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记者从枣庄市新闻出版局获悉,至少从1998年开始,峄城区史志办主任、区作协主席孙××盗用中国文联、新华、长征、学艺、内蒙、华艺等6家出版社名义及书号,出售给枣庄的作者,初步查证已有3个单位、6位作者、5个集体作者上当受骗。孙××涉嫌非法收款10余万元。 记者了解到,枣庄市新闻出版局从孙××办公室查封的盗用书号书及从受骗作者手中取证的盗用书号书已有13种之多。负责这一案件的同志介绍说:“这一盗卖书号的非法行为持续时间之长、盗卖书号之多、涉及人数之众、手段之独特,目前在我省是少见的。” 今年5月15日,北京长征出版社根据枣庄一市民举报,向省新闻出版局反映,峄城区史志办主任、区作协主席孙××盗卖长征出版社名义、书号,为他人非法出版图书。请求枣庄市新闻出版局给予查处。枣庄市新闻出版局接报后讯速立案查处,在峄城区纪委等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案件很快落实。 事实让人大吃一惊,被孙××盗用名义的出版社并非长征出版社一家,而是多家;受孙××欺骗的作者并非一人,而是多人,不仅有一般作者,还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这些被孙××欺骗的机关、单位和作者中,有的人在将几千元、上万元交到孙××手中后,孙××有的开了“发票”、收据,有的仅是白条,甚至是“口头协定”;更为可笑的是,受骗者在拿到出版书时,发现印书单位并不是书上所标的“北京光明印刷厂、北京京华印刷公司……”而是孙××在济南印制的。面对如此明显的“猫腻”,受骗者竟然没有一人产生“怀疑”?有的还多次找他帮忙,致使孙××的违法行为能够屡屡得逞。 事实上,有些人的“出书”款并非自己的钱,而是从下级单位“化缘”来的;出的书派到下面去卖,得款又归了自己,何乐而不为?至于是真书号、假书号,有的人并不在乎…… 记者手中有几本孙××盗卖“书号”出的书,其中还有一本是孙××自己出的书,书名是《昨夜梦痕》,盗用的是中国文联出版社的名义,书号是:ISBN7—5059—3160—1/I·2390;而这一“书号”,经枣庄市新闻出版局调查,孙××竟然同时“卖”给了4位作者;这还不算多的,还有“六书一号”的笑话。六本书上,出版单位、印刷单位都是一样的,就连印在上面的“责任编辑”、“责任印刷”也无二样,并公然写着“全国新华书店”总经销。一位作者在闻知此事真相后气愤地说:他这不是在蒙我吗?印我这本书时,原来说的是在北京印刷,我接书时发现是在济南印的,向孙××提出抗议,他却说:你管是在哪里印的,能给你印就行呗。 记者了解到,目前查明的孙××盗用名义及书号的6家出版社,都已经给枣庄市新闻出版局出具了证明,明确表示:我们从没有委托孙××经营书号,也不认识这个人。据此,枣庄市新闻出版局依法判定:孙××的行为已构成了“侵权盗用出版社名义、盗卖书号,诈骗”的事实。 作协主席盗卖书号,真是斯文扫地。同时,也给那些出书心切的作者提了个醒,别让假相蒙蔽了眼。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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