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东 | 教育 | 体育 | 财经 | 休闲 | 娱乐 | 健康 | 女性 | 人才 | 房产 | 短信 | 论坛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报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国际日报山东版
当前位置: 大众网主站 > 新闻 > 新闻专题 > 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 十七城市 > 淄博

市安监局扎扎实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

2006-10-18 11:03:47
   
 

目前,全市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35家,经营企业1117家,储存企业11家;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企业319家,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105家、运输车辆1640辆,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 近几年来,淄博市安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上抓,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用心工作,狠抓落实,有效地稳定了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

一、          认真抓好安全标准化样板企业的创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市安监局把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作为年度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年初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试点意见,确定齐鲁石化公司氯碱厂等12家企业作为省级试点单位、山东金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作为市级试点单位。目前,试点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市及区县安监局的有关工作人员全部参加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培训班。齐鲁石化氯碱厂已通过了省安全标准化样板企业验收小组的达标验收,21家省、市试点单位已经向市安监局提交验收申请。年底前100户重点监控企业将全部达到验收要求。

二、狠抓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市安监局牵头组织交通、公安、质监等部门分阶段、有步骤的狠抓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3月份,市安监、交通、公安、质监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资格、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同时制定了9项58条验收标准,并由四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了检查验收。今年7月份,根据市安委会下发的《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及充装单位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从抓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关键环节入手,由市安监局牵头,组成以市交通局和公安交警支队为主、质监局等部门配合的联合执法队伍,在张店东部化工区、桓台、高新区等国道省道,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进行了流动式检查,查扣违法车辆86台,对违法运输企业和车辆起到了有效的警示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结合年度考核工作,搞好已发证危险化学品企业“回头看”活动。市安监局确定每年春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条件考核。考核分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现场考核和安全生产管理素质考试两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现场考核,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检查表》,已发证企业检查得分必须达到85分以上方为现场考核合格;安全生产管理素质考试按照集中培训、统一考试的方式,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机构负责人进行严格的笔试和面试。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企业批准证书年检、许可证书年度审核的主要依据。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并分别列为市、区县安监局重点监督管理的企业;逾期完不成整改或者整改后复查仍不合格的,将按照有关许可程序暂扣或者吊销相关批准、许可证书。

四、依法关闭无证生产企业。市安监局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坚决关闭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对21家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生产装置)的关闭情况进行复查落实,对生产装置进行关闭拆除,限期注销或变更工商营业执照,并妥善安排相关从业人员。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通知》要求,对34家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装置)进行了关闭。目前,这34家生产企业已全部停止了生产活动。

 (单位:淄博市安监局,姓名:刘广胜、李洪义)

  编辑: 杨博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6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网络中心主办 Email
:xinwen@dzwww.com
鲁ICP证B2-20061030号