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清理整治“大棚房”:19个问题项目均已整改到位

2019-06-21 07:50:00 来源: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作者: 周伟

青岛以严实作风清理整治“大棚房”

各区市上报的19个问题整治项目均已整改到位

中央和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部署开展以来,青岛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不折不扣抓好“大棚房”问题的清理整治工作,始终坚持农地姓“农”这条底线,并举一反三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记者6月19日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自2018年8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区市上报的19个“大棚房”问题整治项目,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用高压态势遏制违建和违法占地行为滋生蔓延,是我们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职责。我们学习浙江‘三改一拆’成功的经验做法,加大整治力度,建立长效机制,还绿水青山和碧海沃野于民,为城市品质改善提升作出应有贡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德志说。

逢区必核逢园必查逢棚必进

“大棚房”是以农业大棚为名进行非农业建设,属违法建设,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直接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底线。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就“大棚房”问题作出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有清醒认识,迅速行动,坚决查清并整治“大棚房”。

我市成立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设立办公室,印发工作方案,加强统筹推进。先后多次召开全市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抓好任务落实。各区(市)政府作为承担实施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组织保障和决策执行,将清理整治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镇(街道)和村组。

今年1月,国家协调推进小组进行再部署,将专项行动延长至3月底并提出新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7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市农业农村局也先后3次到有关区(市)开展现场督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各相关区(市)与政府(管委)主要负责同志见面,通报上级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各区(市)进一步做好自查和整改。

“逢区必核、逢园必查、逢棚必进,各区市全面排查整改‘大棚房’问题,并将排查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逐一排查有关线索。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准确定性、分类处置,做到‘一案一策’。”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先后完成了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市33793个、市级5467个图斑的内外业举证资料上传至遥感一张图执法监察信息系统以及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我市24083个图斑的核查台账建立等工作。

▲胶州市李哥庄镇东小埠村大棚房拆除前。

▲胶州市李哥庄镇东小埠村大棚房现已拆除,复耕复种到位。

始终坚持整改复耕为第一标准

在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我市始终坚持整改复耕为第一标准。

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赴整改现场实地督导,要求坚决打掉问题“堡垒”。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全市开展了10次实地核查抽查,并不定期通过印发督办单和简报等方式通报工作进展、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治标准,督促相关区(市)政府开展“回头看”和再排查。坚持分类施策,不断加强政策指引和舆论引导,防止“一刀切”和“一拆了之”,在确保违法占用的耕地“退房还地”“退房还耕”的同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为进一步督促各区(市)政府切实对本地区专项行动和耕地保护、遏制农地非农化负总责,全市建立各级排查整治结果背书制度,明确要求镇(街)、区(市)党委政府对排查清理数据复核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排查报告、报表等须经镇(街)、区(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层层审核把关签字背书后上报市协调推进办。镇(街)、区(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4次在排查报告上签字背书。

市级和各区(市)均建立了排查台账和问题整改台账。每周上报排查问题情况,对已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明确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和完成标准,全程跟踪监管,实行挂账销号。

2018年4月,即墨区段泊岚镇槐树沟村的太阳公社项目将30余个农业大棚看护房改变用途建设休闲居住设施,现已拆除,按照要求复耕复种到位。2016年8月,青岛城市后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胶州市李哥庄镇东小埠村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生态科技园示范区,实际为违法占地建设了74个带有大棚的休闲居住设施,现已拆除,复耕复种到位。2017年5月,土地承包经营人在莱西市姜山六村违法占地建设了带有农业大棚的17个休闲居住设施,已经拆除,复耕复种到位……

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全市已形成了“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齐抓共管、联合惩治”的良好氛围,树立了农地农用底线意识。

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按照‘队伍不散,标准不降、机制不变、力度不减’要求,认真组织‘回头看’等后续工作。”姜德志说,重点检查有没有漏查漏报、有没有整治整改不彻底、有没有恢复农业用途不到位、复耕复种不到位等情况。对漏查漏报的,要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坚决整改到位。对发现“死灰复燃”的“大棚房”问题,要从严整治、从严查处。对已经整改到位恢复耕种条件的,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及时开展农业生产,确保复垦后的耕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通过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大与农村土地使用相关的土地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继续保持各区市原有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或相关工作机构,强化各级政府主要和分管领导的第一责任、直接责任,及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区市在做好辖区已发现“大棚房”问题自查、验收基础上,对照国家、省整改标准,重新梳理本区域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及成果,立查立纠与上级整改标准存在差距或遗漏的问题。

各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做好项目审批把关和批后监管,加大设施农业用地政策研究制定,进一步明确设施农业用地的分类、规模、范围、用途及监督管理办法等。各区市依托卫星遥感监测等科技手段,不断强化对违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等违法用地行为的全面监控,提高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执法效能,最大程度压缩违法用地空间和时间,坚决压制违法用地趋势。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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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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