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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合同破解购精装房四大难题

来源:     2009-08-03

 
    随着市场上精装房越来越多,很多消费者在购买时发现,买精装修商品房与毛坯房在签订合同时并无太大区别,一旦出了问题,该如何来保障自己的利益呢?

  据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的专家介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专门针对精装修商品住宅的购房合同。购买精装房与毛坯房在签订合同时最大的一个区别就是:在毛坯房合约里除了一些必要的设备规定外,其他与室内装饰有关的条款一概没有;而精装修房则不然,合约中占有很大篇幅的是关于装修的规定。因此,消费者在购买精装修房屋、签订购房合同时,很容易出现问题,给开发商钻了空子,购房者有苦说不出。

  其实,对于购买精装修住房的业主们来说,交验的住宅看上去也许眼花缭乱,但实际上应该特别注意的有四大问题,并且如果消费者在填写购房合同时能认真对待,这些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难题1:施工质量

  购买精装修房屋的消费者都知道,对于装修过程由于不能从始至终监督,因此很多业主会对工程质量感到心中无数。这时,可以利用购房合同来弥补其中的缺陷。

  专家提示:首先,在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适用的施工规范,可参照建设部颁布的《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其次,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验收标准(关于验收标准,北京有地方的规定《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建设部有适用于全国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合同中应明确装饰工程的监理公司,要求开发商最后出具合法监理公司的报告。

  难题2:所用建材及设备

  精装修房屋所使用的各种主要材料在合同中应该准确无误地标明,不要有任何遗漏,包括材料的品牌、型号。如卫生洁具、厨房用具,甚至是在购房时开发商答应赠送的家具等。有些消费者认为这个问题不起眼,但很多投诉都是因此引起的。

  专家提示:合同需要明确设备的品牌,特别是那些含金量较高的设备,如卫生洁具、灯具、厨房设备、家具五金、洁具五金、低压电器以及具备防盗、防火、隔音、保温功能的多功能户门等;还需要明确设备的型号,有些与产地有关的设备还应该明确产地。

  难题3:环保问题

  这是指竣工后居室内的空气质量问题。目前国家颁布的“十种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以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这些是强制执行的行业法规,消费者在购房合同中应有所体现。

  专家提示:购买精装房的消费者应注意在合同中标明:首先,开发商购买的材料必须符合上述标准的要求;其次,工程竣工后开发商应根据国家标准请权威机构进行室内环境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工程使用材料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或者最后提供的室内空气检测报告超过国家标准,都属于违约行为。

  难题4:居室保修

  很多业主对此问题通常并不重视,但实际上,住宅装修的保修十分必要,甚至可以说是必不可少的,在合同里要特别注明。

  专家提示:由于一些工程项目一次完工后质量不到位,或者是需要长时间以后才会暴露出问题,因此在竣工验收时也许不能查出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而必须通过使用才能发现。目前国家已经把住宅的装修保修期定为两年,在合同中也要同时标出。 (袁京)


 

 


 

 编辑: yangs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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