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建设,让更多人放心消费

2019-03-25 09:56:00来源:人民日报作者:盛玉雷

盛玉雷

  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既是亿万消费者实现美好生活向往的共同期盼,也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商谚有云:宁可失钱,不可失信。对于经营者和消费者来说,信用是沟通交流、交易买卖的“硬通货”。但在现实中,夸大宣传、假促销等失信违法行为时有耳闻,特别是网络购物、保健品和金融理财,成为亟待加强信用建设的重点领域。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信用消费与消费者认知调查报告》,备受广大消费者瞩目。2019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也可谓抓住了消费领域的痛点。这几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不断进步,联合惩戒措施应用范围持续拓展、联合奖惩机制实施成效不断扩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量大幅增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实施。同时也要看到,伪造信息刷好评、把高仿当正品来销售、一些产品或服务信息“陷阱”多……现实生活中,消费领域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缺斤少两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经营者信用状况与放心消费、安全消费、快乐消费的标准还有距离,也阻碍着消费潜力的进一步释放。

  如果说不断改善的物质条件,促使越来越多的人“愿消费”;那么塑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的意义,就在于让更多人“敢消费”。比如,有的农特产品走俏,原因就在于包装上印有二维码,消费者扫一扫就能追溯生产、加工、品控、质检等各个环节;再比如,调查报告显示消费者进行消费时普遍都会关注各类评价信息,信息真实可靠是消费者的重要关切。这些现象表明,信用让消费者更能感知“安全”“优质”与“互信”。一旦架起从“愿消费”到“敢消费”的信任桥梁,就能提升消费意愿,增强消费信心。

  进一步看,线上线下的交易买卖,关系每个消费者的账单,也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账本。统计显示,去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8.1万亿元,消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6.2%,连续5年成为经济增长第一引擎,转型持续推进,升级态势明显,突出表现在消费形态从实物消费向服务消费转变,消费结构由基本生存型向发展享受型转变。这也就意味着,从健康养老到金融理财,从文化旅游到信息服务,信用消费在消费领域的应用场景越来越多,信用环境将直接影响消费者的满意度和消费市场的新增长点。正因如此,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既是亿万消费者实现美好生活向往的共同期盼,也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为信用消费体系建设保驾护航,既要强化制度设计,也要重视末端治理。调查报告里有一处细节,98.3%的受访者面对经营者失信或违法违规行为会采取维权行动,超过一半的受访者建议将经营者严重失信行为“列入信用‘黑名单’”。这说明必须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创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营造诚实守信的消费氛围。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央行相关负责同志用“岳母挑女婿要看征信报告”的说法,形象地表达了信用的重要性。对于消费领域而言,用机制约束商业失信,以信用激发消费潜能,才能让消费少一分担心、多一分放心,进而助力经济增长,添彩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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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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