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当微评

2017-05-22 10:13:00来源:大众网作者:
 图八木

  519日,兴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门前出现一名男子,他在鞭炮声中将一面锦旗交给民警,内容竟是胡乱作为以权谋私,引来不少人围观。事后,谭某因涉嫌扰乱单位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安机关对谭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522日《华商报》)

  解决问题找对方法很重要。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不作死就不会死”,对,就是这句话。解决问题的方式有很多,这个谭某偏选择以送锦旗的方式来“洗刷”人家警官,人家不让你吃点苦头才怪。以个人的名义向公权力对抗,只能是以鸡蛋碰石头,自取其辱。要知道,你一个开车的惹交警,人家交警可以有“一千种”方法让你死得很难看。

  事实胜于雄辩。在公权力面前,个人的力量真的是很微不足道。谭某虽然通过送“胡乱作为,以权谋私”的锦旗达到了自己要求交警立即调解的目的,但其也付出了在朋友圈公开道歉还要被拘留5日的惩罚。真是得不偿失啊。这个事实告诉我们,吃瓜群众就是吃瓜群众,不要幻想着当什么螳臂挡车的英雄,你没那个力量,就只能老老实实地用时间去等待结果。

  有权也不能任性。送“胡乱作为”锦旗就是扰乱单位秩序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一款第一项“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可以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群众送表扬锦旗来时就可以敲锣打鼓,还可以请领导们出来接受锦旗,他们就没有扰乱秩序了?谭某是放了鞭炮,可以按扰乱秩序处理,但如果是送的表扬锦旗时放的鞭炮,还会处理他吗?从这个方面来说,送锦旗的方式并不能成为扰乱秩序的借口,被判定扰乱秩序的应该是所送锦旗的内容。

  不敢担当是个大问题。只收表扬不要批评这是什么态度?你交警可以解释是群众对你们处警的程序不清楚,既然是群众不清楚,你们解释清楚了没有?由于你们解释不清楚,造成的后果,为什么还要群众自己承担?再者,既然是只要有一方没有申请,你们就解决不了,那么为什么在此事件被媒体发布后,你们当天就组织了当事双方调解成功了呢?如果谭某没有这种极端行为,你们能够去主动帮助他解决问题?

  群众送表扬锦旗,就可以高高兴兴地接受,群众送个批评的锦旗,就要被拘留,这公权力就是这样被随意使用?交警部门是个执法部门,应该公平公开公正才是正道,这种选择性执法只会让吃瓜群众心寒,有损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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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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