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实申报家事家产不是私事

2019-01-25 13:59:00来源:大众网作者:程贯与

  实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有一段时间了,但是仍有极少数领导干部或心存侥幸,或马虎应付,待到追究责任时,方才后悔,为时已晚。规范、真实、准确、完整,是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总要求,无论婚姻状况、护照、子女就业等“家事”,还是收入、房产、投资等“家产”,都绝不允许搞例外,绝不允许藏着掖着。

  那种还有认为领导干部的家事家产属于私事,因为心里抵触而不如实申报的,显然属于政治不成熟、缺乏基本政治素养,属于仍然没有准确认识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推进深度和政治生态环境,属于“低级错误”,不该犯,从其根本上讲,就是做领导干部不合格。对党绝对忠诚,是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无论什么原因,不管什么心理状况,只要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事项,都是对党不忠诚的表现,实属不应该。

  换个角度看,领导干部如实申报个人事项,无形中也是自我监督和提醒。报告涉及的事项有违规违纪的则改之,无违规违纪的则坚守,基础是必须真实,不弄假。现实中大家可能有这样的经验,说了一个谎言需要若干个谎言去掩盖,经过一段时间,最终还是谎言败露,最彻底的做法就是坚持严于律己,坚守制度底线,在日常处理家事时不碰红线,在经营家庭时不追求额外的非法的利益和收入。

  保持领导干部的先进的、良好的形象,不仅是私事,更是关系党的整体形象、关系人民群众对党的形象认知的大事。作为一名党员,对党忠诚,心中无私、光明磊落,心怀坦荡、一心向党,无论有无问题、不管问题大小,都如实填报,自觉接受制度约束和监督管理,坦然面对查核,才能真正做到问心无愧,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于个人是诚实守信,于组织是应该遵守的纪律规矩,是每一名党员的本分。

  确保每名党员干部申报个人事项真实也是各级党组织的“公事”。党组织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袒护下属不如实申报当然是错误,不履行核查监督责任是失职,要认真履行阅签责任,对填报内容不完整、不清晰、不准确的,及时提醒纠正;组织人事部门要安排专人进行复审把关,对审核不通过的,要坚决退回补填或重填,确保切实发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的预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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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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