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罗斯自传性书写的伦理困境

2018-11-13 23:37:00来源:大众网作者:苏鑫

  编者按:2018年5月22日,当代美国知名犹太作家菲利普·罗斯逝世,享年85岁。罗斯被认为是当代美国文坛的常青树,自1959年推出处女座《再见,哥伦布》直至2012年79岁的罗斯高调宣布封闭,自称已经将自我的天赋发挥到了极致,不必再每日面对写作的挫败。罗斯是一位非常“勇敢”“坦白”的作家,他的作品中总是出现自己的影子或者干脆自己不带任何伪装的出场,一如罗斯80大寿时美国公共电视台PBS制作的纪录片的名字:撕下面具,这也正是罗斯创作的一个突出特征:自传性书写,可见,罗斯不仅是一位小说家,还是一位反叛者和文化英雄。这里分享临沂大学外国语学院苏鑫教授的一篇文章《菲利普·罗斯自传性书写的伦理困境》,该文原载于《外国文学研究》2015年第6期。

  每一种文学写作在某种意义上都是自传式的,作家不是凭空造物,而总是把自己的阅历、思考和性格气质付诸笔端,渗透到创作之中。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也不例外,他的自传性书写特征相当明显且强烈,他虚构的作品总是和他真实的人生互相对照,波特诺、塔诺波尔、祖克曼、凯普什、“菲利普·罗斯”都是罗斯式的主人公,罗斯本人的生活轨迹、家庭和婚姻状况、社会经历等都移植到了他们身上,因此有论者认为“罗斯是非常具有自传性的小说家。它的角色不管是不是第一人称,总是表达他的观点、个性和个人经历”(Siegel18)。罗斯曾不止一次的重申自己的写作并非自传,罗斯认为自己“和任何作家一样,我只有我所占的这块领地。我从我看到的生活和我自己的生活中得到事实。然后我需要从中制造出来另一个世界,一个文字的世界,比存在的更加有趣”(Siegel 22)。国外研究者早已经注意到罗斯自传性书写的特征,在评论中经常会出现“autobiography,autobiographical,nonfiction,self-exposure,textualizing the self”等,这些评论都基于一个共同的认识:即罗斯自传性书写并不是比其作家更多的暴露自我,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是自传性人物罗斯,而并非罗斯本人。然而比这种区分更有意义的应该是去探寻罗斯自传性书写形成的原因、发展过程以及背后深刻的目的性。罗斯的自传性书写与其说是一种写作特征,不如说是作家深陷犹太伦理冲突中进行自我辩护的书写策略,是作家的一种伪装,是假借自传性的外衣,赋予生活和艺术以更多的自我意识,从而暴露出自传性文体在建构多元化自我身份中无法摆脱的伦理困境,而罗斯在伦理困境中挣扎式的自传性写作具有鲜明的个性和独特的审美价值,体现了他身为犹太裔美国作家对美国多元文化语境的深刻思考。

  一

  罗斯的自传性书写开始于上个世纪70年代,《波特诺的怨诉》(1969)、《我作为男人的一生》(1974)等作品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叙述,读者很容易将叙述者“我”等同于小说作者罗斯。罗斯在《我作为男人的一生》中借作家塔诺波尔之口道出了自己创作上的转向——“我的真实生活”,宣称他已经做好了准备,放弃小说虚构的艺术,开始自传性的书写,对自传性书写策略的使用正式作出了标记;在80年代的“祖克曼系列”(《鬼作家》(1979)、《解放了的祖克曼》(1981)、《解剖课》(1983)、《反生活》(1986)等)作品中自传性书写非常明显,祖克曼与罗斯本人的经历非常相似,祖克曼因为创作了一部反映美国犹太家庭丑闻的作品而被家庭和犹太社区批评,甚至被犹太父亲赶出家门,但是却获得了商业上的巨大成功,成为美国文坛的知名作家。中年祖克曼遭遇了父母的去世,精神上受到了巨大的打击,创作陷入了困境;90年代是罗斯创作的高峰期,也是其自传性书写的顶峰时期,《事实》(1988)、《欺骗》(1990)、《遗产》(1991)、《夏洛克行动》(1993)被认为是非虚构的“自传四部曲”;进入2000年之后,罗斯的“美国三部曲”以及“老年四部曲”中的自传性书写并不明显,但是在《反美阴谋》中仍保留有明显的自传性书写,罗斯将自己的少年经历以及家庭成员统统写入了小说。

