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执纪担当 严防“四风”问题

2019-10-22 11:16:00来源:大众网作者:

宋祥伦

  2019年1月11日,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要深化标本兼治,用好治标利器,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赵乐际同志所作的三次全会工作报告,系统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和体会,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始终肩负起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任务,坚持标本兼治、固本培元,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增强纪律意识,筑牢心中防线。一些党员干部没有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的高标准、严要求,没有破除思维定式和行为定式,有的享乐主义根深蒂固,有的存在各种侥幸心理、补偿心理、变通心理。而这归根结底是纪律意识不强,心无敬畏,行为任性。这要求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党委实施意见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各项纪律要求,切实增强纪律意识。

  完善法律体系,扎紧制度笼子。“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党规党纪只有顺应形势发展和实践需要,不断丰富完善,才能更好发挥作用。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施行后取得了良好效果。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推进,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成果,需要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在这样的背景下,聚焦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进一步修订完善《条例》,势在必行。

  坚持执纪必严,严肃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找准职责定位,坚守责任担当,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或者对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区县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上追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运用科学手段,加强作风监管。利用科技的力量查处隐身“四风”问题,是一个有效手段。当前,有的地方给公车装上GPS定位系统,车开到哪里一目了然;有的推行公务卡制度,实现公款支付可追溯,可倒查;有的建立“‘四风’问题人人拍”平台,既激发群众监督热情,又有利于固定证据。这些都是利用科技手段剥开“隐身衣”、拆穿“变形计”的具体化。

  关键还是严格执纪,对规避组织监督、组织隐秘聚会等情况严厉查处。否则,彻底铲除“四风”问题就只能是一句空话。执纪者一定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按照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驰而不息加大查处力度,有多少就处理多少,越往后执纪越严。这样,才能使“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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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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