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民闹心:立法保护的10万亩菜地“去哪了”

2016-05-03 11:59:00来源:工人日报作者:

  “蒜你狠”、“姜你军”、“向钱葱”,“以前论斤称,现在按个卖”……从年初开始,不断畸形攀升的蔬菜价格,让兰州市民颇为闹心。虽然相关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平抑价格,但许多“老兰州”仍心有余怨——当年立法保护的10万亩菜地“去哪了”?

  黄河穿城而过,是兰州市独特的地理环境,河边肥沃滩地长久以来一直是种植蔬菜的良田。据《工人日报》记者了解,“为了确保蔬菜生产基地的稳定,搞好城市蔬菜供应”,早在1986年,兰州市就制定了《蔬菜基地管理办法》。1995年,经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升级为地方立法。

  其中明确规定,“蔬菜生产基地的布局和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蔬菜生产基地分为长期保留和严格控制征用、占用两个类区,各不少于5万亩”,“蔬菜生产基地的管理作为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蔬菜生产行政管理部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实行市长负责制”。

  当年立法保护的菜地,近况如何?记者按照《蔬菜基地管理办法》所标定的“长期保留的蔬菜生产基地”查找发现:当年写入立法的“城关区雁滩乡政府东西干道以北的菜地2000亩”,现在已是“红星国际广场、海鸿居然之家两大城市综合体”;当年的“七里河区崔家崖乡的菜地3500亩”,现在已是“恒大名都”、“翠嘉小区”、“东立开泰”等等在建和待售的楼盘;当年的“七里河区彭家坪乡的坪台菜地4740亩”,现在已是“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在建工地……仅从这些名称中,就不难判断昔日菜田的今日用途。

  在雁滩乡的骆驼滩村,不到50岁的老段祖辈都是菜农,但他从8年前开始不种菜了。菜地被开发商征用后,他分了3套住宅房,从此收租金当“寓公”。在崔家崖乡的马滩,当年2000亩菜地蔚然壮观,现在被秀川新村征用后,还留下几百亩的撂荒地。一位村民对记者说,“要不是这片地被开发商征用了,春天开一片地,夏天就可以上市卖菜。”

  面对今年以来的菜价上涨,有人归咎于气候、季节、流通等原因,但菜地流失、撂荒,导致供应减少也是不争的事实。从4月开始,兰州通过“平价肉菜进社区”模式,从省内外的蔬菜产地、一级批发市场、屠宰厂进货,以低于市场零售价15%的价格直接进入社区销售;从4月20日起,又在市区增设了10个“电商蔬菜销售点”,利用社区闲置空地,设置线下销售点,希望能借此保障蔬菜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有工作人员坦言:“目前,这种突击性的措施要持续到5月底,投入成本确实很高,能否收到效果还有待探索和观察。”

  针对消失的菜地,早在2013年,民革兰州市委员会就组织政协委员进行了调查,并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强兰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几点建议》。当年的调查提出,“城关区雁滩、七里河区马滩、安宁区迎门滩和西固区一些乡镇的蔬菜种植区,现已逐渐消失”,“兰州市近郊县区蔬菜生产已无法满足市场需求,造成了蔬菜季节性供不应求、菜价波动不稳定的局面”。

  立法保护的菜地,怎么就能没了?采访中,记者了解到,10万亩菜地的消失基本上成了一笔扯不清的“旧账”,原来负责落实《蔬菜基地管理办法》的“菜篮子工程办公室”消失多年;与蔬菜有关的农牧局,仅负责进入市场的蔬菜是否“无公害”,商务局则负责蔬菜流通、菜市场建设,但是最“源头”的菜地保护、蔬菜种植,却变成了无人管、无人问的事。查阅《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已经看不到与蔬菜基地等相关的内容。

  长期以来,“菜篮子”都是必守、必保的民生底线,按照国务院2012年出台的《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各省(市、区)要合理布局大城市蔬菜生产基地,稳定提高自给能力和应急供应能力。“按照提高蔬菜特别是叶类菜自给率的要求,规划确定常年菜地最低保有量。”

  “菜价的非理性上涨,一年甚于一年,这是严重的警示。”采访中,有关专家告诉记者,在菜地消失、菜价疯长的背后,揭示的是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共享发展理念的“错位”,是片面追求城市化、都市化带来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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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凤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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