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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提升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准 “增”“提”“调”62个公共服务事项兜牢民生底线

近日,《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标准》)已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12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对《标准》政策进行解读。《标准》共包含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公共安全等10个方面<<更多

发布会介绍
时间: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下午3:00
发布人: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等
发布内容:介绍《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编制情况和相关内容
地点:山东省新闻中心(山东大厦会议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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