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大”事更应拘“小”节

2018-04-11 11:14:00来源:大众网作者:丁洪娟
丁洪娟
  早上,走到一个非十字路口人行道的时候,前面有一家三个大人和一个两三岁的宝宝在等绿色信号灯。此时红色信号灯亮着,可是,往来并没有车辆。宝宝奶奶抱着他往前迈了一步,还回头对家人说:“一部车也没有,咱们赶紧过去吧!”谁成想,宝宝妈妈赶紧把他们推了回来,义正言辞地对宝宝奶奶说:“妈,您知道我一直教育西西(应该是宝宝乳名)红灯停绿灯行,您身为奶奶怎么可以教着他破坏规则呢,那我的教育不是白费了?!”听罢,内心里不由得为这位妈妈点赞!诸如此类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事小节,常常被人们忽略。然祸患常积于忽微,对细微琐事的不注意可能造成最终的积重难返。在工作中,有的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到位,对“小”“微”没有给予足够重视,一些好的政策倒在“最后一公里”,不免让人痛心。细节决定成败,小事小节更能见品格、知党性、现作风。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如果对自己的过失不以为然,认为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在错误认知下,致使“小”“微”越积越多、越滚越大,长此以往必然恶性膨胀,导致不好的结果和后果。
  现在,“要干‘大事’就得不拘小节,只要在大原则上不出错,平时那些小事小节没必要细究”的错误观念在个别党员干部中存在,这种观念是极其危险的。“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定程度“小”“微”量的积累,就会促进事物性质发生质的转变。一切事物的变化总是从量变开始的,许多违纪者在从政之初,都怀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当初的豪情壮志在小事小节中消磨殆尽,在推杯换盏中放松了警惕,在小恩小惠中丢掉了原则,在轻歌曼舞中丧失了人格,在“温水煮青蛙”中失守了底线,最终走向了不归路。看似“小”“微”的几杯酒、几顿饭、几张卡,与之紧密关联的却是公款、公权;看似“小”“微”的人之常情,被撬动的却是为人为官的基础防线。不得不警醒啊!
  干“大”事更应拘“小”节。立足“小”“微”,时时拂尘,保持初心、守住底线。党员领导干部更应当注重小事小节,慎始慎微。切莫等“小”“微”累积成祸患,再白白悔恨,晚矣。在工作上,要自觉按照权力运行规则办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时时以党纪国法提醒自己,不断增强秉公用权的透明度;在八小时之外的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别人看不到、听不到的时候,也要时刻以典型案例警示自己,自觉脱离低级趣味,主动抵制奢华低俗,懂得感恩知足,淡泊名利,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高度自律,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时刻以纪律规矩约束自己,不断反省自己,完善自己,使日常工作生活中不经意的行为举止也会以规则为准绳,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微”着眼,完善自我监督,强化对身边人和家人的监督,树立良好政风家风。接受“小”“微”监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红红脸、出出汗”,抓早、抓小才是最大的爱护、最好的保护、最亲的呵护。从严约束自己是对每一名党员干部的一项要求、一份责任、一种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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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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