力,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

      回顾我们党领导人民创建和发展我国宪法制度的历史,可以得出许多启示和结论,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2月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概括为四点重要结论。一是制定和实施宪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二是我国现行宪法是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三是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发扬民主,领导人民制定出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四是我们党高度重视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这是我国宪法保持生机活力的根本原因所在。这些关于我国宪法制度的重要结论是我们的宝贵经验,也是我们今后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要原则,具有长期指导意义。

      全面加强宪法实施工作

      (一)把全面实施宪法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从新中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时间越久远,事业越发展,我们就越加感受到宪法的力量。不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对全面依法治国特别是依宪治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必须更加注重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以宪法为统领,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全面实施;以宪法为总依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健全宪法实施的途径和方式。

      根据我国宪法制度安排,总结实践经验,我国宪法实施的特点是多渠道、多方式、多主体,是一个动态的、持续的、全面的发展进程,不断走向并达到更高水平。

      一是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推动和保障宪法实施。宪法是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种制度的总依据。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宪法实施的内在要求,也是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基本途径。

      二是通过发展国家各项事业、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保证宪法规定的大政方针和基本政策得到有效实施和落实,保证在国家各项事业和各方面工作中遵循宪法原则、贯彻宪法要求、体现宪法精神。

      三是宪法有关规定的直接适用。宪法中有一些规定具有直接适用的性质,属于有关国家机构的行为和活动规范,不需要通过其他途径和方式。如我国宪法规定了特赦制度,我国于2015年、2019年先后两次对部分服刑罪犯实施特赦。

      四是宪法有关规定,必要时需要考虑兼容性和调适性,由有权机关作出合宪性判断和决定,以实现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例如,1990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同时作出一个关于香港基本法的决定,其中明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按照香港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是符合宪法的。”

      五是对于宪法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必要时,由有权机关根据宪法精神作出创制性安排。例如,2016年9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宪法精神和有关法律原则,采取创制性办法,及时妥善处理有关省拉票贿选案给地方人大工作带来的新问题。

      (三)发挥好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在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方面积极进行实践探索,不断取得新进展新体会。

      一是积极运用宪法精神凝聚立法共识。例如,在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过程中,针对如何界定英雄烈士范围问题,有关方面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即:本法主要是根据宪法序言和人民英雄纪念碑碑文的精神对英雄烈士确定了一个基本范围,包括近代以来为国家、民族和人民作出重大牺牲和贡献的英烈先驱和革命先行者,重点是中国共产党、人民军队和人民共和国历史上涌现的无数英雄烈士,既包括个人也包括群体,既包括留有姓名的英雄烈士也包括无数未留下姓名的英雄烈士。据此,英雄烈士保护法对英雄烈士范围作出了相应规定。

      二是开展合宪性审查工作。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履行有关职责中注重加强合宪性审查工作,如制定监察法,修改刑事诉讼法、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作出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关于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等决定时,有关方面都进行了合宪性审查,遵循宪法原则和精神作出适当安排和处理。

      三是在备案审查工作中认真处理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宪法性制度。例如,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期间,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对收容教育制度进行合宪性审查。有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在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的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中,对这一问题提出了明确意见,建议适时废止收容教育制度。

      四是在立法工作中深化合宪性研究。例如,在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过程中,有关法制工作机构加强对外商投资立法合宪性研究,形成专题研究意见。主要内容是:宪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内涵随着改革开放实践的发展已发生扩容性演进、拓展性延伸,有关规定已经发展为对所有外国投资主体和外商投资企业普遍适用的法治原则;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外商投资立法,是宪法全面实施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符合宪法规定、宪法精神。

      切实加强宪法监督工作

      (一)完善监督宪法实施的相关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监督宪法法律实施的重要职责。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积极回应涉及宪法有关问题的关切,努力实现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对备案的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开展审查监督工作,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二)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有关方面拟出台的法规规章和制度政策,凡涉及宪法有关规定如何理解、如何实施、如何适用的,都应当事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合宪性审查,确保同宪法规定、宪法精神相符合。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所有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都要依法依规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工作,应当包括审查有关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不符合宪法规定、不符合宪法精神的内容。其他国家机关发现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合宪性问题的,应当及时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依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宪法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

      (三)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是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基本途径,必须着力提高法律法规实施水平、制度规范执行水平,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增强宪法法律观念,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带头遵守、执行和维护宪法法律。

      (四)坚持依法执政、依宪执政。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善于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善于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同时,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本领。

      沈春耀

  • 2019-12-09
    20:56

    国务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李克强总理监誓

      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 12月3日,国务院在中南海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监誓。

