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纪法贯通的“全科医生”

2018-04-19 14:46:00来源:大众网作者:柏建全
柏建全
  新颁布的《监察法》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而《党章》中也先有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应当认识到,党章和监察法把监督列为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也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迫切要求。

  一肩挑着执纪监督,一肩担着执法监督。这是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神圣职责。纪律监督与法律监督无轻重之别,纪法“尺子”没有长短之分。行进在中国特色监察道路上,纪检监察干部只有争当纪法贯通的“全科医生”,精准把握纪法两把“尺子”,才能行稳致远。

  现实中,一些违纪违法者在受到党纪国法的惩治后,有的流下了“为何不早些提醒我”的悔恨泪,发出了悔不当初的悔恨声。不可否认,其中有责任推脱的一面,但是从另一面也告诉我们,在个别地方、部门中存在廉政文化荒芜、教育方式单一、实际效果“水过地皮湿”等种种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相适的状况。教育管理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让少数人越过党纪国法红线而浑然不觉,组织找上门来还执迷不悟,包括违纪违法者,谁的责任都逃脱不得,更说明了监督的不可或缺。

  既然党章和监察法把监督列为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指明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路径,那么开展工作的着力点就是在保持对腐败问题高压惩治的同时,更加注重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患未然。防止“好同志、好干部”一夜之间变为“阶下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把监督置于平常、起于经常。把监督的视野从“八小时内”拓展到“八小时外”,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通过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给其打好“预防针”,少走岔路;让其跳出“围猎圈”“陷阱坑”,重走正路。唯此,我们耳边萦绕的才是那些感恩组织的真情话,而非痛彻心扉的悔恨语。

  把执纪监督和执法监督贯通起来,体现的是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科”门诊,而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综合”医院。做一名纪法贯通的“全科医生”,不但要“坐诊”,也要常“出诊”;不仅要治“已病”,更要治“未病”;不仅会开阻止病原体的“小处方”,也要会做切除毒瘤的“大手术”;不仅有中医大夫望闻问切的“慢观察”,也要有急诊医生的“快处置”。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要求我们,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练就“全科医生”的真功夫,需要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融合中找准业务“短板”,在人员融合中立起学习“标杆”,取长补短相互学,你追我赶共奋进,才会锻造成为人民群众信赖的反腐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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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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