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滥用知识产权诉讼限制正当竞争、占领市场?山东法院不予支持

2018-04-23 18:47: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贺辉

  大众网济南4月23日讯 今天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7年山东省各级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7914件,同比基本持平。现阶段,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定分止争的同时还发挥着输出规则、引导业态发展的重要作用,山东各级法院针对投机者企图滥用知识产权,企图通过诉讼手段限制他人正当竞争的的行为,予以坚决制止。

  2017年山东各级法院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7914件,同比基本持平。其中,新收商标权案件3758件,同比增长37%;专利案件910件,同比增长34%;著作权案件2773件,同比下降31%;不正当竞争等其他知识产权案件385件,同比增长77%。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584件,同比增长29%;审结565件,同比增长25%。

  2017年,山东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纠纷总体呈现“三多一少”的特点,即“技术类案件增多、互联网案件增多、高标的额案件增多、改判发回案件减少”。这体现出当事人及相关行业领域对司法裁判预期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定分止争的同时还发挥着输出规则、引导业态发展的重要作用。随着知识产权对实体经济发挥愈加重要的影响力,越来越多的外国当事人选择通过诉讼解决争端的同时,也存在一部分投机者滥用知识产权,企图通过诉讼手段达到限制他人正当竞争、占领市场的目的。

  山东各级法院一方面对诚实经营的权利人给予应有的严格保护,坚决打击侵权行为。如在美国斯凯霍普公司(SKIP HOP INC.)与金华市永琪服饰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青岛中院认定被诉中国企业与国际知名品牌长期合作,明知涉案商标知名度,仍生产销售被诉儿童书包,侵权主观恶意明显,依法全额支持了美国公司75万元的赔偿诉讼请求。

  另一方面,对于披着权利外衣的“权利人”,则对其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如在烟台煜星服装有限公司与曾培瑞(澳大利亚籍华人)确认不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山东高院依法认定中国代工企业接受澳大利亚公司委托,定牌加工品牌服装并出口至澳大利亚的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对曾培瑞借注册商标阻却中国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不予保护。

  为适应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事业的新要求和新特点,提升司法专业化,2017年9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济南、青岛两个知识产权法庭挂牌成立,实行跨区域审理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下一步,山东高院将继续加强对济南、青岛两个知识产权法庭的业务指导,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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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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