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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 是耶非耶

——透视不入围城的“无照婚姻”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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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年报   2002-08-08 17:30:09 sdqnb20020808

  有这么一群年轻人,他们没有踏入婚姻这座“围城”,但却在享
受本应夫妻之间才能有的快乐。他们或因为年纪小,还没有考虑到结
婚;或因为只想做“快乐王老五”和“单身贵族”,不愿结婚;或是
想结婚,又怕选错对象,耽误终身,于是先试婚;或是有其他原因不
能结婚,先住在了一起。总之无论什么原因,他们在没有结婚证书的
情况下同居了,他们被称为“无照婚姻”族。
  “无照婚姻”是对现在社会上的未婚同居现象比较形象的说法。
  时代快速发展,人们观念日益开放,对于同居这一社会现象也能
够比较坦然对待。因为它并不违法,人们只能从道德上加以谴责。因
此这种现象已经越来越多,且正呈一种趋势,在年轻的情侣中蔓延。
  因为性爱同居
  岳先生今年25岁,年龄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他是南京一家电脑
公司的程序员。薪金不菲,也就有了资本享受。他是南京人,家里本
来有房子,但他却在外面租了一套房子。理由是年纪大了,和家里人
住一起不习惯,也不方便。他的这个“不方便”就是指不能和女友住
在一起。
  岳先生家境不错,大学毕业以后,就找了一份好工作,从小到大
几乎没受过什么挫折,谈的女友也漂亮,于是他觉得应该好好享受生
活。他认为不应该早结婚,在30岁之前,应该好好玩玩,当然未婚同
居也是一种玩的方式。
  他的第一任女友是他的大学同学,当时两人刚毕业,岳先生找到
工作后不久就从家里搬了出来,而由于女孩不是本地人,所以原先租
了间小屋,后来岳先生以两个人租两间房太浪费为由,执意让女友搬
过去和他同住。女友在考虑了半天以后,终于答应。于是两个人同居
了一年,后来由于岳先生一直不肯和她结婚,她痛下决心和他分手了。
  而后来,岳先生又与另外一个女孩同居了。现在他大学毕业3年,
已经和4位女孩同居过。他说,结婚是年纪大了以后才应该想的事,
趁年轻应该多潇洒些,自然不能受婚姻的羁绊。早进入“围城”绝对
是一件愚蠢的事。而对于他在外与人同居之事,父母自然也有所耳闻,
也曾劝阻过他。但在劝阻无效后,也就不太管了,因为他们认为这种
事男孩不吃亏。而岳先生也会在有空的时候,回家看看父母,所以他
的父母就更无所谓了。
  “无照”实属无奈
  李先生和张小姐是一对感情非常好的恋人。两个人年纪也不小了,
但至今还未结婚,在一起同居。谈及为什么不结婚,李先生感叹:别
提了,你以为我们想同居吗?还不是因为没有房子。
  李先生和张小姐的家都不在南京,父母的经济条件也不好,所以
无钱供他们购房。
  而二人的收入虽然还可以,但由于年轻不会聚财,所以没什么积
蓄。他们两人是在一个私人聚会中认识的,当时由于两人都是学管理
的,所以很有共同语言,经朋友引见后,在一起聊得很开心。就这样
谈了两年恋爱,谈恋爱时都十分“潇洒”,花费很大。当彼此都基本
认可对方,准备共度今生时,便抽空去探望了双方父母,准备结婚了,
但由于最现实的原因——无房,所以使这件事就不得不耽搁下来了。
  后来两人研究了半天,决定先住在一起,互相有个照应。准备过
个二三年,存几万元钱,再贷款买房,付个首期后再结婚。两人也曾
想过先领个证,凑合着过。但觉得也没这个必要,等买房、准备办事
时一起办吧。也免得别人认为自己结婚了,生活条件却这么差。
  像李先生这种情况的“无照婚姻”族数量也为数不少,他们倒不
是因为年轻,玩玩,或是其他原因,就是因现实生活所迫,不得已而
成了“无照婚姻”族。
  重要的是相爱
  采访金鑫时,我没有看出她已是一个7岁孩子的母亲。高挑的身
材,华贵的衣着,精心的化妆,还有优雅的气质,她魅力四射。
  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后,现在的她又有了新的男友。他们曾是
公司里的同事,相恋以后,双双辞职,共同创办了一个小公司。他们
在外面租了房子,为了工作和生活方便,也为了彼此有个安慰。她说,
她不会考虑再婚了,她已没有这份激情。经过那么一次惨痛的教训,
她对婚姻已失去信心。她认为,法律约束不住感情,也同样保护不了
婚姻的受害者,反倒使夫妻双方把爱推到婚姻责任上,而不再相互关
注,为情用心了。其实,两个人能否天长地久,主要是靠感情和利益
来维系,一纸婚约价值几何呢?当今这个崇尚自由的时代,谁都不要
奢望把自己的幸福寄托在另一个人身上。
  “那么你是如何看待同居的?”记者问。她说,我指的同居,是
特指两个单身的人因为相爱而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甚至可以生儿
育女。我不想谈现在流行的婚外同居。其实,我所说的同居,与婚姻
的差别就是一个法律程序。同样是以夫妻名义生活,同样是相亲相爱
过日子,同样要相互负责、彼此忠诚。只不过婚姻是法律要求的,而
同居是自觉自愿的。然而就是这一点差别,就将爱情改变了味道。法
律对人类的感情毫无益处,它只能让婚姻成为爱情的坟墓。同居的价
值就在于为爱结合,为最大利益结合,这才是符合道德和人性的生活
