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完善医卫行业综合监管制度 山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2019-04-24 17:09: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张稳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4月24日讯(记者 张稳) 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建立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建立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化。

  4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任务目标,提出到2020年,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分工明确、科学高效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建立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化,为建设健康山东、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提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要把握以下四个重点任务:一是建立和落实多元化、多层次、多维度的监管责任体系。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卫生行业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党的领导和基层党组织作用。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合理界定并落实政府办医职责,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权力和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属地化全行业管理。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所在地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实行统一监管。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和内部管理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医学会、医院协会、医师协会、护理学会、预防医学会等医疗卫生行业组织自律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行业监督,建立对举报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不断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格局。

  二是加强全行业、全要素、全过程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服务要素准入和行政许可流程,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和社会办医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医保基金以及采购和使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等医疗相关产品的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建立综合绩效考核、激励约束、审计监督机制,积极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的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改进对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公共卫生服务和医养健康产业监管,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提高综合监管效能。

  三是创新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监管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积极探索容错纠错和履职免责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情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即抽查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服务、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开和信用监管机制,建立信用记录数据库、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体系。建立医疗卫生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和监测、评估、预警、应急网络,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建立省、市、县、乡、村(居)五级网格化监管机制,合理配置监管协管力量,通过派驻、赋权、委托等方式,完善乡镇(街道)执法体制和工作模式,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

  四是完善权威、有力、长效的保障机制。积极推动我省医疗卫生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制订修订,不断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等医疗卫生服务新技术、新设备、新业态的法规和标准体系。加速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加快实现各相关部门、各层级和医疗卫生行业内部各领域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统一应用,推进“互联网+综合监管”,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监管方式。依托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综合监管信息共享和结果协同运用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加强和充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力量,整合卫生监督、计生执法、职业健康等执法队伍,推进综合监管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资源配置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逐步实行执法人员职位分级管理制度,提高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健康等监督执法能力。加强社会宣传、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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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毛德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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