      12月3日,国务院在北京中南海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监誓。 新华社记者 庞兴雷 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2019年7月至11月国务院任命的14个部门和单位的16名负责人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上午11时许,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手抚宪法,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在后方列队站立,跟诵誓词。

      宣誓后,李克强说,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是每一名公职人员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是每一名公职人员必须谨记的奋斗目标。他要求大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职,为民履职,实干履职,廉洁履职。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在攻坚克难中彰显担当,在狠抓落实中展现作为,严守纪律规矩,严格秉公用权,勤俭办事,厉行节约,倾情竭力把人民群众最关切最期盼的事情办实办好,齐心协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国务院副总理韩正、胡春华、刘鹤,国务委员王勇、王毅,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仪式。

  • 2019-12-09
    20:56

    图解|宪法与你的一生,究竟有什么关系?

    宪法与你的一生,究竟有什么关系?

     

    今天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12月7日是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宪法跟我们的生活到底有什么关系,在什么时候能用到,你知道吗?其实呀,宪法相当于我国其他法律的“妈妈”,每个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无论上学、入职、结婚、生育、买房、退休……这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守护。所以说,宪法跟我们每个公民的一生都有着密切的联系。

     

    图解《宪法与你的一生》来了~快转发给身边的亲朋好友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行动起来!

     

     

     

     


     

    来源/全国妇联权益部

    制图/全国妇联网信中心

    编辑/全国妇联网信中心 姚瑶

     

  • 2019-12-09
    20:56

    宪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根本保障

      宪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根本保障

      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明确提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路线图和具体措施,描绘了中国社会未来发展的蓝图。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维护宪法权威,以宪法凝聚社会共识。《决定》从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强调了宪法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明确要求“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宪法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宪法与国家治理

      宪法与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国家治理体系作为国家的制度体系,取决于国家目标与根本任务。我国宪法的重要特点之一是,在宪法序言和总纲中规定国家发展目标与任务。宪法序言规定,本宪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鲜明的中国宪法特色。《决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可以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决定》的重大亮点之一是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与功能,把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分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与重要制度,进一步展现了中国的国家制度优势,体现了在国际舞台上进行制度竞争的国家能力。无论何种类型的国家制度,其正当性与合法性都来源于宪法。如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宪法依据是宪法序言与宪法第1条,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是国家性质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体现人民主体地位。

      国家治理是综合的、开放的概念,包括多元的治理主体、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的互动、不同机制的协同以及法治的保障作用。《决定》强调要化解社会各种矛盾,提高防御社会风险的能力。宪法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凝聚社会共识的重要作用,发挥好宪法的作用,有助于在国家治理中平衡各种利益,解决利益冲突,维护社会稳定,在宪法框架内进行理性对话与沟通,降低社会治理成本,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宪法与法治体系

      《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是中国法治发展与进步的重要标志,而法治体系的基础是宪法,无论是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党内的法规体系,任何环节都不能脱离宪法,要体现宪法精神。

      按照宪法要求,所有的立法要体现宪法精神,将人权保障的理念体现在法律法规体系中,使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具有宪法保障。法治的生命在于实施,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取决于宪法实施的状况与程度。从某种意义上,宪法实施是法治实施的核心环节,没有有效的宪法实施,无法落实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要体现宪法的权力制约与监督,以有效的制度保障“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坚持人民代表大会下的中国权力体系,使公权力的运行受宪法规范的约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防止公权力滥用。法治保障体系以宪法监督为基础,体现法治实现的制度与程序机制。如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以宪法为审判工作的依据,提高法官的宪法意识。党内法规体系是完善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集中体现法治发展的中国特色,在宪法的基础上,将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落实“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原则,积极推进依宪治国的进程。

      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

      《决定》根据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针对宪法实施面临的新挑战、新问题,明确提出“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问题。

      认真研究宪法实施的体制机制问题。长期以来,宪法实施是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之一,也是法治建设中的难点问题。随着全面实现依法治国,宪法实施工作虽取得了成绩,如设立宪法日、宪法宣誓制度、设立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备案审查等,但总体上离法治发展的需要与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宪法实施效果仍有待提高。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不容忽视的原因之一是没有解决好体制机制问题。如宪法监督的专门化与程序化方面进展缓慢,虽设立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但具体运行机制与程序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又如,审判机关对宪法实施发挥重要作用,但目前没有建立审判机关与宪法监督机关之间的有效合作机制。立法法规定的有权行使违宪违法审查要求权的五大机关仍缺乏启动合宪性审查动力,迄今没有个案的出现。因此,认真研究宪法实施体制机制是关系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大问题,应给予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积极推进“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并把宪法实施提升到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的高度。“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要求执政党“必须依据宪法治国理政”,以“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这表明,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执政党积极将宪法理念引入执政活动,高度重视宪法的地位与作用,努力将“依宪治国”理念落实到具体的执政活动中。

