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法检两长”同庭办案 审理首起涉黑恶案件

2018-12-21 10:44: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兆滨

  桓台县法院院长王伟担任审判长

  桓台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宝刚担任公诉人出庭公诉

  大众网淄博12月18日讯(记者 李兆滨 通讯员 张静波)12月13日,淄博市桓台县法院唐山法庭公开审理进行被告人于某等涉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案。本次庭审由桓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宝刚担任公诉人出庭公诉,桓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伟担任审判长。据了解,该案是桓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提起公诉并开庭审理的首起涉黑涉恶案件。

  在该案的审理中,公诉人杨宝刚代表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于某、李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于某、李某、王某采用胁迫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于某、李某、王某系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审判长王伟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庭审环节顺利进行并将择期宣判。

  桓台县“法检两长”同时出庭履行职责,是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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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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