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成都5月26日电(记者 江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今 年将在全国162个城市全面推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以实现 劳动工资“明码标价”。 近日在成都召开的全国劳动工资工作座谈会上,劳动和社会保障 部副部长王东进介绍说,截至2003年年底,我国已经有124个城市发 布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 工资指导线制度,18个大中城市建立了企业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 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今 年将在实施劳动力市场“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试点的162 个城市中,全面推进工资指导价位制,并准备将它逐步扩大到具备条 件的其他中心城市。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进一步改进统计调查 办法,努力提高工资指导价位制定办法的科学性,及时发布价位信息, 切实发挥其对企业内部岗位工资设定和劳动者择业的指导作用。 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 它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工资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促进市场 均衡工资率的形成;有利于指导企业根据劳动力供求状况和市场价格, 形成企业内部科学合理的工资分配关系;同时也有利于企业工资宏观 调控体系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