      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原则,维护人民主体地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目标是不断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保障人民的尊严、自由与权利,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人民创造了丰富的宪法实践,为人民谋幸福是我国人权事业的主旋律。2004年通过修宪,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使之成为国家的主流价值,明确了国家治理的价值目标。

      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2014年10月28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作为加强宪法实施的首要措施。明确要求“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说明宪法解释在宪法实施中的重要作用。但目前宪法解释仍缺乏具体实践。随着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完善,根据实践的需要,选择适宜条文进行解释是必要的。要提高对宪法解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该解释的条文要解释,实现宪法解释工作的法治化、程序化、制度化与常态化。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宪法解释机关,应积极落实相关要求,尽快制定宪法解释程序法,开展解释工作,以回应社会各界对宪法问题的关切,使宪法解释成为消除社会冲突与争议的重要形式。

      继续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党的十九大提出“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决定》再次强调合宪性审查工作重要性。在合宪性审查工作中,我们要区分合法性与合宪性审查的不同功能与界限,不能将两者混同起来,既不能以合法性审查代替合宪性审查,也不能以立法中的合宪性推定直接代替合宪性的功能。要尊重合宪性审查规律,大胆探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合宪性审查的制度模式。比如,对在特定历史时期制定的一些决定、决议,如确实不符合宪法精神,可以进行合宪性审查。如审查后认为违反宪法,就要依照宪法规定撤销或者变更。完善行使违宪违法审查的要求与建议权的程序机制,提倡以个案为基础,启动合宪性审查程序。

      培育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领导干部要率先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要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宪法、遵守宪法的氛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维护宪法权威,充分发挥宪法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以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作者为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韩大元

  • 2019-12-09
    20:56

    推动宪法精神走进群众生活(权威发布)

      本报北京12月3日电 (记者魏哲哲)国务院新闻办公室3日举行发布会,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傅政华,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司长宗锦耀介绍2019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安排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傅政华介绍,今年宪法宣传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有三个特点:一是突出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主题鲜明;二是突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整体联动;三是突出提高群众参与度和覆盖面,内容丰富。在主场活动和主题日活动之外,还安排了其他重点活动,让宪法精神活起来、落下来,走进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傅政华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组织和协调,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做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将“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纳入正在全力推进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二是要加强立法工作中的普法。三是进一步加大案例普法力度,推动司法执法机关选择典型案例解读,把热点案件、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的过程。四是围绕普法责任制清单抓好落实。

      我国现在大中小学在校生达2.7亿人,加强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责任重大,至关重要。邓传淮表示,从2014年起,每年在国家宪法日上午举办宪法晨读活动,成为教育系统学讲宪法的一个品牌。今年是第六届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12月4日上午教育部一名副部长将会领读,通过网络连接各地中小学校,与2000多万名学生同步诵读宪法部分条款。

      如何做好农民群众的普法教育,推动宪法和法律进农村?宗锦耀说,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宪法和法律进农村工作,与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共同牵头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日活动,明确主题、形式多样、上下联动,针对农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农村开展宪法和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农民群众对宪法情感认同,提高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 人民日报 》( 2019年12月04日 04 版)

  • 2019-12-09
    20:48

    【地评线】讲好宪法故事让宪法之光普照追梦之路

      哲人卢梭曾言,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也就是说,船的力量在帆上,人的力量在心上,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把宪法交给人民,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宪法与自己利益的“亲密度”,使宪法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就能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 本周也是第二个“宪法宣传周”。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新时代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果说“中国之治”本质上是“制度之治”,其核心则是“宪法之治”。设立“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就是要讲好宪法故事、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让宪法信仰植根人心,让宪法精神薪火相传。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也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弘扬宪法精神,必须抓好宣传教育。宪法只有走入现实,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要借助广播、电视、报刊及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创新宣传教育方法手段和载体,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讲好宪法故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要通过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推动宣传教育活起来、落下去,成为凝聚法治共识、强化法治信仰的“运载火箭”,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法治根基。

      弘扬宪法精神,必须坚持德法共治。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这种定势和定律,决定了符合人民群众道德意愿、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宪法,就会为人们所信仰、所遵守。虽然宪法和道德有着各自独有的特点和优势,在国家治理中有着不同的地位和功能,但宪法本身也内含着道德判断、体现着道德取向,只有紧密结合、协同发力,实现德法共治,才能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要充分发挥好道德与法律的自律与他律、内规与外治互济的作用,推动宪法精神落地生根,使文本上的宪法真正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让宪法之光普照我们的追梦之路,保障我们对美好的生活的向往。

