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除恶要深挖“保护伞”

2018-07-30 16:50:00来源:大众网作者:步古月

步古月

  中央纪委在《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本次“扫黑除恶”由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并将其提到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强调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一字之变,背后有着丰富内涵,充分说明我们不但要治标,而且要治本,既要铲除黑恶势力这个具体对象,也要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传递出一种久久为功的定力、韧劲。

  首先,黑恶势力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滋生黑恶势力需要一定的社会土壤。在一些地方出现黑恶势力,背后往往有贪腐的势力,它上面有“保护伞”。要积极创新社会治理,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日常监管,充分发动群众,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要紧密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社区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尽快取得压倒性胜利。

  其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不能缺位。要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切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切实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如若发现问题,要突出重点依法严惩,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坚持除恶务尽、消除后患,坚持依法惩处、办成铁案,始终保持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为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依法履职撑腰鼓劲,充分发挥政法机关主力军作用,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紧密结合,深挖“保护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封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