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拖鞋开车的真不少 青岛高速交警查了70多起

2018-08-10 11:13:00来源:齐鲁晚报作者:

  持续高温,不少人为图清凉穿拖鞋出门,甚至还有人穿拖鞋开车。殊不知,此举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7月30日,杭州一女司机驾驶奔驰越野车失控飞速撞向行人车辆,导致4死13伤的严重后果。据杭州交警调查,事发时女司机就是穿拖鞋驾车而且错把油门当成了刹车。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不能穿拖鞋开车。

  青岛高速交警同三大队民警介绍,穿拖鞋驾驶车辆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在遇到紧急情况时,驾驶员的操作很容易失误,出现踩刹车脚底打滑、踩不实的情况,极易诱发交通事故。为此,青岛同三高速交警部门在辖区内开展司机“拖”驾整治行动,短短几天下来,发现穿拖鞋驾车的司机还真不少,执勤交警共处罚司机“拖驾”行为70余起。

  高速交警提示:禁止司机穿拖鞋或光脚开车的处罚条款,在《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第26条第六、八、九项中有所涉及,即“使用移动电话或者其他通讯工具、观看影视录相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穿拖鞋开车也是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涉嫌违规者将给予警告或者罚款50元。

  为此,高速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在贪图凉爽、舒服的同时,请勿忽略穿拖鞋驾车的危害性,一旦在踩刹车时鞋底打滑或者鞋子脱落塞进刹车油门踏板下方,极易会因操作失误从而造成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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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凤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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