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渎职犯罪近七成为科级以下

2015-02-28 07:42:00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杨凤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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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先后受理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761件,初查628件,立案侦查593件851人。最高检方面提供的资料显示,从具体办案情况看,2014年检察机关查办各类责任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呈现五大特征。

  昨天,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先后受理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761件,初查628件,立案侦查593件851人。从案件涉及的人员级别看,在851人中,科级以下为575人,占总人数的67.57%。

  受理的案件中,目前已侦查终结574件814人,移送审查起诉796人,提起公诉701人。最高检办理、督办42起重特大责任事故。

  最高检方面提供的资料显示,从具体办案情况看,2014年检察机关查办各类责任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呈现五大特征。首先是涉案罪名高度集中。从统计情况看,各类责任事故所涉职务犯罪案件共涉及渎职侵权和贪污贿赂两大类罪中的8个罪名,但主要集中在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这两个罪名。

  其次,涉案的行业性特点突出。从立案侦查的情况看,涉及建筑、煤矿、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安全、化工生产、食品医药等七个行业的案件达75.72%。

  第三,涉案职能部门相对集中。事故所涉及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安全生产监管、煤炭行政主管、建筑、交通、公安、国土、党政机关等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在立案侦查的851名犯罪嫌疑人中,涉及这些部门的占66.65%。

  第四,查处的涉案人员级别偏低。从案件涉及的人员级别看,多为科级以下和无行政级别人员。在851名犯罪嫌疑人中,科级以下575人,占总人数的67.57%;科级237人,占总人数的27.85%;县处级39人,占总人数的4.58%。

  最后是事故造成的损失后果十分严重。检察机关所立案的事故共造成1627人死亡、365人重伤、600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5.6亿余元,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714.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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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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