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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切实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

鲁政办发明电〔2008〕3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切实稳定我省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本着超前规划、科学安排、早作部署的原则,现将2009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做好2008年人口计生工作计划的落实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抓好抓紧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当前我省人口惯性增长的势头依然强劲,低生育率与高增长量并存的现象将长期存在。2009年预计出生115万人,总人口净增60万人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控制人口数量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现行生育政策与群众婚育意愿之间的矛盾仍很尖锐,多数群众想早结婚、多生子的愿望还很强烈,一些地方违法生育呈现上升趋势。同时,由于环境污染、取消婚前检查等因素,出生缺陷发生率居高不下;群众对性别的偏好,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近年来持续偏高;人口流动的规模和范围日益扩大,城市进程的加快,加大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难度;一些地方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呈现“未富先老”的局面。各级各部门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刻认识我省人口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人口计生工作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刻认识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统筹规划,分类指导,落实好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各市要充分利用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深入分析人口形势,组织发改、公安、人口计生、教育、民政、劳动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本市人口调控措施及本市分县(市、区)人口出生控制计划。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人口机械增长较多的市,要认真分析人口增长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研究对策措施,引导人口合理迁移;人口净迁出的市,要摸清人口迁移的流向并与流入地及时沟通信息。2009年预计人口出生仍处于高峰的市,要继续加大晚婚晚育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科学地安排婚育时间,采取得力措施,遏制违法生育;2009年预计人口出生较往年有所下降的市,要将工作着力点放在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充分满足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申请生育的群众要求,同时做好违法生育控制工作,确保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强化措施,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要深入开展 “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生育关怀”行动,大力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和“少生快富、幸福家庭”工程,积极营造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舆论氛围和政策环境。要严格执行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双轨制”生育政策,大力倡导晚婚晚育,加强人口计划调控和管理。要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三块基石”, 继续加大对重点帮促县、重点关注县和薄弱村的帮促力度,加快建立城市“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和流动人口“以现居住地为主、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依法维权”的管理体制,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坚持奖罚并举,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等11部委《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维护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严肃性。

  四、加强综合治理,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要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综合治理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制定实施有利于妇女发展和女孩健康成长的社会经济政策、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减弱群众的性别偏好,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男女平等、女儿也是传后人的科学婚育观。卫生、人口计生、药品监督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B超管理、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药品管理、孕产过程管理等制度。公安和司法机关要严厉打击遗弃、贩卖、残害女婴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对出生婴儿性别比严重偏高的地区进行重点监控,加强对边界地区的综合治理,尽快将出生婴儿性别比降至正常范围以内。

  五、加强部门配合,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履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部门经常性工作机制和系统垂直负责体系,将履行本部门人口计生工作职责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署、同指导、同检查。各级要加强宣传、教育、科技、卫生、工青妇、人口计生、计生协会等部门和群众团体的协作,积极营造人口计生公益性、大宣传的格局;加强司法、监察、人口计生部门的协作,增强计划生育法律执行效力;加强组织、人事、财政、人口计生等部门的协作,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提供保障;加强人口计生、卫生、公安、民政、教育、统计等部门的协作,促进部门间人口信息共享;加强公安、工商、劳动保障、城建、人口计生等部门的协作,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制;加强卫生、人口计生、妇幼保健机构的协作配合,强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卫生、药监、人口计生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力度;加强老龄委、劳动保障、民政、人口计生等部门的协作,积极应对我省人口老龄化。

  六、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2008、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的圆满完成。各市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落实《2008-2012年度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加强督查指导,积极改进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工作不力、突破年度人口控制计划的,坚决实行重点管理、一票否决。各级人口计生、统计等部门要加强人口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对人口计划和实际执行数据差距较大的市,要核查人口计划制定的合理性。要继续坚持出生人口瞒、漏报和错报出生性别常年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准确地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的圆满完成。

  附件:2009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栾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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