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小圈子”终失“大格局”

2019-05-27 14:10:00来源:大众网作者:

厉兆玉

  “党内决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那一套,决不能搞门客、门宦、门附那一套,搞这种东西总有一天会出事!”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远离各种“小圈子”。

  近几年,站台撑腰“干亲圈”、政商互通“微信圈”、任人唯亲“酒局圈”、相互提携“老乡圈”、虚荣世俗“球友圈”等等各种“帮圈文化”邪风层出不穷。“小圈子”的出发点是“小利益”,得到的是一个小山头,失去的是人生的大格局。“小圈子”的潜规则是“小手段”,以利禄相勾结,以升迁相依附,破坏党内正常的生活。很多腐败案件往往“拔出萝卜带出泥”,甚至出现“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便与形形色色的小圈子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在小圈子里陷得越深,人生的路往往走得越窄。

  北宋欧阳修在其《朋党论》中说:“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之理也。”“朋党兴、政事乱”,历史上不少朝代就是亡于以利相交、以势相交、以权相交的朋党,也就是所谓的小圈子。“小圈子”是封建主义的腐朽文化的表现,不是为了共同的理想,而是从最大限度攫取和维护个人或者小团体的一己之利出发,具有依附性、帮派性、贪婪性的特点。私利作祟的小圈子讲究的是利益交换,甚至是以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为自己谋私利,权力观扭曲,法纪观念淡薄,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抛到了九霄云外。私情占了上风,公义就会被弃之如敝履;关系粉墨登场,那么原则就极易被击溃失守;利益高于一切,党纪国法必然蒙尘不彰。“小圈子”是党风政风和政治生态的污染源,更是诱发腐败,“组团”腐败的毒瘤,必须警惕“小圈子”破坏党内政治大格局。

  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作为一名共产党人,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党员领导干部走出“小圈子”,才能拥有干事创业的大格局。加强党性修养是领导干部走出“小圈子”必由之路,为大局考虑的多了,为个人私利考虑的就少了。只有走出“小圈子”才能真正团结广大群众,广交群众朋友、穷朋友、基层朋友,在与群众的交往中,成为群众“大圈子”中的一员,体察民情,了解民众疾苦,照好镜子,吸取政治营养,找出工作差距,根据群众要求,改进工作。要撤除“小圈子”,领导干部要注重“八小时以外”,下班后要管住自己,做到慎独慎行,严于律己。身体力行,清清爽爽的党内同志关系、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九条针对“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等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消除“小圈子”的影响,必须加强纪律建设、法治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公众监督充分发挥作用,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才会“土崩瓦解”。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规范权力运行,扎紧制度笼子,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抓早抓小、严查深究小圈子、小团伙。实行干部异地交流制度,铲除产生“小圈子”的土壤,多搞“五湖四海”,不搞用人唯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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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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