      弘扬宪法精神,必须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事实证明,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首先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法治、反对人治。只要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宪法意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带头推动宪法实施,就能放大宪法之光,带动全社会尊崇宪法、信仰宪法,就能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变成现实和事实,使宪法之基更加巩固,宪法之威更加树牢,宪法之效更加彰显,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有力的宪法保障。(林伟)

  • 2019-12-09
    20:48

    以宪法之力引领“中国之治”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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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从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推动宪法走进人民群众、走进社会生活,用宪法凝聚社会广泛共识,让宪法精神植根于人民心中,让法治成为“国家信仰”。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作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的首个宪法日,回首现行宪法与国家同步发展、与时俱进的历史,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深远的意义。

      宪法是“中国之治”的压舱石。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治国理政的历史经验与发展大势,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形成一系列建设法治中国的新理念,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实践表明,弘扬宪法精神,我们才能向着“中国之治”新境界阔步迈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

      宪法是人民利益的“捍卫者”。“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从宣示“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到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到“全党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等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宪法,成为人民利益的有力保障。

      宪法是“中国梦”的“护航员”。弘扬宪法精神,就是要让法治力量成为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现实动力。这些年来,从明确坚持改革开放,到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从明确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到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从明确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到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表明,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始终是“中国梦”的引航员、护航员。

      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庄严的国家制度,也应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宪法大课堂。以此为契机,让宪法走入百姓生活,让宪法精神厚植人心,让法治信仰蓬勃生长,人人“学宪法、守宪法”,必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更大法治力量。(特约评论员 胡辉)

  • 2019-12-09
    20:48

    一部仅有143条的法律 凭什么这么重要

      【70年法治回眸——我们的自信在这里·宪法篇】

      编者按:

      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回眸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辉煌成就,充分展现我国的法治自信,法制网特此制作推出系列微视频《70年法治回眸——我们的自信在这里》,分别以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为各期视频主题。

      通过挖掘法律法规制定背后的历史资料、鲜为人知的独家故事和众多珍贵瞬间,讲述法条不断完善最终成为良法的历史进程,记录法律法规的时代印记。通过法律专家回望70年的难忘记忆来进行评述和讲解,充分展现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的法治征程,真实体现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法律制度。

      俗话说,“木无本则枯,水无源则竭”,第一期视频就从被称作“根本法”的宪法开始。

      正如韩大元教授所说,“一个国家的历史都浓缩在一部宪法当中,我们要了解7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发展,就要回顾一下70年来中国的宪法是怎么发展的。”

      斗转星移,70年来,从物资匮乏到丰衣足食,人民的衣食住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1949年到2019年,70年沧桑巨变,国家实力显著增强,发展成果惠及百姓,人民获得感与幸福感显著提升。

      一部仅有143条的宪法,如何让人民拥有获得感和幸福感?如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为什么改革成果和社会发展都要靠它来保障?

      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后,如何把革命胜利的成果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应运而生。在《共同纲领》的指导下,中央人民政府和新中国各个国家机构也相继诞生。

      1953年12月,毛泽东亲率宪法起草小组成员在西湖边用77个日夜编写宪法草案初稿。在历时近3个月的制定过程中,1.5亿人次参与了全民讨论,极大地体现了民主精神,“人民性”深深地镌刻其中。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正式问世,奠定了新中国的各项基本制度,也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制度。

      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正式通过并颁布 “八二宪法”。它规范和保障了改革开放取得的所有成就,体现了国家的发展和进步。

      “八二宪法”后经历了五次修宪,而每一次修宪都可堪称为一部史诗。

      1988年修宪,为“私营经济”正名。

      1993年修宪,“市场经济”入宪,不仅实现了经济体制的改革,也标志着改革开放进入了新的阶段。

      1999年修宪,修正案中增加“依法治国”四个字,让“法治”成为了国家意志,为改革开放提供了坚强保障。

      2004年修宪,随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载入宪法修正案,“人权”理念越来越多地融入立法当中,从法律法规到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所有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全面建构起人权保护制度。

      2018年修宪,为“全面实施宪法”呐喊。

      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合宪性审查是宪法监督的重要方式,对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均具有重要意义。

      宪法迭变,足音铿锵。

      透过时光隧道,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总结:

      首先,宪法根植于中国土地,始终以人民性为本质特征。

      其次,宪法是国家制度与法律体系的基石。

      最后,宪法能够保障发展,因为它坚持党的领导。

      我们相信,与时俱进的宪法必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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