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行”,则中国“兴”

2017-08-21 10:14:00来源:大众网作者:韩建平
 韩建平
  《法治中国》第一集《奉法者强》重点关注顶层设计,追根溯源,引出党的十八大之后为什么要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问题,从时代发展和世界潮流以及历史变迁、经验教训的层面系统给出答案,最终回答,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8月19日 央视新闻)
  《慎子》曰:法者,所以齐天下之动,至公大定之制也。 道理也是如此,法治,是国家振兴图强的根本途径。正是基于全局思维,我们加强了新时期国家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更加自觉地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促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相协调,不断开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郑重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那么,要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将法治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之中。也就是说,只有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重视法治,加强法治,以法治指导、规范、促进和保障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的建设,进而实现法治经济、法治政治、法治文化、法治社会、法治生态文明的协调统一,我们才能实现法治中国的整体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也曾指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共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当然,不容避讳的是,推进法治建设有着诸多的“拦路虎”和“绊脚石”。比如,我们不能无视官场腐败对民众心态的伤害:官商勾结,巧取豪夺,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百姓由激愤而无奈而麻木;我们不能无视上访乱象对法治思维的误导:“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直接刺激访民的抗争文化和投机心理;我们不能无视行政暴力对公平正义的挑战:强征土地强拆民宅在城市化浪潮中一再上演,导致群体性事件接踵而来;我们不能无视官员雷语对法律信仰的亵渎:“我就是法!”直接挑战社会的底线和百姓的常识……权大,还是法大?我们绝不能再掉入另一个陷阱:拳大,还是法大?
  显然,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道路上,我们对于以上的问题给予了科学和持续的答复。其中,司法改革作为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一环,同时也是守护社会公正的关键一环,正在步步为营、扎实推进。比如,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提升法官专业素养,落实审判独立原则,让民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正是司法改革的核心和重点。
  历史是人民创造的,文明是人民建设的,法治也是由人民推进的。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利器,是社会价值的核心,也是我们每一个普通民众权利和力量的源泉,更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不竭动力源泉。让我们以法律为信仰、矢志不移、默默前行。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牛乐耕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