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主义”可休矣

2018-12-29 16:32:00来源:大众网作者:于跃
  我们都知道,“好人主义”是没有原则,影响是消极的。凡事“好好好”,遇事“行行行”,表面上看一团和气、你好我好,有意用“好”去讨别人欢喜,不敢得罪人;放大别人的长处,无视他人的缺点;既要做领导眼中的好下属,又要做下属心里的好领导,360度无死角地维护自身“良好形象”。

  过去一段时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根本原因在于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同样在工作中搞“好人主义”,也是从不讲原则开始的,平时工作中当“老好人”,夸大长处忽略不足,问责时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信奉“你好我好”,问责偏软就在所难免。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其中第一种形态就是“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决摒弃好人主义。咬耳扯袖旁敲侧击,发现党员干部有违规违纪苗头时,采取约谈方式开展批评教育,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事项。当头棒喝直戳痛处,对问题有可能发展成为违纪的,及时亮明态度,猛击一掌,使其悬崖勒马,迷途知返。

  “好人主义”是对错误思想和行为的容忍,掩盖真相、回避矛盾,放弃批评,取消积极的思想斗争,这是党内生活不正常的表现。“好人主义”盛行,实际上起了掩护和纵容党内错误思想和言行的作用,必然会使党组织大大减弱甚至失去解决自身矛盾、促进团结和进步的能力。因此,只有坚决剔除“好人主义”,才能做到“树木”常青,“森林”常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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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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