  罗斯于上世纪50年代初登文坛,而他的自传性书写开始于作家在文坛已具有一定知名度的70年代,可见自传性书写并非罗斯最初的书写特征,而是经历了一个从无奈到选择的过程。罗斯最早出版的《再见,哥伦布》(1959)中塑造了一群徘徊在美国与犹太社会之间“晃来晃去”的犹太青年,他们是离经叛道的“浪子”,例如尼尔、疯狂者艾利、马克中士等。作品虽然受到一定的好评,但却遭到美国犹太团体和犹太读者的猛烈批评,认为罗斯在作品中有意诋毁犹太人的形象,破坏了犹太伦理道德,会直接影响犹太人在美国的现实生活,甚至会掀起美国的反犹主义。在叶史瓦大学讨论少数族裔作家的道德感危机问题时,就有读者提问:“罗斯先生……如果你生活在纳粹的德国,你还会写你那样(诋毁犹太人)的作品吗?”(Roth, Fact128)罗斯被这样的伦理拷问折磨着,如同是受到了法官和陪审团对自己的最后审判,让他有口难辩。而后《波特诺的怨诉》真正成为导致罗斯采用自传性书写的转折点,不是因为作品内容的令人愤怒,而是“不那么引人注意的主题,即更真实的作者的自我……小说家因靠经历创作虚构人物,写小说的方式和我们创作和坚持自我的过程是相似的”(Halkin43)。这部小说通篇都是主人公波特诺对心理医生的独白,尤为突出的是波特诺的性爱经历,作为犹太人的波特诺希望通过征服白人女性的方式征服美国主流文化。作品一经发表,批评如潮涌来,来自犹太社区的批评甚至是人身威胁令罗斯招架不住。作品之所以在犹太社区中激起如此强烈的反应,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作品自传性的表达方式,即第一人称“我”和个人独语式的坦白、忏悔形式,“我似乎不仅是写了一本书,而是成为了代表某种东西的一个人。我意识到,在大众的想象中,在媒体的报道中,罗斯和波特诺即将融为同一个人物”(Davidson 102)。

  为何美国的犹太社区会有如此强烈的反应呢?要结合当时美国犹太人所处的伦理语境来理解,伦理语境又称为伦理环境,是文学作品存在的历史空间(聂珍钊256)。重返美国上个世纪60年代,我们会发现虽然生活在美国的犹太人虽没有受到迫害,但是美国犹太人心理上的恐惧却并未消除。同时由于大屠杀的美国化进程,美国主流社会在道德上对犹太人充满了怜悯与想象。这使得美国犹太人在受难者身份和美国身份政治的庇护下,拥有了无法比拟的“道德资本”,貌似比其他的少数民族较早、较成功地融入到美国主流社会,在获得优越性的同时,这一切掩盖了美国犹太人在面对历史创伤时复杂的心态,正如诺维克所说:“受难文化并未导致犹太人接受一种建立在大屠杀基础上的受难者身份;只是容许这种身份站了上风……这些人不确定的犹太身份使他们在犹太生存问题上产生了太多焦虑”(Novick 190)。罗斯的自传性书写以较为叛逆的姿态和自由的视野审视美国犹太人的生活,与当时美国犹太人普遍的自我保护、自我隐瞒的伦理要求相互冲突。当这种文学审美化的表达与犹太人在美国社会所处的伦理环境相结合后,造成了美国犹太读者的恐惧感和危机感。但是罗斯却有不同的看法,“有时候在我感受到力量、勇气或者冲动的地方,他们看到的却是弱点;我认为根本无需感到耻辱和进行防范的地方,他们却有如是感觉并努力加以防范(Roth, Reading Myself and Others150)。至此罗斯将他在犹太读者中受到的强烈的批判和诋毁转变成了他写作的主题,“犹太自我身份的定义与忠诚性问题就在艺术与社会,美学与道德的对话中展开起着作用”(Wirth-Nesher, Roth’s autobiographical writings 162)。

