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17种黑恶势力或“保护伞”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2018-07-17 09:53:00来源:舜网-济南时报作者:

  如果发现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有组织雇用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等等,从现在起,市民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线索了,最高奖励20万元。

  近日《济南市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出台,其中规定,举报人可以向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举报黑恶霸痞违法犯罪。各级公安机关按照“谁受理、谁反馈、谁奖励”的原则,积极受理各种方式的举报,及时查证并反馈、奖励。公安机关对举报人提供的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线索一般在3个月内核查完毕,重大、复杂线索可适当延期。除无法通知或有碍核查外,线索核查情况都应当向举报人反馈。

  举报人举报的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万至20万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2万至5万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万至3万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常见各类霸痞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千元。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1万至5万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5千至3万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千至5千元。证人证言在黑恶霸痞案件性质认定和移送起诉中发挥关键作用的,奖励1千至5千元。

  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领取奖金通知后30日内,匿名举报人应当在公安机关在媒体发布领取奖金信息后90日内,与公安机关联系并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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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凤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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