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规范”学会“和而不同”,才会“美美与共”

2018-06-22 15:10:00来源:燕赵晚报作者:杨朝清
杨朝清
  针对养犬规范等问题,山东济南市警方多措并举。开发犬只管理APP,实现手机办证年审,植入电子芯片,并配发免费电子犬牌,实现犬只定向跟踪,大幅提高丢失犬只的寻回概率;提倡文明养犬,推出养犬12分记分制,扰民、不拴狗绳等不文明行为要扣分,扣满12分要进学习班学习。(6月20日《人民日报》)

  随着经济市场化和人口流动化,传统的社会联结纽带的松弛以及情感生活的淡化、私密化,导致许多人具有精神慰藉与情感支持的需要。对于养犬爱好者来说,宠物能够满足精神诉求与情感需要,被他们视为心肝宝贝,甚至将它们当成不可替代的家庭成员,主人和宠物成为某种意义上的共同体。养犬的人越来越多,带来的问题也层出不穷。

  在美国纽约,解决社区纠纷的主要渠道就是“皮毛法”。不论是邻里噪音整治法,还是社区泊车管制法,抑或家庭宠物限养法,只有让社区纠纷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能避免人们自行其是。在社会成员异质性增强的当下,保障社会良性运行的基础已经从人情转向了契约。加强养犬规范,给养犬戴上“紧箍咒”,说到底就是让养犬变得“有规矩”。

  一个文明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有秩序、有规则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善于处理群己关系、能够与他人和睦相处的社会。同一个城市、同一个小区的居民对于养犬或许有不同的理解与差异化的需求,但需要遵循一个共同的行为规则,即在公共空间需要认同与遵循的价值系统与规范系统。只有每个人都保持对制度与规则的尊重和敬畏,只有每个人都懂得与他人相处的边界与分寸,这个社会才会更加美好。

  “养犬规范”既尊重了养犬爱好者的利益诉求,也呵护了其他市民的权利与尊严。只有做到了“和而不同”,才能“美美与共”。对养犬进行规范,表面上约束了市民的权利与自由,实际上是寻求不同利益群体最大的“价值公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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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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