  针对罗斯与犹太社区的争论,国内学者集中在讨论罗斯对犹太传统文化的逆向认知上,认为这是犹太家庭内部的不同意见的争论,是罗斯在新环境下重新认识犹太传统文化,具有明显的进步意义等。但同时还需注意的是这种争论影响甚至造就了罗斯的艺术观念,罗斯的自传性书写就要归功于受到的抗议之声,这是促成罗斯自传性书写的重要刺激因素,使得罗斯发现了他的作品具有的“自我再生性”。罗斯在随笔“书写犹太人”(1962)中就自述了《再见,哥伦布》发表之后受到的犹太拉比和犹太读者的批评,详细的展示了犹太拉比和读者们的不同意见,罗斯并不气愤,而是和他们对话、讨论。在这篇小散文中,罗斯有被质疑而产生的无奈、焦虑,同时更重要的是罗斯被激发起探讨文学与现实、小说与传记的兴趣,他试图分析读者阅读的方式以及成因。罗斯针对每一篇小说所引起的读者的争论和指责,都予以详细的思考和回答,为自我进行辩护与抗争。这种自我对话、讨论的方式成为罗斯思考问题的方式和写作主要的内在结构。因此在随后的作品中罗斯逃离了犹太语境,来到了美国中西部的非犹太人的环境中的;《当她顺利的时候》又为反犹主义的指责作出了回答;《波特诺的怨诉》阐述了违反犹太主题的障碍;“祖克曼小说系列”聚焦于小说家自身的故事,针对传统认识中对作家写作自由的限度,给出了一系列的答案。

  罗斯在自我辩护与抗争中并没有获得犹太社区的谅解,反而发现自己在一步步地变成犹太社区的“他者”,自己没有因为成为知名作家为犹太社区增光,反而被排除在犹太社区之外。这种伦理悖论进一步地成为罗斯写作的新素材,罗斯就如粉碎机一般把所有的材料都吸收进写作中。由此罗斯的自传性书写就在自我辩护与抗争中“恶性循环”下去。可以说是犹太社区对罗斯的道德批评使得罗斯看到了自己写作的主题,罗斯坦言:“我早期作品所激起的犹太反对势力的愤怒,给我带来了幸运的突破。我被打上了烙印”(Roth, Fact130)带着烙印的罗斯通过自传性书写进行着孤独的精神历险,他一个人孤独而又执着地进行着自我的探寻。

  二

  上世纪90年代是罗斯创作的高峰期,也是其自传性书写的鼎盛阶段。《事实》中罗斯因为自己经历过手术以及母亲去世导致了重度抑郁,他写自传回忆了父母的生平、自己的求学经历以及与非犹太女性的恋爱史等“事实”,决心要出版自传,但是却遭遇祖克曼的反对;《欺骗》读起来像是罗斯的日记,记录了他和情人的床头对话,并想用真实姓名为人物命名发表,但却被情人发现劝阻,警告他不要发表,两人就此展开了讨论;《遗产》中步入中年的罗斯经历了多次手术,而父亲这时已经是癌症晚期,罗斯耐心并有爱心的陪伴年老的父亲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路,决心要继承犹太父亲的遗产;《夏洛克行动》中写到罗斯去以色列采访犹太作家阿佩费尔德(Aharon Appelfeld),却遭遇冒充者皮皮克在欧洲各地宣传流散主义,罗斯在追踪皮皮克的过程中卷入了代号为“夏洛克”的行动中。

  罗斯早期的自传性书写一直站在作家伦理中,即强调艺术家创作的自由,不受社会和集体焦虑的约束,因此罗斯在与犹太社区的伦理冲突中通过自传性书写直接为自己辩护、抗争,尽管当时的罗斯曾多次被警告他自我暴露的自传性写作会给犹太家庭和犹太同胞在道德上带来谴责和灾难。如今争讨声已经远去,中年的罗斯却开始检验当初对方指责是否也有合理之处,思考自传性写作存在的伦理困境,当艺术家在追寻自我创作的自由时,忽视了一些客观的道德伦理,导致了对他人的不负责任。“罗斯看上去是屈服于那些威胁了”(Gooblar 129),因此可以把自传性书写当成放大镜,去严格考验经过时间检验的艺术直觉和艺术家的决定论。在这四部曲中罗斯考虑个人化的自传性写作对所牵涉其中的他人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他将自己的表达与他人的存在关联起来。人是群居动物,是整个社会关系的综合,人类生存的这一特性决定了任何个体都无法逃脱伦理秩序的规约。因此强调真实的自传性书写就意味着真实书写自我的同时也要真实地书写他人,我们的生活不能够绝对的与他人隔离,我们在书写自我、暴露自我的同时需要承担起书写他人的不能推卸的伦理责任,而自传性书写需要面对比小说更多的伦理考虑。正如《事实》中祖克曼警告罗斯:“基本的美学动机控制着一个人在小说中要揭示的东西,我们根据他或她故事讲得有多好来评判一部小说的作者。但我们会在道德上评判一部自传的作者,因为支配传记作者的主要动机是伦理而非美感”(Roth, Fact163)。

