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站 [切换城市]
众众网全国页 众众网苏州站 蓝海凡思 综合法律知识考点:国家机构

综合法律知识考点:国家机构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0-03-20

 综合法律知识考点:国家机构,专家总结了一些关于学习考试的经验和方法,以助于学员有效备考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

  二、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

  (1)法治原则。

  (2)民主集中制原则。

  (3)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4)责任制原则。

  (5)精简和效率的原则。

  三、我国国家机构的组成

  (一)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1.全国人民

  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最高国家立法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每届任期5年。

  全国人大的职权包括:

  第*,行使国家立法权。

  第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第三,决定、选举和罢免国家领导人。即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的提名,决定国务院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有权罢免由其选举和决定的国家领导人。

  第四,决定国家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包括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

  2.全国人民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包括:

  第*,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解释法律。

  第二,行使国家立法权,即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三,决定除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外的国家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包括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做的部分调整方案;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决定特赦;在全国人民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第四,行使国家监督权。包括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第五,决定、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根据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第六,行使全国人民授予的其他职权。

  3.全国人民的专门委员会

  4.全国人民代表

  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主要包括:

  第*,行使提案权。

  第二,行使质询权。

  第三,人身自由特别保障权。全国人大代表,非经全国人大团许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第四,言论和表决受保护权。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全国人大代表的义务主要有:

  第*,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

  第二,保守国家秘密。

  第三,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第四,应当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五,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本单位选出的代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年满45周岁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每届任期与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的职权是:向全国人大提名国务院的人选。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的组成人员,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接待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

发现好课

通过上面的信息,相信你对文章标题的信息有了更多的了解。

苏州蓝海凡思教育优秀的培训机构,开设资格证考试、财务会计培训、更多就业技能、建筑工程培训、冬夏令营、医药卫生、更多儿童兴趣、国内考试英语、财经金融培训、心理咨询师培训、婚姻家庭咨询师培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营养师培训、健康管理师培训、教师资格证培训、企业师培训、会计职称培训、注册会计师培训、注册税务师培训、企业财务管理培训、更多财经会计、会计就业培训、薪税师培训、其他技能培训、建造师培训、造价工程师培训、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更多建筑工程、质量工程师培训、消防工程师培训、BIM培训、素质夏令营、执业护士培训、执业药师培训、潜能开发培训、英语四六级培训、经济师培训、证券从业考试培训、银行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期货从业考试培训、基金从业考试培训、二级心理咨询师、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公共营养师培训、小学教师资格证培训、中学教师资格证培训、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二级企业培训师培训、会计中级职称培训、一级建造师培训、中级质量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执业中药师、执业西药师、初级经济师培训、初级银行业资格培训等课程。如果你想了解更多蓝海凡思的信息,我来帮您,您可以点击“我要咨询”或“拨打电话”与我们联系。

苏州蓝海凡思教育

苏州蓝海凡思教育

资格证考试专业机构

上课地点:校区
特色课程:装配式工程师,苏州安全工程师补习班,苏州二级企业培训师培训,苏州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培训,社会工作者,苏州二级心理咨询师培训价格,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苏州一级人力资源师培训,苏州婚姻家庭咨询师考试辅导班,质量工程师培训,OSAC 质量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级BIM工程师,苏州培训初级经济师,苏州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班,苏州期货从业资格考前培训,苏州基金从业资格面授培训,苏州初级银行业资格培训,苏州注册税务师冲刺班,苏州注册会计师面授班,苏州中级会计职称学校,苏州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培训班,苏州安全工程师培训中心,苏州造价员学校,苏州市一级建造师培训,健康管理师培训,苏州营养师认证培训,苏州护士考试培训,苏州执业中药师考试培训班,苏州六级辅导,苏州英语4级考试培训,九商三能《动能营》,超级学能课程“思维导图”,超级学能课程“实用超级记忆”,苏州财务管理培训,苏州财务管理课程培训,薪税师,苏州注册税务师面授培训班,中级BIM工程师,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中级社会工作者,初级社会工作者
免责声明:机构动态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以及网友投稿,本网站只负责对文章进行整理、排版、编辑,是出于传递 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苏州蓝海凡思教育

  • 课程数量

    42

  • 分校数量

    1

立即咨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