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8200元一周后被逼还3.6万 “套路贷”处处是坑

2018-08-29 10:54:00来源:舜网-济南时报作者:

  一纸合同,要摁48个手印,而且是“一步一坑”:近日,天桥警方破获一起“套路贷”案件,敲诈者借口汽车抵押贷款,利用安装GPS、家访等名目让贷款人“入套”,有人借了8200元要还3.6万元,不还车子就被强行开走。仅一个月时间,该团伙就作案5起……

  汽车要装GPS 用来监控贷款者的行踪

  今年5月,市民杭先生因急用钱,经朋友介绍,来到天桥某小区内一借贷公司,打算借款1万元。借贷公司要求其用自己的北京现代汽车做抵押,并在车上安装GPS、跟随杭先生家访,这些费用均由杭先生支付。随后,公司业务员拿出厚厚一摞合同要求杭先生签字。由于合同页数太多,加上业务员拍着胸脯向杭先生保证“合同没任何问题”,杭先生没多想,更未仔细翻看合同条款,便在合同上签了字并逐一摁手印。随后,借贷公司扣除了相关费用后,给杭先生转账8200元,双方约定1个月后还款。

  可一星期后,杭先生便接到了一通电话,对方自称是借贷公司工作人员,以杭先生车内安装的GPS出了点问题为由,让杭先生把车开到公司检查一下。杭先生把车开到借贷公司后,借贷公司工作人员却告知杭先生违约了。“我借的钱1个月到期,现在才刚一星期,怎么会违约?”杭先生百思不得其解,借贷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合同约定是按周还利息,杭先生第一周的利息没还上,所以违约了,但当初签订合同时,借贷公司根本没有提及这一项,然而无论杭先生如何解释,对方根本不听,一口咬定杭先生违约,在扣押了杭先生的车辆后,借贷公司要求其立即还款3.6万元!短短一周的时间,要还3.6万元,杭先生顿时觉得事有蹊跷,立即向天桥警方报案。

  4名嫌犯相继落网 短短一个月时间作案5起

  接到报警后,民警通过对杭先生被敲诈经过的详细询问,发现涉案公司明显存在“套路贷”的嫌疑,随后天桥公安分局纬北路派出所会同刑警大队一中队迅速成立专案组。经过一系列缜密侦查,一个由犯罪嫌疑人焦某(男,37岁,黑龙江省伊春市人)、王某龙(男,42岁,黑龙江省伊春市人)、徐某亮(男,29岁,山东德州市人)、魏某(男,29岁,山东德州市人)组成的“套路贷”犯罪团伙渐渐浮出水面。

  民警发现,该团伙分工明确,分别负责接待客户、签订合同、给抵押车辆安装GPS、家访、催讨债务等业务,以车辆抵押贷款为诱饵,采取肆意认定违约、非法处置车辆等方式对被害人进行“套路”,实施敲诈勒索犯罪。在初步摸清了该团伙的组织架构、作案手段后,专案组决定收网。5月22日,专案组在该团伙租赁的办公地点将犯罪嫌疑人焦某、王某龙、徐某亮抓获归案;6月13日,犯罪嫌疑人魏某也落入法网。警方经侦查查明,4名犯罪嫌疑人自2018年4月底起,相互“协作”,共同上演一出出“套路”的戏码,在短短1个多月内先后敲诈勒索作案5起,非法扣押他人汽车两辆,涉案金额达1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焦某已被依法执行逮捕,王某龙、徐某亮、魏某被依法取保候审。

  巧立名目来敲诈 合同还有“家访”等费用

  利用汽车抵押实施敲诈勒索,在这起“套路贷”案件中,究竟有何玄机?8月23日,记者从警方处了解到该案的更多细节。

  民警介绍,涉案团伙最早是利用朋友圈的效应,经常发布“一把车钥匙就能贷款”等信息,吸引急等用款者的注意力。该团伙在天桥区一小区内,租赁了一套三室两厅的住房,当做办公地点。而在实施敲诈勒索时,该团伙所采用的方法,也是无所不用其极,在一份长达17页的合同中,记者一数,就发现贷款者前后共摁了48个手印。而在这密密麻麻的条款背后,其实是“一步一坑”:例如,最初约定的按月还款,实际为按周还款,一旦贷款者的钱不到位,违约金就“蹭蹭上涨”。

  民警说,还有各种巧立名目的收费项目。据了解,该团伙要求贷款者的车辆必须在其GPS定位中,实际上,一旦有10分钟“失联”,就会被定性为“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合同中规定的“家访费”,是指工作人员要按时上门查看车辆情况,但合同要求每次“家访”,每名工作人员每次上门费用为500元,一次必须有4人同时上门。这样核算下来,一次“家访”费用就得2000元,该费用还需贷款者承担。

  ●小提醒

  防不胜防!

  “套路”戏码不断上演

  民警介绍,在类似的“套路贷”案件中,由于找贷款公司贷款的人一般急需用钱,大部分会对犯罪嫌疑人言听计从,正是利用贷款人的这种心理,为了达到“套路”贷款人的目的,犯罪嫌疑人分多个步骤、环环相扣、步步为营。先是制定复杂、严苛的“霸王条款”,很多贷款人看到厚厚的贷款合同摆在眼前一般没有耐心仔细阅读,即使阅读条款也很难弄清条款具体内容,加上犯罪嫌疑人在制定合同条款时处处设套,很容易造成贷款人违约,即便贷款人注意到条款内容要求按条款约定还款,犯罪嫌疑人也会以网络不好、拒接电话、消失踪迹等各种手段人为造成贷款人违约,最终让贷款人落入“套路贷”陷阱。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陈凤祁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