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惨遭伯父母虐待 民警来解救不敢开门

2019-02-16 11:21:00来源:广州日报作者:王磊、谢祥群

  警方到达现场。

  “我不敢出去……伯母会打死我的……”从7岁到14岁,父亲去世、母亲改嫁的小明(化名)一直在大伯、伯母的魔掌下备受虐待,连面对前来解救他的祖母和民警都不敢开门。小明不知道的是,门外的祖母为解救他,以七旬高龄的身体奔走多年。

  昨日记者获悉,梅州市平远县检察院近日已对涉嫌虐待罪的小明伯母提起公诉,小明终于重获亲人与社会的关爱。

  父身亡母改嫁

  “孤儿”落入伯父母魔掌

  2008年5月,小明(化名)的父母协议离婚,小明归父亲抚养。同年10月父亲不幸在矿山罹难,母亲随后另组家庭再育子女,小明只能随祖父母生活,在祖父母身上获取仅有的亲情关爱。然而,小明逐渐趋于平静的生活却在2011年5月被打破,小明的大伯不顾老人的反对,强行将他从祖父母身边带走。但大伯、伯母、堂哥一家三口并未善待幼小的小明,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阶段的小明经常吃不饱饭、睡不好觉,还总被要求干不少农活,甚至到后来被迫休学。一个年仅7岁的孩子自此开始了暗无天日的生活。

  2018年3月,梅州市平远县检察院在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维护少年权益”大调研活动摸查时,获悉小明的受虐线索,得知小明祖母为解救孙子成为老上访户,问题一直未能解决。平远检方五天内完成初查工作,两次约见小明祖母,走访小明就读的小学询问知情教师,前往小明居住地所在镇村向民警和村干部了解情况,并通过电话联系小明的生母。

  根据调查分析,平远检察院认为,小明的大伯、伯母存在较大的虐待嫌疑,即刻拟定解救方案,于3月16日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先以行政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并适时跟进。

  3月28日,市县两级未检干警共同到平远县公安局督促指导办理此案,明确指出小明大伯夫妇的虐待行为涉嫌触犯刑法,要尽最快速度解救小明脱离该夫妇的控制,同时应多方采集证据,查明该夫妇二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平远县委县政府随即召集政法党委、公安、检察、民政、教育、信访及相关镇等十多个部门具体研究解救、安置方案。

  3月30日,平远检察机关与县公安局、高山镇政府等部门多方联动,驱车实施解救。

  怕被报复反锁房门

  长期挨饿营养不良

  解救行动比预想的更加困难,小明的伯母对民警的传唤奋力抵抗。小明把自己反锁在房间内,听到伯母的叫喊声后,更大哭大叫道:“我伯母会打死我的……我不敢出去……”直到伯母被带离后,小明的情绪才逐渐平静下来,经过奶奶、未检干警及在场人员长达半个多小时的耐心疏导,小明终于在忐忑迟疑中把门打开,因长期挨饿营养不良,小明明显要比同龄人矮上一截。

  随后,小明被带至医院暂时安置,接受检查治疗。解救行动顺利完成后,平远检察院第一时间前往医院慰问小明,了解祖孙二人的困难和要求,并承诺保证祖孙二人人身安全,同时继续跟进解决小明返校读书等问题。

  专家开展心理干预

  司法救助助其重返校园

  此后,平远检察院未检干警多次到小明家中或电话进行回访,了解其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并专门聘请心理专家、社工团队长期为小明进行心理测评、干预。平远检方还与相关部门协调联系,积极协助办理小明重返校园事宜。去年9月3日,小明重回校园。

  考虑到小明生活及学习开支较大,祖孙二人又无生活来源,平原检察院经初步审查,认为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对此,梅州市检察院决定由两级院启动联合司法救助程序,于2018年11月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

  2018年8月,小明的伯母涉嫌虐待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平原县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本案被害人小明是未成年人,没有向人民法院告诉的能力,也没有近亲属代为告诉,依法应当按照公诉案件处理,并向平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处于法院的审理阶段。(方晴 通讯员王磊、谢祥群)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陈凤祁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