  罗斯在四部曲中具体化了自传性书写的道理伦理责任,针对自传性书写中所暴露的自己的父母、爱人、犹太同胞,他们有什么意见有什么看法。这四部自传性作品实际上是罗斯在“宣称作家的美学和伦理责任”(Gooblar112)。《事实》中罗斯向祖克曼解释到:“每当我坦白我与其他人的亲密关系感到不自在时,我就回头改掉我所涉及到的他们中的某些人的名字,一些容易辨认的细节。这不是因为我认为重新表现可以提供完全的匿名(不能把他们和我的朋友们匿名)但是最起码可以起到一点保护作用,远离陌生人的骚扰”(Roth, Fact 9-10);《欺骗》中情人要罗斯考虑要公布的日记中所牵扯到的其他人的感受,试图说服罗斯至少改掉一些名字:“因为你描写的是通奸之情,所以把你自己的名字改掉是明智的——难道你不这么认为吗?……你最好把它改成‘内森’行吗?”(Roth, Deception189);《遗产》中罗斯写到了父亲的临终岁月,其中父亲大便失禁,弄得到处都是,父亲告诉罗斯:“不要告诉孩子们……别告诉克莱尔”(Roth, Patrimony173),他不希望再有人知道自己如此不堪的隐私;《夏洛克行动》中罗斯参加了以色列情报组织的代号夏洛克的秘密行动,罗斯将此写入了他的书中,但是退休了的以色列特工斯米尔伯格建议他为了以色列、犹太同胞以及自己的安全删除这部分内容,最后书出版的时候他参加行动的那一部分神秘的消失了。

  但自传性书写中作家坚持的作家伦理与道德伦理的冲突造成了自传性书写主要的伦理困境,所谓伦理困境指文学文本中由于伦理混乱而给人物带来的难以解决的矛盾和冲突(聂珍钊258)。《事实》中祖克曼一直阻止罗斯发表自己的自传,并且认为“如果写作考虑他人,就会影响你的语言,就像把你的双手绑在背后,用你的脚趾写作”(Roth, Fact169);《欺骗》中当罗斯的妻子建议他将真实的名字改换一下时,他提醒他的妻子:“很不幸,谨慎不属于作家,我以我写作的方式写,如果什么时候发生了,当我想发表的时候就发表,我不会去担心读者的误读或者错误处理”(Roth, Deception190-191);《遗产》中尽管父亲叮嘱千万不能把自己大便失禁的尴尬隐私告诉任何人,罗斯也当着父亲的面答应了,但是他却把这样的隐私写入了书中,并且作为书中的中心情节来叙述,公然暴露给读者;《夏洛克行动》中罗斯要捍卫自己神圣的作家自治权,不同意把小说涉及以色列秘密行动的内容删除,“从我二十多岁发表作品时起,那些认为我有泄密罪的犹太人就一直要我为此负责,……但我一直坚持自己的观点”(Roth, Operation Shylock377)。罗斯的自传性书写正是通过暴露自传作家在自我创造的自由与书写他人的责任之间做出伦理选择的过程,从而展示自传这种文体是无法获得真正的自传真实的。而“这种伦理困境是罗斯自传性写作中常用的模式,罗斯以此来对抗后现代主义,揭示出他自传性作品的伦理考量”(Posnock50)。