方式。
  “人们已经习惯了传统的生活方式,即使婚姻带给他们的只有痛
苦,他不知、也不敢采用其他的方式来解决生活问题。因为他根本不
知道,不结婚也同样可以有家庭生活。当人们墨守成规、自我封闭的
时候,他很难冲破习惯势力,去掌握自己的命运。所以我认为,在中
国,幸福的家庭只占少数。大多数家庭是不幸福的。”金鑫说。
  “同居给你带来的幸福感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记者问。
  “我们谁都不指望自己去占满对方的心,不期待对方做自己的附
属品,更不去管制和占有对方。我们相互都是心甘情愿地为对方付出,
也理所应当尽情地享受,这样我们就觉得生活有意义和丰富多彩。还
有,我们都知道同居关系相对于婚姻较松散。心里就有紧迫感,珍惜
今天,过好我们同居生活的每一天。我们不对未来做太多的展望和幻
想,就有更多的精力和较好的心态来处理当前的关系。”
  结婚如买车
  赵先生是记者的一个朋友,曾经和人未婚同居过。他对婚姻的态
度比较特别,他说,我认为,结婚如买车。谈恋爱就像看车的外表一
样,虽然漂亮、好看,但不知好不好用,是否适合自己,所以一定要
开一开,这就是未婚同居了,也就是试试婚。这个对双方都有好处。
因为一旦套上婚姻这道枷锁,相处后又觉得不合适,那就麻烦了。俗
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同理,结婚容易离婚难。结婚开个证明,体
检一下就能拿证,而离婚可就麻烦多了。于是他认为先试个婚比较合
适,这样对双方都有好处。
  赵先生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曾经谈过一个女朋友,两
人处了一年都觉得对方不错,于是准备结婚。而赵先生提出先住在一
起,试婚。那个女孩也比较开放,觉得无所谓,就同意了。谁知两个
人住在一起后,没过多久,麻烦就出来了。赵先生是个“大男子主义”
,平时在家从来不做家务。而和女友谈恋爱的时候,都在外面吃,没
什么感觉。可住在一起后,不能总在外面吃啊,必须得有人做饭。刚
住在一起,赵先生就声明,我不会做饭,有劳你了。而女孩在一开始
柔情似水地做了几天以后,就感到厌倦了。于是为了做饭,两人一直
争吵不休。后来女友又抱怨赵先生喜欢乱丢东西,家里臭袜子到处都
是。
  而赵先生觉得她和自己想像中的妻子差距甚远,于是在同居3个
月后,两人经过深思熟虑,友好地分手了。
  而后赵先生又和另外一个女孩谈起了恋爱,相处了一段时间,又
同居了,但同样没过多久,由于一些原因,又分手了。现在赵先生依
然在和一个女孩同居。这个女孩他感觉很不错,同居了快半年,彼此
都觉得很合适,于是赵先生准备十·一或明年元旦和她结婚。
  赵先生说,我觉得我这个想法不错,毕竟通过未婚同居,我找到
了真正适合我的妻子。否则,我肯定无法幸福生活,终日处在痛苦当
中了。对了,另外跟你说,我的“结婚如买车”的观念,不是我独创
的,我也是听人说的,不过,我觉得很对,很实用。
  社会各界谈“无照婚姻”
  对于“无照婚姻”这一现象,记者采访了社会各界人士。
  胡佩诚(中国性学会秘书长):对于两个人“无照”住在一起同
居、发生性关系等等情况我觉得不好说,我们只是反对未婚先孕,也
就是反对非意愿性妊娠,尤其是坚决反对一些未成年少女因为同居导
致早孕。
  储兆瑞(江苏省性学会秘书长、婚恋情感专家):我们坚决反对
“无照婚姻”,我们认为不论是什么原因,未婚在一起同居都是不可
以接受的。
  刘瑜(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未婚同居并不违法,但同
时它也不受婚姻法保护。虽然同居分手的共同财产应共同分割,但如
果一方对不起另一方则无任何惩罚性措施。如果想受到婚姻法的保护
就必须结婚。我们一直以来不赞成未婚同居,因为如果以后分手闹出
纠纷,吃亏的还是自己。
  岳红(南京妇幼保健医院计划生育科负责人):我们医院每个月
要做七八百个人流手术,据调查,大约有30%是未婚同居来堕胎的。
她们都很坦然,不知情者根本看不出是未婚的。在未婚者中也有一些
女孩,仅有十六七岁。
  王兴勇(南京某出租车公司司机):我们知道如果一个人没有驾
照开车的话,一旦被抓到就要被拘留。而两个人没有结婚证却住在一
起,过夫妻生活,这个合理吗?我认为,首先婚姻法上应该把“无照
婚姻”定为非法,加以禁止。
  方兴宇(某装饰公司装潢设计师):我听同居者说过一句话,“
我既然能喝到免费的牛奶,干吗还要养奶牛?”我想如果未婚同居现
象太多的话,那结婚的人就会减少了。我认为未婚同居是不对的,应
该受到谴责。
  刘飞(南京某大学学生):我觉得存在即合理,未婚同居都是你
情我愿的,没有强求。既然如此,别人为什么总喜欢说两句呢?是不
是他们没法子和人同居,所以嫉妒啊?我没有和人同居,但我很理解
他们。
  梅洁(南京某公司文员):我认为“无照婚姻”是不对的,是对
现行婚姻制度的一种蔑视。
  吴天荣(某餐厅老板):我觉得“无照婚姻”可以理解,如果两
人相爱,又暂时无条件结婚的话,先住在一起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觉
得没必要性压抑吧!“无照婚姻”是一种进步的表现。
  冯梅(某公司文员):我觉得男人恐怕对未婚同居最无所谓,而
女人一定要小心,如果碰到只想玩玩的男人那可就惨了。
  文据《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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