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

4S店质押车辆合格证 购车者两年难挂牌

2010-03-15 06:23: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 记者 李梦 通讯员 武卫民 报道

    本报济南3月14日讯 购车人提走新车后,4S店却迟迟不给车辆合格证。省消协调查发现,该4S 店竟将代理销售的车辆合格证用于质押贷款,后因出现经营问题,资金账户被冻结,车辆合格证无法赎回。

    两年前,张先生等 13人在济南某4S 店购买了单车价值 26万元的某品牌汽车。本来,车辆合格证应随车同时交付消费者,但该4S 店并未把13辆车的合格证随车交给张先生等人,只承诺随后交付。然而,一“随后”就是两年,造成张先生等人无法挂牌,不能正常用车,13人多次交涉未果,将该4S店投诉到省长信箱和省消协3·15指挥中心。

    经查,该汽车经销商多次将所代理的车辆合格证质押贷款,套取资金滚动经营。但是,由于经营中资金链断裂,质押银行通过法律手段对该经销商账户冻结、划转,并将其汽车销售款划走,使其无法将已质押的车辆合格证赎回,共涉及包括张先生在内的 21名消费者。

    省消协负责人认为,由于该汽车销售商隐瞒汽车合格证已质押的信息,未能及时提供车辆合格证,给消费者造成重大损失,已侵犯了消费者合法利益。尽管经多方调解,历时2年多的维权难题终于在今年 2月3日解决,但消协负责人据此提醒消费者,购买大额商品时,一定要拿到完备的手续。
王晓亮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