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件代表议案被定为大会议案
2008-01-26 14:54:00 作者:记者 董钊 高园 张洪波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本报济南1月25日讯 25日晚上,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四次会议,由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三件议案被确定为大会议案。 这三件议案分别是:德州代表团吴福增等10人提交的“关于认真落实劳动合同法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议案”;莱芜代表团韩增旗等11人提出的“关于制定山东省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条例的议案”;潍坊代表团王义正等15人提交的“关于尽快制定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议案”。 其他61件议案被拟作为批评、意见和建议,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代表作出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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