  罗斯自传性书写的伦理动机本是以作家伦理的自由赋予美国犹太男性合法的地位和自由思考的权利,以此来抗拒犹太同胞对他的道德指责。但是讽刺的是随着罗斯阅历的丰富,尤其是意识到美国生活与欧洲生活的断裂造成犹太民族集体身份的断裂,他发觉了对于美国犹太作家来说,自传性书写并非如此的自由,艺术家所宣称的自我独特性要建立在不能抹除的对集体身份伦理考虑的基础之上,因此陷入了无法选择的伦理困境之中。罗斯在自传四部曲中虽然并没有做出选择,但是对道德伦理责任的认识,已经可以表明尽管遭受了美国犹太读者、多疑的情人、苛刻的父亲和欧洲犹太同胞们的批评,罗斯确认了个人与集体身份的联系。罗斯的自传性书写几乎串联起他早期坚持作家伦理的自由、中期感受到集体身份的道德伦理责任、老年受到年龄和垂死躯体的普遍束缚的整个创作,显示了个人的思想认识是有所局限的,会受到个人视角的限制。随着自传性书写的成熟,罗斯认识到写作把自己的人生体验以及历史观念传达给他人的时候,还应该具有伦理道义的责任,而自传性书写尤其应该考虑可能带来的后果。

  三

  在暴露自传性书写伦理困境的艺术形式上,罗斯将自我指涉的元小说与自传性书写结合起来,形成了“元-自传”(meta-memoirs)(Wirth-Nesher ,Facing the Fictions 265),强调运用后现代元小说的形式,对自传这一文类戏仿。元-自传展现自传的生成过程,暴露出传记中的虚构,展现自传与小说等虚构文体具有的同构关系,部分地颠覆自传的传统认知,从而对自传这一文类进行评判和理论性的阐释。罗斯的自传性书写一贯采用混淆真实与虚构的表现方式,一方面强调罗斯的现实生活以及主人公、叙述者与罗斯的相似性,另一方面又突出叙事的多重、流动的视角,通过极强的自我指涉性对个人生平或事件进行自我观照的虚构,从而建构起一座后现代叙事迷宫。罗斯几乎所有的作品都围绕着同一个问题:一位美国犹太作家名叫塔诺波尔、祖克曼、凯普什或者直接就叫“罗斯”,他们根据自己的真实经历撰写了小说或自传要出版,但却遭到作品中人物的质疑,建议他不要出版。最具元-自传性的作品当属《事实:一位作家的自传》,作品中将作家罗斯创作的自传作为元文本进行讨论,作家罗斯为了纠正长期以来犹太社区对自己的道德批判,决定出版一本都是事实的自传,但遭到虚构的文学人物祖克曼的强烈反对,在两人的讨论中暴露了自传的内部生成机制。

  罗斯的这种元-自传性解构了自传的最重要的文类品质——真实性,虽然在传统认识中人们也已经认识到自传很难完全的客观和真实,传主会对真实的材料进行加工改造,但是这种改变被认为是在事实基础上适当的调整,并不妨碍自传的真实性,因此自传的真实性成为最重要也是最吸引人的文类特征。罗斯在《事实》中通过祖克曼之口尖锐地指出自传对真实性的难以把握,祖克曼认为自传或许可以满足传主自我塑造的需要,但却并不是可以信赖的对事实的记录,“真相是:事实更难于驾驭、更难控制、更难确定”(Roth, Fact166)。《夏洛克行动》深入到犹太民族的历史和现实空间中,对自传再现历史的真实进行了解构,作品中罗斯真实的个人经历、犹太民族遭遇的大屠杀等相关真实的历史大事件以及以色列的现实处境彰显了自传性书写的真实,但是真假罗斯作为相互竞争的叙述者、虚构的人物、离奇的情节等又彰显了小说的虚构性,整部作品被撕扯的支离破碎,充满了不确定性,“作品中两种叙事方法间的张力已经成为主题”(Brauner94),在真实与虚构的杂糅叙事中彰显了自传对历史真实性追求的不可能。

