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兴所长现场答网友十问

2010-11-04 11:29:00    作者:曹亮   来源:大众网  

访谈之后,鲁建兴所长与景静副所长认真浏览大众论坛、微博、齐鲁手机报网友及生活日报读者通过96709热线提出的问题,并现场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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甸柳新村派出所所长鲁建兴、副所长景静回答网友提问。(曹亮 摄)

  大众网济南11月4日讯(记者 曹亮)今天上午,甸柳新村派出所所长鲁建兴做客大众网与生活日报、济南市公安局联合推出的网络互动访谈栏目——所长在线。访谈之后,鲁建兴所长与景静副所长认真浏览大众论坛、微博、齐鲁手机报网友及生活日报读者通过96709热线提出的问题,并现场一一解答。

  访谈结束后,鲁所长迫不及待地在电脑上调出网友及读者提出的问题,为了给广大网友和读者一个满意的回答,他特意叫来业务能手景静副所长一起解答提问。近期,济南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出租房”扫盲行动受到广泛关注,而此次行动又是基层派出所民警的重要工作之一。网友“不平凡的济南人”问道:“为何要清查出租房?查什么内容呢?”鲁所长回答说:“开展出租房清查,一方面是为出租房屋房主提供服务,督促出租房屋房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去做。另一方面通过清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出租房屋房主及承租人的安全。”

  鲁所长说,出租房“扫盲”检查内容主要涉及拟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是否到当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签订治安责任书;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是否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暂住证等其他合法有效证件的人;是否认真填写《暂(寄)住户口登记簿》,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承租人是否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

  户政工作也是基层派出所民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网友和读者提问中,不少涉及落户及转移问题的。一位读者王女士问:“老公跟前妻离婚后,前妻和孩子的户口一直跟着老公,现在自己的孩子要出生,想咨询这样会影响到自己孩子落户口吗?”

  鲁所长回答说:“像这种情况,不会影响孩子或户口,按照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准许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婴儿,随父在济申报常住户口,随母落户不受出生时间的限制,若您的户口在外地,可选择随父落户,您的户口在济南市,可选择随母落户,随母落户手续齐全后由内勤当场办结,随父落户的报所长或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

  有读者问:“户口以前从一个派出所转出去,现在想把户口转回来。问怎么办?”
  景静副所长说,市内迁移户口的基本条件:一是单位、房管部门分配拥有使用权的公房或自购房且实际居住。二是夫妇、父母与子女之间、(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公婆与儿媳或岳父(母)与女婿之间的相互迁移且实际居住。可持房产证(或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或单位分配住房证明等合法有效固定住所证明);户口簿或其它相关证明到派出所办理。

  在40多分钟的时间内,鲁建兴所长与景静副所长一起对十多条老百姓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http://club.dzwww.com/viewthread.php?tid=24498899&extra=page%3D1)。鲁建兴说:“十分感谢广大网友的理解、支持、宽容,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全心全意为老百姓服务好,也希望百姓进一步支持基层民警的工作。 ”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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