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之以责 岂能不劳

2018-09-30 16:06:00来源:大众网作者:张崇熙

张崇熙

  近日,吉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了“关于对刘惠洲等19名不担当不作为干部进行组织处理的通报”的通报。值得注意的是,通报还涉及三名纪检组长。通报中指出,他们“作为纪检组长,抓党风廉政建设不严不实不细,工作失职失责失察,该监督不监督、该提醒不提醒、该发现不发现,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所在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

  “当官避世平生耻”。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嘻嘻哈哈不咬耳扯袖。党把干部放在纪检监察岗位上,是信任、是重托。只要权不担责,一团和气脸不黑,是对工作的不负责,是对组织的不负责,更是对所监督对象的不负责。

  “大医治未病”。纪检组与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是纪检监察机关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是纪委工作的延伸。如果派驻组在执纪监督方面抓得紧,发现苗头一开始就咬耳朵,扯袖子,可以让多少干部避免违法,个人也不会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所在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而免职。监督问责不能感情用事、怜悯用权,就应该“较真”“叫板”,表明失职必究,执纪必严的鲜明态度。

  吹尽狂沙始到金。3名纪检组组长被免职,虽只是个例,但警示作用重大。纪检监察干部处于正风反腐的最前沿,做好纪律监督是本职,履职中须经得住诱惑,牢记肩负的神圣使命,蓄积无惧无畏正气,才能更好的完成国家赋予你的使命,才能让执纪执法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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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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