  罗斯对自传真实性的解构是对美国文学中自传传统,尤其是少数族裔自传传统的釜底抽薪。在美国多元文化中,少数族裔作家要想获得美国主流文化的认可,往往是充当信息的提供者,通过真实的自传性书写讲述自身种族的历史,以此吸引主流文化的关注。作为弱势的少数族裔本意是通过诉说个人以及民族的苦难争取平等地位,但文学创作实际上却沦落为强调以真实面目呈现的社会学或人类学的素材。由于犹太民族在欧洲的流散、大屠杀迫害等特殊的历史遭遇以及以色列在欧洲的尴尬处境使得美国犹太民族长期囚禁在被规定的真实性中,美国犹太人气质收敛、宗教情结重、受害者、行事谨小慎微等等。但罗斯作品中却总是塑造背离这种被规定性的犹太浪子,他们个性张扬、宗教意识淡薄、大胆抗争等都迥异于规定性的犹太人形象。这导致了读者和评论家看的不是罗斯小说的艺术造诣,而是他所能提供的美国犹太人的“真实”生活图景,这导致了截然不同的两种后果:一是非犹太读者怀着猎奇的心态看罗斯提供的美国犹太人形象,使得罗斯的小说获得了巨大的商业成功;另一方是犹太读者却被这种完全不符合“规定性真实”的犹太人形象激怒,认为罗斯这是在给犹太人抹黑,甚至是在文学中对犹太人的屠杀,对罗斯展开了猛烈的批评和人身攻击。

  罗斯的自传性书写正是以此为题,通过元-自传的形式无奈而后又自觉地探寻在这场争端背后隐藏的权利结构,他发现了强调文学创作真实性背后的“真实”,也就是美国多元文化中少数族裔的身份问题。上世纪60年代美国社会的政治运动中形成了身份政治,少数族裔通过展示种族骄傲形成自我的独特性,种族身份成为政治团结的基础,美国犹太人也通过群体的身份“我们”去认识“我”。但是这种身份政治却遮蔽了群体内部个体身份认知的差异性和复杂性,尤其是在美国多元文化的环境和对自由主义的推崇下,许多当代美国犹太作家开始关注群体内部个人身份认知的不同,“有关身份的真相往往取决于超越单一族群范畴的、更复杂的、宏达的历史和文化因素。因此他们从种族、信仰、文化多角度去考虑身份” (Kramer272),就如罗斯所说:“和/和/和/等多重可能性”(罗斯, 《反生活》382)。

  罗斯作为在美国出生成长起来的第三代犹太移民,他的背景中融入了更多的美国多元文化,同时对犹太民族的族裔身份又有割舍不断的联系。因此他在自传性书写中带着美国式的自由深入到了犹太民族历史中去探寻美国犹太人的民族身份。他在《夏洛克行动》中试图去见证1988年在耶路撒冷对纳粹战犯“恐怖的伊万”约翰·德米扬鲁克的审判,并去采访大屠杀的幸存者和作家,见证了巴以冲突的惨烈,还参加了以色列情报组织代号为夏洛克的行动,在这些真实的历史事件中,罗斯强调了犹太人历史与现实之间的断裂。而罗斯能够自由的来往于美国与以色列之间,并且能够从美国安全的家中观察战乱中的以色列,也表明了罗斯对美国身份的认同以及不能割舍的民族身份。

  “多元文化产生了当代美国自我,不再是相信本质的美国经历,同时怀疑民族或者种族身份是否是安全的天堂。身份政治决定了每一个美国人的出发点,但在身份转换以及维持多重身份的自由上却又固守理想主义”(Wirth-Nesher, Roth’s autobiographical writings 164)。在这种内在张力中,产生了美国人破碎的自我,显示了一种新型的美国人,而罗斯在自传性书写中破碎的自我与自传者进行着持久的对话。同时罗斯特别指出了集体身份,尤其是犹太民族身份具有的历史性,是历史的产物。在罗斯看来,虽然在美国多元文化中人可以根据外部的环境创造出许多的自我,美国式的、犹太式的等,但是自我创造从开始就带有很深的保守性,就是要“保持一些基本的道德伦理的界限”(Shostak19),这体现出罗斯对美国犹太人身份探寻的动态发展和思辨性。

  作者简介:苏鑫,文学博士,临沂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主要从事美国犹太文学研究。本文系国家社科青年项目“当代美国犹太作家菲利普·罗斯的身份探寻与历史书写”【12CWW038】、国家社科青年项目“美国梦视域下幽默小说的历史书写”【15CWW028】的阶段性成果和临沂大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菲利普·罗斯自传性书写研究”的最终成果;受山东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项目和临沂大学认知科学与语言学能基地资助。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封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