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味”的月饼吃不得

2018-09-21 17:12:00来源:大众网作者:卜珊珊

卜珊珊

  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月饼,给单位职工发月饼安排下属单位报销,购买月饼送礼后在单位报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近日曝光的这些典型案例让人深思。“变味”的月饼一旦成为个别领导干部违纪的证据,党和政府的形象就要受到破坏。

  月饼虽小,可怕的是党员干部松下了廉政建设这根“弦”,当手握权力时,想的不是干好本职工作,思的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无所不用其极为自己谋私利、纵私欲,将公权力肆意滥用,面对五花八门的吃、请、送,认为是“人情难却”,于是“就坡骑驴”,导致坚守多年的反腐阵地,一朝被“围猎者”攻陷。“变味”的月饼吃不得,很多腐化变质的领导干部往往就是在小事上不注意,小节上不检点,把吃点、喝点、拿点、占点不当回事,在推杯换盏中放松了警惕,在小恩小惠面前丢掉了原则,在轻歌曼舞中丧失了人格,久而久之,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作风背后,反映的是纪律问题。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违反廉洁纪律,为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每临近节日,纪检监察机关也都会发出严肃通知,廉风劲吹,是为了防止四风反弹,这体现了中央正风肃纪的决心,更是解决“变味”月饼问题的题中之义。

  纪律上的“高压线”可以从制度的不断完善、监督网络的持续健全入手,使之“长牙”、“带电”,但预防腐败更为重要的是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从思想上筑牢“防火墙”,发自内心地拒绝“变味”月饼,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克服侥幸心理,自觉遵守党纪政纪,自觉维护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须知“慎小”“慎微”“慎初”方能行稳致远。

  廉洁自律心无愧,明月清风照我还。在中秋佳节即将到来之际,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提高警惕,因为换上了“贪腐馅”的月饼并不太甜,但一不小心,就会腐化干事创业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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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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