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入学年度户口迁入限制在校大学生随时可迁来济南

2018-08-16 16:30:00来源:齐鲁晚报作者:杜洪雷

  齐鲁晚报济南8月15日讯(记者 杜洪雷) 8月15日,济南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落实“放管服”“一次办成”改革要求,推出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便利服务30条措施,于8月22日开始执行。根据新的措施,济南的7项户政业务要求一次办结,拓宽集体户落户范围,取消多个落户迁移需要提交的证明,开通居民身份证申领和换领短信提醒业务。

  在30条措施中,济南市公安局将许多权限下放到派出所,从而实现部分业务的一次办结。

  在30条措施中,取消驻济普通高校只允许在入学年度户口迁入限制。“这就意味着驻济高校大二、大三、大四的学生也可以把户口迁入济南。”户政民警解释称,这样就可以解决这一群体购房的限制,“一般在济南买了房子多数也在济南就业了”。

  在30条措施中,许多是取消限制,降低门槛。例如,取消市外迁入“夫妻投靠”落户政策中“已办理过在济夫妻投靠的,再次申请夫妻投靠,婚姻存续期须满1年”限制。取消“亲属投靠”类落户须出具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取消“亲属投靠”类户口迁往农村地区须出具的村委会同意落户证明,只要符合政策就可以迁移。

  根据新规,参加济南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含居住性公寓),已办理网签手续且已交房,尚未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可参照居住就业落户政策办理。“这一条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因为此前强调必须要有房产证或者不动产证。可是现实中存在居民已经居住多年,因为多种原因无法及时办理房产证的情况。对此,我们就降低了门槛,要求已办理网签手续且已交房。”户籍民警说道。

  另外,开通居民身份证申领和换领短信提醒业务。对年满16周岁未办证人员进行办证提醒;10年、20年到期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对持证居民进行换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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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凤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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