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人情,更要讲法度

2019-05-27 14:21:00来源:大众网作者:

张珊

  身为纪检监察工作者,我们在办理相关违纪违法案件时,经常听到被调查人说“我认识你们纪检系统的某某人,能不能看在他的面子上通融一下,减轻对我的处罚?”或者“我父亲和某某领导的父亲是亲戚/老乡/同学,能不能多照顾我一下?”,每次听到这一类的话,我们就知道,又要讲“人情”了。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由人情维系起来的社会,中国人信奉“讲人情好办事”的传统旧俗,就严肃的纪检监察工作而言,“人情”当然可以讲,但是,法度更要讲。

  在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向我们求通融、求照顾时,我们纪检人确实会“讲人情”,从这些党员干部是否犯错误时不存私心、负责的工作是否得到群众百姓的认可、是否无前例首次犯错等几个方面考虑,在案件定性后酌情减轻对他们的处罚,正如党的十九大中提出,对党员干部,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对于错误较轻的党员干部,我们在批评惩罚其错误的同时更要肯定他们工作上的优点,通过在心理上疏导、在行动中帮扶的举措,鼓励他们积极改过自新、保证不再犯错,尽快恢复到群众工作中去。

  然而“人情”不是万能的,对纪检监察工作而言,讲法守法才是硬道理。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身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双重职责,既对党员违纪行为进行查处问责,又对职务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处置,对法度的遵守应用显得尤为重要,因而,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巩固对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的运用,增强执纪本领,还要学习国家监察法的基本内容,领悟监察法的精神实质,以便能准确把握监察法的科学内涵,切实应用在纪检监察工作中。“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通过在日常纪检监察工作中的讲纪守法,把对法度的尊重刻于心鉴于行。

  古人云:“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法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纪检监察工作中难免会面临着公与私、情与法的考验,讲人情与讲法度,看似矛盾对立、不可融合,但是只要纪检监察干部能坚守住内心中的纪律原则和法律底线,人情还是能给双方的交往增色添彩的。常修守法之德,常思违法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身为党员干部,必须时刻铭记,人情的往来坚决不能逾越纪律法度的边界红线,讲人情更要讲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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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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