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收费”为中小学生竞赛乱象釜底抽薪

2018-09-29 10:02:00来源:齐鲁晚报作者:

  戴先任

  中小学生可以参加哪些全国性竞赛?竞赛该不该收费?竞赛结果又能否作为入学的评判指标?针对上述问题,教育部近日印发的《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了规范。业内人士表示,管理办法的实施,一方面可让基层学校有章可循,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学生及家长“减负”,优化教育环境。

  对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竞赛予以规范,掐住了此类竞赛乱象的七寸。管理办法规定,从严控制、严格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同时,竞赛应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做到“零收费”。一些竞赛已经形成了产业链、利益链,学生“零收费”参赛,就直接掐断了背后的利益链——那些名目繁多的收费,将不复存在,竞赛主办方失去了创收的动力,竞赛也就有望回归正轨。

  管理办法还规定竞赛结果不得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在竞赛产生的文件、证书、奖章显著位置要标注教育部批准文号以及“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这一招更是釜底抽薪,各种竞赛的主办方无法再以“竞赛结果有利升学”为噱头诱惑学生家长。这有助于让学生与家长理性认识各种竞赛,不再抱着功利心理去参加竞赛,有助于减轻因为各种竞赛带给中小学生的过重课外负担。

  学生“零收费”参赛与竞赛结果不得作为招生入学依据,这两项规定,是给各种竞赛降温与去虚火的良方,能让各种竞赛回到正常的轨道内运行,有效压缩竞赛机构的生存空间与学生参加竞赛的需求。

  管理办法还明确,对各类竞赛加强监督,实行常态化监督,同时,对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实施动态化清单管理:对清单进行一年一审,对清单进行从严从紧管理,做到优胜劣汰。这可以有效杜绝某些竞赛机构“暗度陈仓”,从而让“最严管理办法”落到实处。不是对中小学全国性竞赛一刀切地简单叫停,而是通过切断利益链、褪除功利色彩来给各类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祛魅”,这样的管理办法值得期待。

初审编辑:王封

责任编辑:刘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